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3章 我跟他谁更有价值?(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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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来之前就猜想过这个问题,黎砚从未怀疑过自己的魅力值,可能是强者相斥,他的责编手底下两个作者又是同一个类型,难免会想要比较。

  邹晏知已经那么久没有出现作品了,有的人似乎已经要将他忘记。黎砚就在等这个机会,超过当年那部神作,让自己的名字取而代之的机会。

  不过他太好奇了,尤其是希望他想要的答案从司秣口中说出来。

  “你们不是商品,何来比较一说?”闻言,司秣却挑下眉,漆黑的眸子看不见半点波澜。

  事实上,是司秣从来没有把邹晏知当过商品,其他人随便。

  “首先价值不论高低,他和你对我来说意义不同。”司秣说:“其次黎先生,并非是我愿意签你,答应和愿意,这是两码事。”

  言外之意,他们仅仅不过是合作互利的关系,还是一方明显不大愿意的。严文忠把人塞给他,出于良好的工作精神他接手,却不会像对他主动要来的人那样上心。

  “……”黎砚脸上出现一瞬间的皲裂。

  “不好意思,我说的直白了点,没有叫你不高兴吧?”

  责编一歪头,单纯的托着下巴道。

  “……怎么会呢,我喜欢你的直言不讳。”黎砚桌子底下的手已经微微攥紧,面上却忍着没有发作。

  “好,那么说说吧,黎先生是怎么来到慕云的呢?”

  “我记得,你以前是签在山屿文学社的吧。”

  文学社签约作者合同上都有年限约制,每家的合同都差不多,最短五年期,还有十年二十年,签约的越久福利也会越高。

  相反的,如果年期未到就擅自解约,需要赔偿的价格是福利的几倍不止。

  因为同为山屿的作者,司秣记得当年黎砚跟他们签的是十年期。而‘白淤’签了五年期。

  作为‘同事’的时候没有多少交集,没想到如今再碰上,他成了黎砚的新任编辑。

  “是的,我跟那边解约了。”黎砚喝了一口咖啡,半点没有隐瞒的打算,像是在跟朋友叙述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慕云答应了会为我赔付违约费,同时我来慕云的话,初始签约费可以给到这个数。”

  黎砚伸出几根手指比了个数值,面上旋即露出一个漂亮的笑容。

  他耸肩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也是人之常情。没办法,慕云给的实在是太多了。”

  丝毫没有背刺东家时的尴尬羞耻,让司秣觉得这个败类的脸皮简直比城墙还厚。

  “说起来,司责编手里的另一位最近还好吗?听说他在筹备新书,月底就要交稿了?”三言两语,黎砚又将话题绕了回来:

  “据我了解邹晏知已经许久没有产出东西了吧,他还能写好嘛。他这次打算写个什么故事?还是悬疑吗?”

  司秣打断他,声音冰冷:“黎先生貌似很在乎我的另一位作者。”

  “怎么,你也是他的忠实读者之一吗。”

  司秣看出来了,黎砚貌似一直在套自己的话。

  但他那么想知道邹晏知的新书内容是干什么呢?很快他便猜到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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