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各抒己见(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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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万忠表示同意。

  杨芬说:“这个应该同意的,因为承包到户,分给他们就是他们的承包地,这是天灾造成的。”

  没等金家富问,我就说,我也同意。

  全家富说道:“服从大家的意见,他们三家的这块地的征地款由他们三家享受,大家的意见,都是一致的。”

  接着金家富又说:“第三块地是苏琴的,苏琴的这块地,征地款刚开始是给杨运柱的,后来又准备打在集体的账上,现在,大家讨论吧。”

  就这一点,我还是感谢金家富,他没有说,是我在当中协调私自协调,把钱打到集体的账上。

  金家友说:“苏琴,实际上已经是绝户了,姑娘外嫁了,她自己也嫁出去了,这些土地就应该留在鸡尾冲,既然是留在鸡尾冲肯定是,要归给他的家族弟兄,归集体,这不合适,我的意见是,把钱打给杨应柱。”

  李加龙说:“我的意见是打给杨应柱,就其他地块,也不能让苏琴回来种啊,又不是杨家没有人,为什么让一个外人来种我们村的土地,但是呢,可以考虑分给她一部分钱,这是从情理上来讲,这就是我的意见。”

  王万忠刚要发言,杨芬忍不住了,杨芬说:“你们这是一种封建思想,现在提倡男女平等,苏琴没有死,她的女儿也没有死,人家还活在这个世上,土地就是杨运奎留下的遗产,再怎么也轮不到杨应柱来享受,凭什么打在杨应柱的账上,我是妇女代表,我要维护我们妇女的权益……

  “我告诉大家,有时候,法律和人情,是不一致的,虽然说,讲法律也要讲人情,讲感情,现在苏琴就提出了很多意见,测量地的时候她就来说了,大家要考虑,我说的是从法律上来讲;从人情上来讲,杨应柱早年的时候为什么不赡养父母?如果他那个时候赡养父母,人家苏琴是可以很早再成家的,杨运奎死了,人家赡养他的父母都赡养了多年,你们摸着良心想一想,要是你们的女儿遇到这种情况,你们也会是这种态度吗……  ”

  杨芬为了苏琴的事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她说完以后,做了表态:“我的意见,一定要把钱打到苏琴的账上,至于以后,其他地块,是归集体还是给杨应柱,那也不是我们说了算的,我就说这些。”

  杨芬说完以后,大家都不再发言了,杨芬讲人情,讲道理,讲法律,她的语言表达能力很强,已经把情理法说透彻了。

  金家富主动问了王万忠,还有吴定文,都表示没有要说的,金家富说,你们不发言也要表个态,大家仍然沉默不言,金家富明白了他们的意思。

  陈家富又问我,按照末尾表态的规矩,我也是倒数第二,我说:“我支持杨芬的态度,这笔钱要打到苏琴的账上,从历史上讲,这块地历来就是苏琴栽种的,从现状来看,现在也是人家苏琴在耕种;从法律上讲,人家的土地承包是合法的,苏琴现在与丈夫是两边耕种,从集体社员的角度讲,她没有把户口迁出去,仍然属于我们这个集体的社员,所以我同意杨芬的意见,我发言完毕。”

  金家富看了大家一眼,说道:“这样吧,关于这块地的归属,我看大家都持有不同的意见,现在我们举手表决吧,同意把钱打给集体的请举手。”

  金家富说完就举起了手,李加龙,金家友、王万忠、吴定文、杨芬面面相觑,随即李加龙、金家友、王万忠、吴定文举起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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