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审吴昌时(字来之,甲戌进士)、宋应亨不屈(1 / 1)
审吴昌时(字来之,甲戌进士)
明朝会试中,十八房帘官(即考官)的配置,依照旧例,由八位翰林院官员、六位官员、吏部、礼部及兵部职方司各一人,以及户部、刑部、工部三部轮流派出的一人组成。其中,职方司郎中之所以必定参与,在连续三年海疆安宁、国家军事得以为赖的情况下,朝廷往往会赐予其在金殿帘前一席之地以示嘉奖,这种做法自世宗以来一直沿袭。癸未科()会试因故延期至八月举行,职方司郎中尹民兴,湖南人,自七月起便发誓不再上疏,唯恐触怒圣上,从而无法参加会试。他小心翼翼地捧着玉简,期待能够顺利成为天子门生。
二十五日,皇帝忽然亲临文华殿,亲自审理蒋拱宸弹劾周延儒与吴昌时朋比为奸的奏疏,其中涉及的四个人——周延儒四月出征时题请随身的兵科方士亮、兵部尹民兴、户部刘嘉绩、台中郎蒋拱宸——均被传唤参与审讯。此外,周延儒的门客董心葵也在其中,审讯现场有东厂及锦衣卫的刑具以备使用。吴昌时在接受审讯时,承认了奏疏中的所有指控。审讯董心葵时,询问周延儒因受贿起用的官员有多少人,董心葵回答说记不清。此时,皇帝案头放有一部官员名录,皇帝将这个名录从御案上扔下去,正好翻开的是福建道官员施元征的名字,董心葵便说:有福宁道的施元征曾向周延儒行贿。
此时,锦衣卫已南下捉拿周延儒,而吴昌时也已被审讯。蒋拱宸说:“罗山大败,皇帝拨发三千两银子在边境收赎难民妇女,职能部门又派了二十名押送银两的官员,但至今兵银竟无踪影,你作为随征官员,还以飞报大捷上奏,这不是欺骗皇帝是什么?”蒋拱宸(此处可能为笔误,应该是吴昌时)反驳:“罗山败逃,初期确实有失银之事,但后来各将领奋勇杀敌,仍取得了大捷。”皇帝震怒:“哪有败军还能取胜的道理?”下令打蒋拱宸(此处可能为笔误,应该是吴昌时)。执行刑罚的官员对蒋拱宸(此处可能为笔误,应该是吴昌时)当头一击,其纱帽破裂。皇帝愤怒至极,推翻了案桌,迅速返回宫中,对于跪审的诸人,并未做出任何处置。锦衣卫考虑到可能会再次进行审讯,所以将所有人羁押在狱中,尹民兴因此未能回到兵部。兵部尚书张伯鲸按照惯例将职方司的印信交给协赞员外王永积,此后王永积便谋划加入会试考官行列。
宋应亨不屈
宋应亨,字长元,是山东莱阳人士,于天启乙丑年(公元1625年)考中进士。初任清丰县令,后晋升为礼部主客司主事,继而调任吏部,历任验封、考功、稽勋、文选等四个部门,不久升迁为稽勋郎。甲戌年(公元1634年)告假还乡,时隔六年,其长子亦高中进士,被授予杭州理刑之职。宋应亨训诫他:“勿为利益所束缚,勿草率对待人命,勿姑息养奸。”
崇祯十五年(公元1642年)闰十一月,清军攻克临清,宋应亨率领士民固守莱阳。鉴于城北防守薄弱,他捐出千两银子建造瓮城,仅十日便竣工。清军进犯时,宋应亨独自率军坚守一方,设立重赏招募敢死之士,并于夜间突袭敌营,迫使清军撤围离去。崇祯十六年(公元1643年)二月初五日,清军主力压境,避开北城不攻,次日清晨,自城东北方架设云梯发起猛攻。宋应亨头戴平巾,身穿戎装,亲自带领家僮在街巷中进行激烈抵抗。家人劝其更换易于隐蔽的帽子,但他坚决拒绝,激战良久,家中仆役三十多人壮烈牺牲,宋应亨颈部遭一刀重创,虽被俘但始终坚贞不屈,最终英勇就义。
事后,太史王崇简以诗悼念宋应亨,诗云: “拜手松楸酒一杯,伤心洒泪踏苍苔。 寒林风起山光动,衰壑云移海气来。 泉路几年空夙恨,人间此日有余哀。 高踪已自成千古,夕影凄凄照草莱。”闻者无不为之哀痛。
宋应亨去世后,朝廷追赠其为太仆寺少卿。他的长子宋璜,字玉仲,通过乡试位列榜单;次子宋琬,字玉叔,于丁亥年(公元1647年)中进士,尤其擅长诗词,曾任陕西、浙江两地的副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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