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贼陷真定、李邦华议南迁、附记:南迁得失(1 / 1)

加入书签

贼陷真定

  二十三日壬午,贼军攻陷了真定。在此之前,真定知府邱茂华得知贼寇即将来袭的消息,便率先安排家眷离城避难。对此举动,巡抚徐标将邱茂华逮捕并投入监狱。然而,徐标属下的中军将领趁徐标登城规划防御之际,将徐标绑架至城外杀害。随后有人破狱释放邱茂华。

  获释后的茂华立即传令所辖州县,预先做好投降贼军的准备。数日以后,贼军仅以少量骑兵进入城中,控制了府库及户籍土地。此时已距离京城仅三百里之遥,却无人敢出言声讨。

  徐标,号鹤洲,山东济宁人,天启乙丑年(公元1625年)考中进士,任保定巡抚右副都御史,驻守真定期间斩杀了贼寇使者,并销毁其持有的伪令牌。

  二十五日甲申,刘泽清请求在青、登等地的山脉中开采矿产资源,并且要求前银(即预付的开采费用)由巡按负责筹措解决。二十六日乙酉,魏德德(此处应该是错别字,应为魏德藻)被任命为礼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负责总督河道、屯田练兵事务。方岳贡则被任命为户部尚书、兼任兵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前往济宁总督漕运、屯田练兵。但不久因敌情紧急,有人提出高级官员不宜外出,一旦出城可能会暗中逃脱,因此决定阻止藻德等人继续外派。

  礼部奏报桂、惠两藩一同逃往广东,朝廷决定颁赐玺书以示慰问。

  李邦华议南迁

  此前,都察院左都御史李邦华与左庶子李明睿私下讨论南迁之策,商议究竟是皇帝亲自出巡更为适宜,还是太子前去更佳。李明睿认为:太子年幼,未经世事,若一切皆遵从父命,则威严不足;若擅自作主,则又有失恭敬。相比之下,皇帝亲自出巡更为妥当。

  这个时候,皇帝命令六部及府部大臣各自呈交关于战守策略的建议,皇帝于文华殿等候。李邦华、李明睿以及少詹事项煜分别提出了南迁和让太子监国南京的意见。皇帝匆匆阅毕,勃然大怒道:“平日你们都是如何进言的?如今国家面临如此危局,竟无一忠臣义士愿为朝廷分担忧虑,反而提出这样的计策!国君当以身殉社稷,这是自古以来的正道。我心意已决,此事不必再议。”

  附记:南迁得失

  有人问及当时朝廷若是南迁有什么得失?我回答道:当李自成越过秦地进入晋地时,其势头犹如破竹,唯有南迁这一策略或许能稍微延长时日,但光时亨认为这是邪说,此事就此搁置。天下人对此深感遗憾。然而,景泰年间,也先侵犯时,徐有贞也曾提出南迁之议,当时并未采纳,最终成功固守击退敌人,宗庙社稷安然无恙。光时亨也有这样的见解。如果认为光时亨的说法是错误的,那么国君死守社稷的义理又何在?若认定李邦华的南迁之议是错误的,那么宋朝时徽、钦二帝被俘虏的耻辱又该如何解释?

  南迁与坚守的得失,如果必然要分辨一番,似乎光时亨的看法稍占优势。然而,当时的将相大臣,果真能如于谦(谥号忠肃)那样忠贞不渝吗?如果不能,那么迁都以求生存,也不失为应对变故的一种策略。但光时亨将南迁视为歪门邪说,实属过分了。崇祯帝因此为国捐躯,如果光时亨在李自成贼寇面前痛骂而死,即使不足以救赎他陷害君主的罪过,至少还能证明他的初衷并无他意,但光时亨竟然躬身率先投靠贼寇,即便是被凌迟处死,又怎能向九泉之下的崇祯帝谢罪呢?

  因此,光时亨坚守京师的主张,实际上是想借助孤注一掷来博取名声,并非真正的忠君。李邦华后来以身殉国,可见南迁之议是为了爱护君主,而非逃避死亡。至于李明睿主张朝廷南迁,也存在不完善之处。如果皇帝在贼寇尚未到达时就匆忙南下,人心必定恐慌,都城局势如同瓦解,后世必然认为这是轻易抛弃国家。皇帝若在贼寇即将到达时南迁,则长途跋涉难免遭到贼寇窥伺,从而陷入狼狈之境。所以,最佳策略还是坚守京师社稷,这是符合古今以来君王正道的做法。至于太子,乃是国家的根本,应在贼寇尚未接近时,由大臣秘密辅佐南下,以稳固根本之地和天下人心。即便京师沦陷,太子也能迅速号召东南各地发动勤王之师,即便不这样做,也不至于皇帝和太子被贼寇一网打尽。

  而且,不仅仅是太子应该南下,永、定二王也应该分别分封至浙、粤,以备不测。为何要像燕子一样全家筑巢于幕墙之上,等到灾祸降临才后悔莫及呢?而且,李明睿认为太子南行有专命、禀命之碍,却不知天下的事情总有可以变通之处。当年唐玄宗避难蜀地,仍然健在,但他的儿子唐肃宗却在灵武收拢军队、即位为皇帝,而且有收复两京(长安、洛阳)的打算,这也是虑到安史之乱的紧急态势,恐怕一旦出现意外,父子二人会一同遭遇不幸。今日之事,与以前的历史有何不同?

  如果按我的意见,我认为当时皇帝应坚守北方,太子应该南行,这样似乎更为两全其美。不过,谋略是否得当,事情是否成功,关键在于人,同时也取决于天意。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