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刘宗周言六事、刘宗周削籍(附熊开元)(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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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宗周言六事

  八月,朝廷晋升刘宗周为左都御史。到了十一月,刘宗周提出了六项建议:“第一,建立道德准则,提议在京师首善之地设立书院,以此彰显圣明,奠定国家治理的根本。第二,坚持法治,建议销毁锦衣卫的一切刑具和未经法司审议的狱词,一切审判听凭法司裁决。第三,尊重国家体制,规定三品以上的朝廷大臣若犯罪,应由九卿共同审议,然后再交给司寇处理,司寇认为有罪的,才能将其收押囚禁,这样做,即使是在对他们进行惩罚的过程中,也尽量维护了他们的尊严。第四,清除隐藏的奸佞,提出凡是匿名举报的文书,一律不予受理并销毁。第五,严惩官场腐败,京师的士大夫与外地官员存在过多、过隐秘的往来,我只要听说此类情况,必定会弹劾这些人。第六,整顿吏治,官吏治理中最败坏的现象莫过于催缴赋税时索要额外损耗以及在处理诉讼案件中收取贿赂,已经成为常态。至于官员通过请托和推荐谋求升迁的行为,特别是巡抚、御史尤为严重,应该将严惩监察官员受贿的法律条款作为他们回京述职考察的第一要义。”皇帝采纳了他的建议。

  闰十一月,礼科给事姜采被投入大理寺监狱审查。当时流传着一份匿名的“二十四气”之说,暗中诋毁朝廷官员。姜采上奏指出:“这些匿名诽谤言论的背后一定是大奸臣或对言官心怀怨恨的人企图陷害言官,他认为如果不严惩此类罪行,就说明皇帝对此并不介意,那就会钳制言官之口,久而久之,官员们将会像冬天噤声的蝉一样不敢发声,进而阻塞了皇帝的视听,届时还有谁能替皇帝直言进谏呢?”皇帝听闻后大怒,立刻下令将姜采逮捕入狱。

  刘宗周削籍(附熊开元)

  闰十一月,皇帝召集朝廷大臣在中左门商议督抚官员选用的适宜标准。刘宗周回应道:“任用贪腐或狡诈之人为督抚是最易导致误事的做法,作为督抚,首要条件必须是极其廉洁。”皇帝回应说:“同时也要考虑其才能。”

  皇帝又询问如何抵御外敌,御史杨若桥提议学习西洋人汤若望的火器技术。刘宗周则表示:“唐宋以前并无火器,自从有了火器,人们便过分依赖它,误国之本就在于此。”皇帝听后脸色不悦,说:“火器终究是中国长久以来的优势技术。”皇帝命刘宗周退下。

  当时,姜垓、熊开元两人均被关押在狱中。刘宗周又请求释放他们,说:“不应轻易相信厂卫的消息,这样等同于朝廷使用私刑。”皇帝立刻动怒,抬头看着屋梁说:“厂卫都是朝廷的机构,何来公私之分?”刘宗周据理力争,毫不退缩。都御史金光宸解释说刘宗周并无恶意,但这让皇帝更加生气。刘宗周便摘下官帽道歉,皇帝这才命令他退下。

  不久后,姜垓、熊开元被处以廷杖之刑,刘宗周则被革职为民,金光宸则被降职调动。尽管朝廷中有大臣上疏救援,但皇帝并未采纳。

  熊开元,字鱼山,是湖北省嘉鱼县人,于天启五年(公元1625年)考中进士。他曾担任吴江县令,以廉洁着称。后升任给事中,上疏阻止太监王应期出关巡视,并因此被降职为行人司官员。熊开元还弹劾周延儒专权误国,结果惹得皇帝雷霆大怒,将他革职,并下狱并处以八十廷杖,随后被流放到偏远地区。如今,熊开元已在灵岩山剃度出家。

  译者注:1.二十四气,据明末清初赵吉士所着的《寄园寄所寄》第六卷记载,曾有《两朝识小录》一书载明二十四气为:杀气吴甡(再生吴起),棍气孙晋(两头蛇),戾气金光宸(金甲神),阴气章正宸(灰地蛇),妖气吴昌时(摩登伽女),淫气倪元璐(假姜诗〔僵尸〕),瘴气王锡衮(夜郎王),时气黄景(赛黄巢),膻气马嘉植(小华光),贼气杨枝起(桃树精),悔气王士镕(金枪手),霸气倪仁桢(塑大虫),疝气周仲琏(靠壁鬼),粪气房之祺(倭房公),痰气沈维炳(喉下癣),毒气姚思孝(姚令言),逆气贺王盛(黑面豹),臭气房可壮  (海上暴客),望气吴维业(啮人马),杂气冯元飚(顺风火),浊气袁恺(泼天纲),油气徐沂(九尾狐),秽气瞿式耜(两眼枪),月气钱元悫(痴虎伥)。这是当时朝臣之间相互攻讦、辱骂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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