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不喜欢就直接拒绝,还算个正人君子(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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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灵泽觉得这男孩子有点意思。

  长相中等偏上,算不上一眼惊艳。

  至少比宋铭琛那张脸差了十万八千里。

  但他身上有一种说不清的气质。

  带着点文艺,带着点颓废,还有那么点放荡不羁。

  总之,这男孩儿有吸引女孩子的特质。

  当然,不是她于灵泽喜欢的那种类型。

  于灵泽看向杏儿。

  小姑娘摆弄着衣角,局促不安,红着脸杵在那儿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王伟身为长辈,有那么点恨铁不成钢的感觉。

  走过去,用手指头戳了戳杏儿的脑袋。

  “你呀!怎么就看不清呢?你爹把你嫁给马家傻儿子是不对,但你也不能可姓黄的一棵树上吊死啊?

  人家是知青,根儿不在咱这儿。迟早是要返城的。

  丫头啊,你爹再不疼你,那也不愿意看着你最后被人家像甩抹布一样给用完就扔!”

  杏儿咬着嘴唇依旧一副倔强不屈的样子,低头不吭声。

  王伟长叹了一口气。

  心里也明白这是别人家的孩子,自己管得深了也不是那么回事。

  手一背,眼不见为净,走了。

  杏儿最后还是忍不住委屈得哭了起来。

  那低低的啜泣声十分的隐忍。

  于灵泽把她搂在怀里,轻轻的拍着她的后背。无声的安慰。

  情窦初开的年纪谁还没有个心里的白月光?

  时间是治愈一切感情伤口的良药。

  杏儿这是剃头挑子一头热。

  人家男方根本明确表示不喜欢她。

  于灵泽就算再偏心眼子,再护短,也不能说人家小黄知青是个渣男。

  杏儿哭了一阵子,终于哭够了,从于灵泽怀里挣脱出来。

  狠狠的抹了抹眼泪,看上去竟然有点决绝的味道。

  “姐,俺决定了,跟你走。俺这就去找马叔。你把电话号码和要说的话写下来。”

  于灵泽有点好奇。

  “你识字?”

  杏儿不好意思的摇头。

  “它认得俺,俺不认得它。”

  “那你让我写下来干嘛?”

  “马叔是识字的。”

  于灵泽“哦”了一声。

  一个偏远渔村的猎户还能识文断字也是挺传奇的存在了。

  杏儿把纸和笔递过来。

  于灵泽才看到那支英雄钢笔不像是这村子里能有的东西。

  这个年代一支英雄钢笔也算得上是贵重物品了。

  于灵泽写了电话号码和打电话要说的内容。

  钢笔还是挺顺滑的,用起来很顺手。

  于灵泽的书法那是上辈子打小儿就开始练的童子功。

  赶不上书法家,但在平常人的眼里那是出奇的漂亮了。

  杏儿不识字,架不住天生审美好。

  对着于灵泽一手清秀的簪花小楷就差馋得流哈喇子了。

  “姐,你这字写得可真好看。”

  于灵泽笑笑。

  “等以后有机会我教你写。”

  杏儿很是激动。

  “真的?姐,你可不许骗俺,俺会当真的?”

  “不骗你。去把钢笔给黄知青送回去吧。”

  杏儿一脸的惊讶。

  “姐,你咋知道这钢笔是俺借黄知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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