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no zuo no die(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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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元卿会认识胡悦宁?为什么两个人会这么亲密?那个孩子是元卿的?

欧凯盛一直魂不守舍,自诩不输爱因思坦的脑袋里一整晚就被这几个问题所萦绕着。所以在看到元卿抱着小孩子和胡悦宁相携离开时,他与友人的聚会也很快草草结束。

他这次来英国是为了参加剑桥大学著名威斯康博士的一个专业小组竞选成员会。他知道自己在帝都上层社会里因为自己的出身举步为艰,吸引住时媚的不过是他的才子好名声,他现在与时媚也只是订婚,若他没有更大的事业成绩做出来,时家到最后不一定会把那枚宠坏了的掌珠嫁予自己。

欧凯盛有时会在想,也许古代的生活会更适合自己,什么男女情情爱爱的,他并不是很看重。男子汉大丈夫,他更看重的是求取功名。

当年若不是为了让寡居的母亲有人照顾,他不会那么草率地同意娶胡悦宁。不过,他始终不承认自己是个薄情之人,当年和胡悦宁成婚后,虽是拿了胡家的钱去学习深造,虽是都是胡悦宁在照顾着母亲,但他并没有占了胡悦宁的身子!

欧凯盛是这么谋划的,我并不是喜欢你胡悦宁这个人才与你结婚的,若往后,我搏出个功名来了,你有喜欢的人,我就放了你再补偿你笔钱就是了;若是没有喜欢的人,我也没有的话,两人凑合着过也不是不可以。

后来,哪怕是被帝都高干贵女时媚看上,他也没有松口要立即与发妻离婚,他们文人讲究一个“傲骨”,他自信做的还是很到位的!若不是胡悦宁不要脸面地婚里出轨有了野男人的种,他也不会在那时先提出离婚!

后来,等到听说胡悦宁出国后,欧凯盛才知道母亲在离婚协议上还留下了胡家当初的“嫁妆”并要了胡家一笔钱!虽然有点打脸,但欧凯盛转而一想,自己的母亲总归也做过她胡悦宁的母亲,明明就是胡悦宁有错在先,长辈的要点钱财补偿也不为过!

不过,此后他们欧家也算彻底与胡家撕破脸了,他想此生应该不会再与他那个都想不起来长什么模样的前妻再有见面的机会了吧,却是不想居然在这异国他乡的高级餐厅里出现了这么意外的一幕!

说来可笑,胡悦宁自大学毕业与欧凯盛结婚,两人结婚的两年期间内没有同过房,见面次数也是十个手指头可以数过来的,本应该于欧凯盛脑海中模糊不清的人脸,居然会让他仍在第一时间里认了出来!

Gordon  Ramsay里的暖气十足,所以胡悦宁一进来就在元卿颇为绅士的服务下脱了呢大衣,上着柠檬黄的兔毛低领蝙蝠袖毛衫,下着细腿牛仔裤,整个妆束将她的细白皮肤和好身材都衬托了出来,在一室的高大洋人之间很显眼。

欧凯盛在第一眼认出胡悦宁之后,震惊之外居然还有隐有惊艳,他从不知道自己的这位前妻还是位佳人。甚至单从相貌上来看,绝对不输他现在的那位娇娇大小姐的未婚妻。

另一边,元卿将Pocky的儿童安全椅移放到后座上,安置妥当后,才将Pocky放进去坐好。然后直接钻进了副驾驶位儿。

胡悦宁早已坐在驾驶座上了,“他为什么会来英国?”想了想,她还是问了出来,那个让她如吞了苍蝇一般恶心的前夫,她连一眼也不想再看到,却是不想老天居然给她搞了这么一出,她这都躲到英国来了,还能如此“巧合”地“冤家路窄”!

虽然她没有指名道姓,元卿也知道胡悦宁说的是谁,“我到哪里去知道!真当我是大内密探了?”

见胡悦宁不高兴地撇撇嘴,元卿又笑道:“管他是什么目地,你都不用理会,一切有我呢!”

“嘴上说的轻巧!”听到他这么一句,胡悦宁心里还是挺开心的,但嘴上仍是刺了一句,这才发动了车子。

“哼,他与时媚未必会成!”元卿状似平常地一句话,又让胡悦宁心下一惊。

“怎么说?”

“时家,除了小媚对他像是扭了一根筋似的,其他人都不看好。”元卿直截了当,“时俊和我说过,就是这两年,他们家都还一直在帮小媚相看别的好小伙呢。”

“哦,又是‘门不当户不对’在作祟吧!”胡悦宁不以为然。古有“朱门配朱门,竹门配竹门”之说,现在这个社会里依然如此。

元卿很敏感地听出了她这话里的不平之意,“我家就不会如此,小宁儿,你放心吧!”

对此,胡悦宁不置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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