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离别是为了更好的相聚(1 / 2)
顾景明提着一桶啤酒一桶雪碧出现时,大伙立即上来围观。
温小雨看着那么多双好奇的眼睛望着她,瞬间有一种带幼儿园小朋友的错觉。
她笑眯眯给大伙介绍,这黄色的是酒,透明无色带气泡的是糖水。
她恨不得再学着幼儿园的老师,来一句:小朋友们喜不喜欢?高不高兴?
她想着想着,自己在那傻乐。
小孩子不能喝酒,温小雨一人给他们舀了一杯雪碧。
顾景浩一口气喝完后,瞪大眼睛巴喳巴喳了下嘴巴,回过神来立即抱着雪碧桶远离大人圈,只招呼孩子们围上去分着喝。
实在太好喝了,不能让大人们来跟他们抢。
温小雨见状笑得不行,两兄弟真是一模一样,都爱喝这种甜甜的碳酸饮料。
温小雨见顾景明郁闷地看着那桶雪碧,就悄咪咪地凑近他说,“明天我单独给你准备,留你路上喝。”
顾景明一听,立即眉开眼笑地去跟秦宏扬抢啤酒喝。
“来,景明,我敬你一杯。”秦宏扬举着杯子过来,“为我们的共同目标干杯。”
说完,他一饮而尽。
在桂花村,大家都默契的不称呼顾景明为“二皇子”,只喊他的名字,他自己也乐得自在。
“你是想敬我,还是想找理由多喝几杯。”顾景明调侃了他一句,也举杯饮尽。
大家都知道明天顾景明要离开,都端着啤酒或雪碧来敬他。
他来者不拒,杯杯干。
大家很少看见他这样好说话,所以都趁着这个时候,多敬他几杯。
温小雨边照顾着众人,也边时不时跟大伙喝酒。
一来二去的,大家都喝了不少。
有酒的夜晚,氛围总是不同。
热烈而放松。
当桶里的酒喝得快见底时,大家的情绪都很强高涨,话也越来越多。
秦宏扬看着外面的皑皑白雪,声情并茂地跟大家讲述在雪地里伏击敌人的过往。
说到激荡之处,他就着酒劲一跃而起,执起长枪在月下舞了起来,苍茫的月色下白雪中,一抹身影跳跃回旋,气壮山河。
平日清冷的顾景明,此时也热血沸腾,和着秦宏扬的步伐,低声吟唱:“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岂曰无衣?与子同泽。……”(选自《秦风.无衣》)
他清泉般的嗓音,此时唱出了悲壮的情怀。
情不自禁的,徐九、秦云、顾景浩和白喆也跟着唱和:“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选自《秦风.无衣》)
家里的女眷们,听着激荡不已,跟着他们唱歌的节奏鼓着掌,整片山野在歌舞渲染下,变得辽阔而壮丽。
温小雨此时抛却了那点离别情怀,她的胸腔似乎被这战意点燃,昂扬高亢,似乎已经奔赴战场,直面胜利。
战歌嘹亮,人心齐向。
顾景明从未如此放纵自己。
今晚,也许是夜色太美,也许是酒气熏人。
在这离别的情景中,在与爱人亲友的相聚里,他不再压抑自己,卸下所有的心防,放松地与大伙聊天、喝酒、唱歌。
这时的他,才像这个年纪的男孩。
直抒胸臆,酣畅淋漓。
唱着唱着,他看向温小雨,专注而热烈。
高亢地歌声逐渐转低,语调微微一转,吟诵起“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温小雨也喝了不少酒,她迎着顾景明的眸光,沉醉迷离。
此时,她的眼中没有皎洁月色,没有皑皑白雪,只有顾景明专注的眼眸。
这个男人,在离别之夜,对着她轻唱动人而古老的歌曲。
她觉得自己醉了,醉倒在他的深情里。
唱着唱着,顾景明牵着她走到月色下白雪里,徒留一双牵手的背影,以及隐约的歌声。
看着他们出神的家人,似乎隐约听到,两人同时反复唱和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众人沉默着,慢慢散了。
空旷的坡顶,苍茫的月色雪景里,只剩下两人。
手牵着手在雪地里来回走着走着,久久不愿回房歇下。
未来的日子还很长很长,他们都愿意陪着彼此走到天荒地老。
再不愿意,离别的时刻仍是踩着点到来。
次日早上,温小雨起了个大早。
她从空间里掏出瓶瓶罐罐,给顾景明讲解各种药的用法和功效。
顾景明看着堆满包袱的瓶瓶罐罐,揉了揉温小雨的头道:“不用太担心,我一定会保护好自己的。”
如今的他不同,他有妻有家,他会为了她保重自己。
他不放心的,是她。
她看着厉害,实则最是心软。
“小雨,你也答应我,帮人也要有个度,一定先保护好自己,任何可能伤害到自己的事情,都不要去做。”
“还有,不管别人多凄惨,都不能再接人回我们家住。”
“实在别人没地方住,就让他们去那边的学堂里暂住。”
“让外人到家里住,我不放心。”
温小雨郑重的点头,她的善良不是没有底线。
她的背后还有一大家子人呢,她不会让家人涉险。
“你也要小心,吃的喝的一定让九爷爷检查过后,确认没问题再用。”
“不要让自己受伤。如果……如果真的受伤了,一定要告诉我,我不仅是你的妻子,还是一名大夫。”
“让我知道,我才能想办法帮你。”
温小雨最受不了,以前看小说经常出现的桥段,总是以怕对方担心为由,各种隐瞒和欺骗。
她自己的准则是,事情发生了,虽然不可避免的会有情绪,但最重要的还是如何解决问题。
而只有让彼此了解情况,才能一起想办法,才能共度难关。
温小雨看着顾景明,又一次认真地说:“如果我知道你欺骗我,隐瞒我,就算是为了我好,我也会生气。”
“我不喜欢报喜不报忧那套,我们是夫妻,是荣辱与共的一体。”
“好的坏的,我们都应该一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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