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王家彦(1 / 1)
兵部右侍郎王家彦,号尊五,出身于福建兴化府莆田县。他为人高洁傲气,胸怀壮志,不拘泥于琐碎细节,每当与人谈论义侠之事,内心便充满向往。他认为男子汉对自己应当有所期待,要像汉代的伏波将军那样英勇,平时时刻牢记以马革裹尸为荣,对于那些只会空谈的人,是不需要去理会的。
他自比为汉代伏波将军马援,始终抱持着“马革裹尸”的信念,认为真正的男子汉应当如此期待自己的人生,而非仅满足于安逸享乐。
天启辛酉、壬戌年(公元1626年、1627年),王家彦连续通过乡试与会试。初入仕途,被任命为开化县知县。到任后,他召集当地父老,对他们说:“古人将刺史、县令视为直接关乎百姓利益的官员,其责任重大。如今我奉天子之命治理此地,期望与各位共同开启新的局面。希望大家能认真听取我的教诲,切勿傲慢违逆,以免招致灾祸。”众人纷纷表示赞同。任职一年间,王家彦推行有利于民众的各项政策,凡是不利于百姓的地方立即予以调整。无论远近,民众都异口同声称赞他是位如同神明般贤明的县令。
天启甲子年(公元1624年),王家彦参与省考的地方分考,决心选拔真正的人才以报效朝廷。面对众多考生,他感慨道:“鱼目混杂其中,就难以辨识真正的明珠;看似美玉的琼琚,实则可能只是碧绿的石头。然而,只要秉持公正明察之心,何愁不能分辨优劣?”考试结束后,唯有王家彦所选拔的士子声名显着。天启乙丑年(公元1625年),他调任兰溪县,施行仁政,如在开化县一样深得民心,因其卓越政绩而被提升为刑科给事中,后历任工科右给事中、户科左给事中,最终转任都给事中。崇祯丙子年(公元1636年),王家彦因丁忧离职。服丧期满后,补任吏科给事中。
王家彦在谏官职位上任职十年间,弹劾不避权贵,使得他们不得不收敛行为。当时,福建贼寇刘香老等人在同安镇一带作乱,甚至威胁到省城的安全。对此,王家彦呈上了关于福建海防的奏疏。他指出,按照旧制,朝廷设有卫所军,没有额外的军队,也没有单独的将领,而是由各卫指挥统一管辖,每个寨堡设置号船以便相互联系、协同作战。后来增设了游击将军等官职,使得即使在偏远海域,战船也能保持紧密联系。他认为当前防御策略应恢复原有的卫所军额,并训练民兵以加强海防。这一观点被当时有见识的人视为至理名言。
王家彦尤其关注社会动荡的根源,认为是贪腐的地方官员榨取民脂民膏,导致良民百姓衣食无着,被迫沦为盗贼。为此,他上疏说:“我观察到秦晋地区饥民相互煽动,成群结队流离失所,跨越州县。究其起因,往往源自一乡一邑。如果当时的地方官员能够早做应对,采取周朝关于治理荒年的十二项政策措施,并一一切实实施,或许不至于发展到如此四处崩溃的地步。议论者认为,当前这种现象实乃由于朝廷政令所致:对催征赋税急切的官员给予卓越的考核评价,对督责严厉的官员称赞为好官循吏,于是,那些品行恶劣、贪墨腐败之人便得以利用这种环境,如同以无法牢固捆绑的湿润绳索来束缚他们贪婪的欲望。即便有一两位贤明能干的官员,也往往被繁琐的法规条文束缚住手脚,无法施展抱负。即使他们有如召信臣、杜诗般的能力(两位东汉时期的着名地方官,以兴修水利、赈恤百姓着称),也无法像郑侠那样直接上书进言(郑侠,北宋官员,曾画《流民图》直陈时弊)。如今秦、晋之地的祸乱,大抵就是由这些因素累积造成的。现今全国各地并非没有隐忧,三楚之地(湖南、湖北一带)已有民众揭竿而起的苗头,闽越之地(福建浙江一带)也有军事冲突,倘若现在不早做打算,不出五年,必定会发展到与秦、晋同样的严重局面。因此恳请陛下稍微放宽对法律条文的苛刻执行,使得官员们能够放开手脚,全心全意去安抚百姓、维护地方安宁。《诗经》说:“不竞不絿,敷政优优。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倘若如此,仍有地方官未能切实传达并贯彻上级政令,导致当地治安混乱、盗贼横行未能得到有效遏制,那么就应当对这些地方守令以“养寇之罪”论处。对于这样的惩处,他们还有什么可辩解的呢?”此疏一出,天下人皆认为这是振兴国家、平定乱世的良策。王家彦累计呈递密封的奏疏百余份,大多关乎民生利弊,旨在裨益改进百姓生活。
崇祯庚辰年(公元140年),王家彦晋升为大理寺丞;一年后,升任左少卿,又改任太仆寺卿。又过一年,晋升为户部侍郎。崇祯癸未年(公元1643年),被任命为兵部侍郎,协助管理京营事务。此时,国家局势已严重衰败,犹如顽疾缠身,即便是扁鹊、仓公这样的名医再世也无法迅速治愈。尽管如此,王家彦在任期间仍竭力补救,力求各项施政没有疏漏。
崇祯甲申年(公元1644年),李自成贼军逼近京城,王家彦负责防守安定门,防守工作极为尽力。但由于有太监与贼军勾结,充当内应,城池终被攻破。大批贼军涌入,有人劝王家彦趁机逃走,他正色斥责道:“国家覆灭,我何惜一死?只是不知皇帝生死如何,心中遗憾未能随驾护主,哪怕以身殉职于皇帝车架之前,以求赎尽臣子万分之一的罪过。”说完,他面向北方叩首,以示对崇祯皇帝的谢罪,再转向南方叩首,以感谢拜别父母的养育之恩,随后自缢而死。他的四位仆人抬着灵柩归乡,在路上遭遇贼军,遭受了更为惨烈的迫害。南明弘光朝初年,追赠王家彦为太子少保,赐谥“忠端”,并将其列入旌忠祠祭祀。
《启祯录》记载:京城陷落时,贼军对王家彦恨之入骨,提刀将他肢解。另有说法称他自刎而死。《编年史》则记述:王家彦守卫德胜门,城破后跳城自杀但未死,手臂和脚部受伤,仆人将其扶入民宅,他随后自缢身亡。贼军焚烧民宅,烧掉他的一只手臂,其余部分由仆人收敛带回。还有一种说法是贼军在城楼上将他斩首,并用火烧毁其遗体。
我的议论是:国家的衰败,一半原因在于良民纷纷沦为盗贼,而驱使他们走上这条道路的正是贪墨之吏。王家彦自担任地方官直至言官,始终对此忧虑不已,若是朝廷能早点采纳他的意见,全面整顿吏治,或许贼祸不至于如此惨烈。然而,人们对于初露端倪的霜降未能警觉,以至于情况迅速恶化,最后形成了坚冰,事态无法挽回实为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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