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章 付清房款(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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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金家友问我:“要不要召开一个群众会,让大家知道四合院被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事情?”

  我说:“现在大家都很忙,没有必要耽误大家的时间,等以后有什么事情一并召开,在向群众宣传一下就可以了。”

  金家友说:“黄贵,我说的意思,一方面是为了让群众知道,这个四合院列为文物保护单位以后,由集体管理,所有权和使用权都是集体的……”

  “二层意思,既然是集体的,那现在人家赵家荣要补偿,集体就应该出一部分钱,虽然昨天这样说,那些领导说的话,不要说明年后年的事情了,就连当年的事情,他们有时候也是说话不算话的,所以我的想法是向群众宣布以后,集体出一部分钱,减轻你的压力和风险。”

  我说:“金叔,没有这个必要了,你我担任村干部,特别是我当了组长,你也是这么多年了,现在群众信任你,选你上来了,如果我们一上来就动用集体的钱,虽然是合情合理的,我怕有些人在里面扇阴风点鬼火,算了,不管风险有多大,我来承担就是了。”

  金家友说:“我倒觉得不应该这样,把风险和压力让你一个人承担。”

  我说:“没事的,我有我的把握,并且我认为,这个事情,暂时也不要告诉别人,不要让群众知道,因为里面还要修缮,我想把里面弄好了再告诉大家,赵家荣的事情,我自己去摆平。”

  金家友说:“那好吧,既然你有你的想法,我也不会告诉别人,本来我说,把这个事情向大家公布一下,村上暂时垫资一些钱,如果以后沈局长真的给了,再填补进来也是可以的。”

  我说:“算了,就像你说的,领导说的话不一定能兑现,如果让大家知道县上给了一点钱,村上、乡上给了一点钱,大家又眼红了,有的人又会在里面说,不同意使用这笔钱,反而我们还被动,干脆修缮好了,弄好了,再告诉大家。”

  金家友说:“你想的也对,那就这样。”

  其实我也知道,我完全可以不担风险,可以用集体的资金垫付一部分,也可以等着这些钱到位了,才付给赵家荣,但是我担心夜长梦多,最担心的就是金家富知道这个事情以后,会撺掇赵家荣从中作梗,从中使坏,让赵家荣改变主意。

  虽然说,我已以村小组的名义与赵家荣签了协议,因为钱没有付,是可以反悔的,现在文件已下,已成定局,我没有必要去顾虑什么钱的问题,我要先搞定赵家荣,之后,再做下一步的打算。

  为了妥善处理,我先给赵家荣打电话,告诉他文物保护单位的牌匾已经挂牌,我要按协议支付十六万块钱给他,问他是否方便?

  赵家荣说:“当然方便,你来早一点,在多数人到饭店吃午饭以前把账转了。”

  我本来想选一个不是赶集日的日子去,赵家荣说,没有必要,顺便去办理就可以了。

  蒜头赶集这天,我到信用社的时候,赵家荣已经在那里等我了,信用社的信贷人员都是熟人,我熟,赵家荣也熟。

  我是村干部,赵家荣是大老板,几分钟的时间,就把16万全额的转给了赵家荣。

  他说给我写收条,我说,没有必要,因为他写收条,我还要保管收条,不如就把协议拿来,在上面注明,房款已付清。

  赵家荣回去把协议拿来,我是带着协议的,我们就在协议上写明房款已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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