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夜裁者(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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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说完后,看向不远处面色难看的丁苟峰。

  丁苟峰见男子看向自己,于是自己便先开了口,“你是谁?你是来找我的?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男子没有回答他的话,而是慢慢走向了丁苟峰,边走边说。

  “丁苟峰,18岁,三年前私闯民宅,恶意杀害一对夫妻,被捕后却矢口否认自己的杀人行径,随后被被害夫妻的子女指控,才不得已认罪,最后以自己未成年和有精神疾病为借口,说自己并无杀人意图以及对此事后悔等因素,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丁苟峰听着男子的话笑了笑,“呵,你是来为这事打抱不平的?我已经服过刑了,我现在已经无罪了,我的惩罚已经结束了,听得懂吗?我是无罪的!法律宣判我无罪了,懂吗?跟我已经没关系了,明白吗?”

  男子停下了脚步,看着丁苟峰,“所以,那两条人命,就这么,抵消了吗?”

  “对啊,不然呢?别说两条了,就算我当时把那户人家全杀了,我现在也照样能站在这,你要是敢动我,你也得死,明白吗?我劝你识相点,你从哪里来的就给我回哪去,我就当你没出现过,不然我让我爹弄死你!”

  看吧,犯罪者的嘴脸,不觉得很可笑吗?

  他们可是破坏了一个接一个人的人生,他们才是应该离开这个世界的人。

  然而还在这里张牙舞爪,耀武扬威,从来不会去反省自己的行为。

  男子盯着丁苟峰,继续说道:“这就是你这三年在里面反省的东西吗?”

  丁苟峰笑了笑,“呵,你脑子是不是有问题?你在扮演什么超级英雄吗?哦,我知道了,是不是觉得不公平?你觉得不公平你就去找法官去啊,去找法律去啊,别踏马来找我来发癫,你个傻逼东西!”

  丁苟峰话音一落,一拳就向男子的面具上攻去,他自己从小就有学习各种武术,在他看来打倒眼前这个人也不是什么难事。

  男子伸出左手格挡住丁苟峰的攻击,随后右手握拳反向朝丁苟峰的脸上来了一拳。

  这一拳打得丁苟峰脑子晕乎乎得,直接被揍飞到一旁,整个人直接趴在地上,努力让自己保持清醒,让自己缓了好一阵。

  “为什么你这种杂种还可以出来享受人生?我会让你后悔,为什么你只被判了三年。”

  男子看着趴在地上吐血的丁苟峰,缓缓向他接近。

  丁苟峰趴在地上,从刚才的交锋,他就知道他不是眼前的男子的对手了,看着男子离他越来越近,连忙翻了个身,四肢并用得向后避退,可是很快就被男子逼进了墙角。

  “等等!哥们有话好好说,现在是法制社会,别动手动脚的,我们要是有什么仇怨,私了怎么样,我给你钱,我有很多钱,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

  男子站住了脚步,居高临下地看着丁苟峰。

  “是吗?”

  “对,是的!只要你开口,我就能给你。”

  男子猩红的双眼透过骷髅面具,冷冷地注视着丁苟峰的脸。

  “那我想要你的命!”

  一把如同袖剑一般锋利的短刃从风衣的袖口缓缓滑出,短刃的刀身上还映照着丁苟峰绝望的表情。

  “别!兄弟!冷静点!别杀我!杀人是要坐牢的!对你没好处!你要是看我不爽,你可以去法院告我,让法律来制裁我。”

  黑衣男子根本不管丁苟峰的求饶,而是继续向前走去,走到丁苟峰面前。

  “法官和法律可以让你钻空子,可以保住你的性命,让你改头换面,让你继续在人世间潇洒。”

  黑衣男子一脚踩在丁苟峰的胸膛,猩红的眼眸在月色的照耀下似乎更加耀眼,丁苟峰完全动弹不了,只能看着男子将短刃不断靠近自己的脖子。

  “但是,我会把这些漏洞补上的,我会让犯罪者付出犯罪者应该付出的代价!”

