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卢象升剿楚贼、刘楚垣守荆门、曹文衡守唐县等(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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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象升剿楚贼

  正月时,河南贼寇从郧阳渡过长江,逼近谷城县,并沿途劫掠了光化县、新野县和襄阳府。贼寇的六个分支集结在一起,郡县的兵力不足以抵挡。同时,这批贼寇还侵入了郢州边界,包围了均州,并向荆门西北方向挺进至夷陵地区。

  四月,湖北贼寇聚集在房县,女性人数甚至超过了男性。总兵张金昌成功击败了这部分贼寇。四川贼寇分成三条路线,纷纷涌向各郡县进行劫掠。其间,张应昌的军队在均州遭遇失败。

  六月,总督陈奇瑜与郧阳巡抚卢象升联手,对竹山、竹溪两县山区的贼寇进行了清剿,取得了大量斩获,许多贼寇在战斗中溺毙或坠崖而亡。

  均州与谷城、光化两县都隶属于襄阳府管辖,荆门州属于承天府,夷陵则隶属于荆州府,房县以及竹山、竹溪两县,均归属于郧阳府所辖。

  刘楚垣守荆门

  刘楚垣,字师仲,湖广荆门州人。他出身农家,性格极为孝顺友爱,在其母亲生病期间,他连续二百天衣不解带地照顾。母亲去世后,他长时间悲痛不已,三年里不曾有过笑容。他爱护自己的幼弟,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先辈产业全部转让给了弟弟。

  天启丁卯年(公元1627年),刘楚垣在乡试中考中举人。到了崇祯甲戌年(公元1634年),流寇逼近荆门州城,城内人心惶惶,刘楚垣挺身而出,率领城内的士民登城防守,并在关键时刻指挥奇兵出击,成功击退了流寇,保全了城池的安全。遗憾的是,不久之后,刘楚垣因病去世。去世时,他端正衣冠,危坐于床榻,手里还拿着一本书。

  曹文衡守唐县

  曹文衡,号薇垣,河南南阳府唐县人,万历三十四年(公元1606年)考中进士,此后曾任至蓟辽总督这一要职。当时,监视太监邓希韶怨恨他公正执法,且不愿意在郊外迎接邓希韶,也不参与饮酒应酬,因而怀恨在心,捏造罪名上奏朝廷,曹文衡因此被贬谪回乡。

  那时,流寇频繁围攻唐县,曹文衡与县令绍兴人王之良共同坚守城池,他们通过炮声的节奏警示贼寇动静的紧急程度:如果贼寇临近城池则发射一炮警示;距离城池十里,则发射两炮;当城池被围时,则发射三炮。经过一段时间的坚守,贼寇最终撤退。唐县距离南阳府城八十里,虽侥幸得以保全,但周边郡县和乡镇遭受到的灾害最为严重。在方圆上百里的范围内,妇女几乎都被贼寇掠走,男子大多面部器官以及手足残缺,没有一个是完好无损的。这些都是当地居民亲眼目睹并讲述的事实。

  龚元祥霍山骂贼

  龚元祥,字子祯,南直隶苏州府长洲县人。他于崇祯九年(公元1636年)凭借孝廉的身份参加选拔,被任命为霍山教谕。他与训导姚允恭关系友好。崇祯十二年(公元1639年)甲戌年,贼寇侵犯长江以北地区。正月十一日,贼寇快速推进至霍山县,开始焚烧抢掠。县令解下官印逃跑。龚元祥率领城内的士民坚守城池,有人劝他换上便装躲避危险。龚元祥坚决地说:“领受俸禄而在危难面前逃避,是不忠;面临危险而弃城不管,是不义。我平时所宣讲的是什么?如今面临这样的危难,岂能做出与此相悖的行为?今天如果这样做,还算什么道理?万一有什么不测,我也只有以死报答皇帝。”

  不久,霍山城被攻破,龚元祥整理好衣冠,正襟危坐。贼寇来到县衙,龚元祥晓以大义,但贼寇不理睬,强迫他投降,龚元祥大骂:“我宁愿一死,贼寇你怎敢侮辱我?”贼寇勃然大怒,立刻将他抓走。贼寇索要金银财宝,龚元祥一直咒骂不停,最后英勇牺牲。他的儿子龚炳衡以及家中婢女也都一同遇害。龚元祥死后五日,他的头部血液凝结成碧绿色,胡须眉毛间仍有愤怒未消的神色,右手食指深深插入胸口约八寸深。姚允恭含泪为龚元祥殓葬,并把他们全家安葬在一起。恰好这时,前任县令通过解救逃脱。一天后贼寇再次来袭,姚允恭也英勇牺牲。

  龚元祥曾经对弟子们说:“无论职位大小,都能为国尽忠,每个人都要思考如何报效国家、造福民众。”他还曾对自己的小儿子说:“人活一世,应当立志做忠臣义士,肉体虽有消亡,但精神永垂不朽。”他就是这样一位忠孝天性浓厚,激情有志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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