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逐户调处(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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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在大家也有自己的主见,他说完以后,李加龙接道:“杨世春、金林武、王朝能他们这块地,我当干部的时候,确实是分给他们三户的,后来也是因为泥沙充多了,就栽不成了,一直荒着……”

  杨芬说:“苏琴的情况你们几个年纪大的都清楚,恐怕这里只有黄贵不清楚,那块地一直是她在耕种,苏琴现在跟着丈夫去了板栗村,但是她也是两边管,大家也清楚,之前她是赡了杨应奎的父母,而且还有个姑娘……”

  吴定文说:“李桂林这块地,是毁林开荒,当时是处罚没收的……”

  三块地都有人说,就小花的那块没人提出来,我刚要说,金家富示意我,让他们几个先说,可他们也不说了,只说了那三块地。

  他们都不说,那我不得不说啊,我说:“那最后一块就是赵志花的,他这个是跟合作社的纠纷……”

  金家富突然打断我的话,说道:“好啦,好啦,你们一个说一块,我听着一头雾水,我们还是一块一块的来提我们的意见,如果我们提出来了,再告知当事人……”

  大家还是同意金家富的说法,一块一块地的分析。接着,金家富又说:“就按刚才你们提出来的顺序,我们一块地一块地的讨论一下我们的意见,我们先讨论与集体有纠纷的这两块,首先是李桂林的这一块,大家发表你们的意见。”

  金家友说:“那个时候,我当村干部,他这块地是毁林开荒,当时是要处理的,并且处理得很严重,最后是他自己,同意植树造林,把地块归还给集体,才免除了他的,刑事处罚和经济处罚,我的意见是,把这块地木收了,树可以给他,地要归集体,这就是我的意见。”

  李加龙说:“确实是有这么一回事,所以这几年,他所栽的沙树,实际上那个时候,也是说归集体的,他管都不管,说明他也默认了这个处罚,现在真的不能说见钱了,就改变当初的决定,我的意见跟金家友一样,当初说归集体就是集体的。”

  其他三个,不发表意见,金家富直接点名,要王万忠发言。

  王万忠说:“我个人意见是征地款给集体一半,他个人留一半,为什么这样说呢?当年开荒,实际上,不止李桂林一家,其他家也在开荒,并且那个时候,那个年代,开荒的地块,这一次我们也测量了几家,这几家都是全额打给个人。他当年确实受过处罚,也是他自己提出来的,我不是说那个时候处理的不公平与否,但从人情上来讲,给他一半,还是可以的,这就是我的意见。”

  王万忠提出这个分派方案,气氛一下紧张起来,刘芬表示:“我的意见跟王万忠一样,说实话,王万忠的意见还是比较中肯的,再说了,李桂林妻子常年生病,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家庭比较贫困,于情于理就分他一半。”

  吴定文接道:“我也赞同王万忠的意见。”

  说完就没有再解释,金家富表情严肃,似笑非笑问道:“黄贵,那你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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