第三十六章(2 / 2)
那天之后,有好长的一段时间,红叶不曾再见到雨宸。
她已渐渐的习惯在醇亲王府里不事生产的优渥生活。
王爷和福晋住在大院,除了问安和用餐的时间,或是有事派人传见,否则自己是看不见他们的。
而雨宸有三位姐姐,早都已经出嫁了,下面还有两个弟弟,可是让皇上招到宫里和阿哥们一起读书,只有放假或过节偶尔才回来一次。
雨宸每天和王爷一起上朝议事,回来就在书房里办公或看书,除了对新婚妻子不理不睬之外,生活倒是还算是正常。
不过红叶也无所谓,因为她对醇亲王府的一切非常感兴趣。
从前在庵堂里,过着清心寡欲的日子,成天不是做工忙活就是念经诵佛,什么也不敢想。
现在醇亲王府不需要她做事,她每天可以到这个院落逛逛,到那个花园玩玩,这才发现王府竟是这般大。
昨天她才和小红发现一座竹林,今儿个天没亮,她便带着锄头来挖笋。
以前在庵堂里,要到大老远才有竹林,挖到底笋还不够庵堂里的尼姑们食用,而醇亲王府内要什么花钱买就有,所以这座竹林有许多刚冒出来芽的鲜笋,她一下子就采了一大篮子。
小红虽是奴仆,却从没做过这种活儿,想帮忙是愈帮愈忙,让红叶在她锄坏更多笋子之前赶紧阻止了她。
“小姐真是厉害。”小红佩服的说。
“啪!”一声,又打死了一只蚊子。
“没什么,我做惯了的。”
小红抓着痒皱起了眉头。
“可是奴婢听说小姐的身体不好,怎么能做这么粗重的活儿?”她纳闷的问。
红叶愣了愣:“所以才要好好的锻炼。”
说着,她伸手剥了一根竹头,剥着剥着,剥出一根白笋来,转身递给了小红。
“你尝尝看。”
“谢谢小姐。”小红接过笋子,看了看,还是禁不住怀疑的问:“这可以吃吗?”
红叶笑了:“吃吃看就知道了。”
小红面色不安的将细长的白笋放进嘴巴,咬了咬又细嚼几下,随即展开了笑颜。
“嗯,真的很好吃。”说着,她也试着要去剥,但不知该从何下手。
红叶摘了几根给她,并且告诉她要如何分辨,没多久,小红也采了一大把,主仆两人就边剥边吃起来。
“以前在庵---我最爱吃这东西了。”红叶差点就说溜嘴了,还好适时转了回来,“但从没有像今天一样,能采到这么多。”
“小姐都自己采来吃吗?”
“当然,有什么不对吗?”
“没---没什么。”小红扭捏的说道。“只是这地方有好多的蚊子,咬的奴婢痒的不得了。”
“真的吗?我怎么没感觉?”红叶这才发现小红的手脚上都有蚊子叮咬的红肿包。
“小姐娇贵,蚊子当然不敢叮,小红皮粗,蚊子最爱了。”
红叶笑着摇头。
其实,红叶心里明白,是她早就熟悉这样的环境,所以衣裤上都做了简单的防护,而小红爱美,穿着宽口袖和长裙,自然遭到蚊子无情的肆虐。
“我们还是快点回去吧!否则你就快体无完肤了。”
“可是奴婢想多摘一点,给出房的好姐妹尝一尝。”
红叶点头同意,还帮着她摘取。
“这东西这么好吃,叫什么名?”
这一问,问住了红叶,“我也不知道。”她耸耸肩。
突然有支利箭飞了过来,穿过红叶喝小红的中间,射进竹林的深处。
若不是被小红的尖叫声吓到,红叶肯定也会叫出来,她暗中感激老天爷没让她失态,因为她看见雨宸正向她们走来,而他身后尾随的女子正是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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