  “我就是你的法官!我就是你的法律!”

  话音落下,黑衣男子的短刃直接插进了丁苟峰的脖子,连一刻犹豫都没有。

  一剑封喉!

  丁苟峰的鲜血从嘴巴冒出,眼神失去聚焦,最后在黑衣男子的脚下,彻底失去了生命。

  黑衣男子将短刃拔出,后退了几步,依旧看着丁苟峰的尸体,双眼血红。

  一只恶鬼从丁苟峰的尸体中爬出,抬起可怖的双眼憎恨地看向黑衣男子。

  黑衣男子目光如初,泰然自若,袖中的短刃似乎散发着诡异的黑光。

  “避影匿形,窥见伺隙!”

  短刃与黑衣男子产生共鸣,整个短刃都开始发出黑色的光芒,让人不寒而栗。

  恶鬼丁苟峰怒号一声,张开大口,直接冲向黑衣男子,企图将其杀死在自己面前。

  然而黑衣男子依旧不为所动,就这么看着冲向自己的恶鬼。

  “暗行裁决,寂诉【隐秘】!”

  短刃的黑光彻底释放出来,甚至连周围的夜色在其面前都逊色万分,幸运的是,黑光转瞬即逝,仿佛从未出现过一般,消失地无影无踪!

  而恶鬼的拳头也在这一刻往男子的头上狠狠地挥了下去,可惜,没有任何打到东西的反馈,恶鬼的攻击扑了个空。

  恶鬼满脑疑惑,他想将脑袋转过去,看看身后,但是脑袋根本不听他的命令,从脖子上滑了下来。

  恶鬼死前,看到的最后的画面,便是黑衣男子站在自己身后,用着一双猩红的眼睛,居高临下且含蔑视地看着自己掉落在地上的头颅。

  随后,意识中断。

  黑衣男子看着面前的恶鬼被自己斩杀,逐渐化为光点消散于世界之中,现场只留下了丁苟峰的尸体,以及他昏迷的小弟。

  他看了一眼躺在地上的两人,没有管他们,便在小巷子中消失,回到了最初的楼顶,重新看向底下熙熙攘攘的人群。

  不会有人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事情,这是只有他知道的,属于夜幕之下的隐秘。

  黑衣男子转过身,离开了楼顶,仿佛只是做了一件平常的事情一般。

  有人说,法律对人的处罚是基于对人生命的尊重与保护。

  可是,尊重?保护?

  只有活着的人,才能够获得尊重和保护。

  而能够活下来的人,只有可能是犯罪者。

  法律是来保护活下来的罪犯的吗?

  那被犯罪者杀害的人的生命和权利,由谁来尊重!由谁来保护!

  老老实实遵纪守法的人难道就活该被违法者欺压吗?!

  把犯罪者关起来又能怎么样!受害者的生命难道就可以回来吗!他们受到的痛苦难道就能够消失吗!

  就凭让他们在监狱里面待个几年就算两清了吗?

  开什么玩笑!

  不知道反省的杀人犯的生命,根本就不配受到尊重,不配受到保护!

  既然犯罪者将法律作为自己的保护伞,那么就由我来成为犯罪者的梦魇,让他们付出该付出的代价!

  这个世界上的犯罪者,利用着各种有利于自己的帮助,而老实生活的人,往往什么好处都拿不到,他们通常都会受到各种不公。

  他们一旦遇到犯罪者,那么结局就是死路一条。

  难道这就是老实人的命运吗。

  勤勤恳恳生活一生,却要为违反规则之人付出生命的代价,因此到达死期?

  为什么如此规定人们的死期?坏人居然能够长寿,好人却总是短命!

  为什么如此规定人们的命运?让善人的生活如此艰辛!让恶人的生活肆无忌惮!

  既然这个世界有问题,那么就由我来裁断这一切!

  这一路上必定历经风霜!不过我不需要任何人来理解!

  他们的死期已到!

  我说的!

  因为我是......

  死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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