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节妇含冤寻县主 济禅师耍笑捉贼徒(1 / 1)

加入书签

在使女正准备敲开赵氏玉贞守节所居住的院门时,一名赤身裸体的男子从院内仓皇跑出,李文芳一时间未能抓住,脸色骤变,愤慨地质问道:“赵海明,你看这是你教养得好女儿吧!咱们现在找个地方把事情说清楚。”

  二人移步至书房,因情绪激荡,酒也无法再饮。赵海明面色铁青,沉默不语。李文芳严肃地说:“咱们是通过官府解决还是私下调解?如果是走官府,咱们就一起去昆山县衙门打官司。如果你愿意私下解决,你就写一份声明,证明此事与你无关,而我则写一份休妻文书,我李家世代书香门第,不能容忍这种败坏门风的行为存在。”赵海明作为一名读书明理之人,听闻李文芳这般言语,深知自家女儿的确出了丑事,但他心里明白,女儿在家时并无过错,而在李家发生的事,他确实难以干涉。他思索片刻,回答道:“无论是走官府还是私下调解,我都听你的安排。但我赵海明若要坚持讲道理,也是有话可说的,我女儿在我家时品行端正,进了你家门之后才出现这种情况,我只能管得了家门之内,却管不了家门之外的事情。但无论如何,我不能那样去辩解。”

  李文芳坚持选择私下调解,赵海明也只能同意,表示愿意先写下声明。在一旁听着的使女明白事情经过后,赶忙跑去上房禀报黄氏老太太和大奶奶。使女惶恐不安地说:“亲家太太、大奶奶,大事不好了!我去请二奶奶时,在东院门口灯笼熄灭了,再去书房取灯时,亲家老爷和员外爷送我出门,一叫二主母的门,就从二奶奶的院子里跑出一个一丝不挂的男子。他们都看到了,但没抓住那个人。我听见员外爷说要写休妻字,亲家老爷要写无事字,这可怎么办啊?”

  黄氏老太太听闻此事,脸色苍白,女儿院中竟发生这样的丑事,让她无法安心。而大奶奶本是贤淑之人,平时妯娌相处融洽,此刻也惊愕不已,遂与黄氏老太太一道奔赴东跨院,来到赵氏玉贞的住处。屋内灯光昏暗,只见赵氏怀抱婴儿,面向墙壁和衣而眠,似乎已熟睡。靠近西边窗户的床榻边,地上散落着一套男子的衣物和鞋子。

  使女唤醒赵氏玉贞,告诉她发生的这一切,还指着地上的男子衣物质问她。赵氏玉贞一脸茫然,黄氏和大奶奶也质问她为何做出这等事来。一名使女忍不住详细讲述了刚才的情景,提醒赵氏不要再装傻,证据确凿。大奶奶追问事情原委,赵氏玉贞听罢,心如刀绞,颤抖不已,却又百口莫辩,只能痛苦地说道:“娘亲,孩儿真的不明白发生了何事,我现在有口难辩,就像浑水中分辨不出鲤鱼和鲢鱼一样,只有清水才能看清鱼的真实面貌。”

  就在这时,赵海明和李文芳也来到了此处。赵海明见到女儿,怒火中烧,让黄氏赶紧带走这个丢脸的女儿,并告知已与李文芳交换了文书,门外轿子已备好。赵氏玉贞抱着孩子走出,正要上轿时,李文芳一把抓住她说:“赵氏,你这一回娘家,不知会嫁到哪家,但这个孩子是我兄弟留下的,必须留在李家。”说完,他从赵氏怀中夺走了孩子。赵氏玉贞痛哭失声,最后只能跟随母亲和父亲回家。

  回到家中,母女俩下车后径直来到上房,赵海明气愤地拿起钢刀和绳子,厉声道:“你这个不肖女,做出如此无耻之事,不如现在就自行了断,否则明天我亲手活埋了你!”黄氏老太太一见女儿受此待遇,心疼不已,顿时晕厥过去。赵氏玉贞心想:“我若这样死掉,死后名声必定狼藉,倒不如死在昆山县的大堂上,至少死后还能保全清白之名。”

  赵氏玉贞内心挣扎后,决定自救,她拿起刀割破窗户,逃出了家门。面对满天星斗,她不敢走前院,选择了直奔后花园的角门。黑暗中,赵氏绊倒在门槛上,手被刀划破,身上沾满了血迹。她忍痛整理好行装,摸索前行,心中充满恐惧,因为她既不认识去县衙的路,又担心在路上遇到歹人。正当她迷茫无助之际,天光渐亮,前方一位老太太端着水盆,见赵氏发丝凌乱,全身血迹斑斑,误以为她是疯妇,惊恐地躲避,并告诉了附近的人。赵氏玉贞愈发焦急,却始终找不到昆山县的方向。

  巳正时分,赵氏仍在盲目乱走,突然远处传来一声:“我也疯了,都让开!”她抬头一看,对面走来一个邋遢不堪的穷和尚,头发蓬乱,满脸污垢,穿着破烂不堪的僧袍,腰间系着破旧的绳带,脚蹬草鞋,步履蹒跚,口中不住地喊着“我也疯了”。赵氏玉贞心头一惊,暗忖自己是装疯,而这和尚却是真疯,若两人相遇纠缠在一起,后果不堪设想。这个疯和尚,正是济公,赵福和赵禄跟在后面,对济公的疯态十分不满,但出于好奇,决定继续尾随。

  济公走到赵氏面前停下,口中念叨:“要打官司,我陪你去,不识衙门,我带你去。”说完便径直向前走去。赵氏琢磨着或许和尚也有冤屈,便决定跟随他一同前往。路上行人见状,都觉得好笑。没过多久,济公发现对面有官员出行,便上前拦轿喊冤。原来,那位官员正是昆山县的县令曾士侯,他公正廉洁,深受百姓爱戴,当天正从迎宾归来。赵氏看到县令出现,知道机会难得,也大声喊冤。

  县令曾士侯听到赵氏的申诉,便让她抬起头来细说冤情。赵氏涕泣陈述:“小妇人赵氏,嫁给了李文元,丈夫去世后我一直守寡。昨日是我哥的生日,深夜我在东院抱着孩子入睡,不料使女敲门时,一个赤身裸体的男子从我的院中跑出。我婆家的哥哥李文芳不明真相,执意要写休书,我父亲赵海明也在不清不楚的情况下写下‘无事’字样,把我带回娘家,还给了我绳子和刀,让我自尽。小妇人并非怕死,只怕死后背负恶名,所以恳请老爷查明真相,为我洗刷冤屈。”

  县令听闻此案涉及赵海明和李文芳两位地方绅士,考虑到家务事复杂难断,本打算不予受理,却听到人群中济公指责他不办案,只关心钱粮。县令下令将喧哗之人拿下,但济公却消失得无影无踪。县令决定将赵氏带回衙门审理,赵氏在公堂上所述与先前无异。县令决定传唤赵海明和李文芳到庭对质,差役迅速到赵家通知,赵海明闻讯后心知不妙,但仍决定到衙门配合调查。县令见到赵海明,敦促他如实说明情况,赵海明恳求县令顾及颜面,不要深究此案。然而县令坚持要查明真相,案件真相究竟如何,还需待下回分解。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