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富贵的黄金花瓶,最适合插花了(1 / 2)
“老婆你看,这些都是我买的。”
顾温宁进卧室拿个手机的功夫,再出来,傅言鹤已经打开了好几个盒子,盒子里面都是他在国外精挑细选买回来的礼物。
一眼望去,顾温宁的眼睛好像都被闪到了,因为他看到了一片的金色。
桌上的东西无论是大的还是小的,先不论是些什么东西,但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颜色都是一样的,全都是金色系列的。
虽然顾温宁之前就有察觉到傅言鹤对金色的喜欢,比如车的坐垫是金色的,车里的不少装饰是金色的,戴的手表是黄金手表……
但顾温宁也没多想,可能傅言鹤就是对金色喜欢些,就比如有人喜欢白色,有人喜欢蓝色一样。
但顾温宁是低估了傅言鹤对金色的喜欢,他若是去过傅言鹤的住处,一进门就会发现傅言鹤对金色岂止是喜欢,分明是对金色爱得深沉,目之所及之处,到处都是亮眼的金色,一片金灿灿,乍一眼望过去,跟电视剧里的皇帝寝宫没多少区别。
所以在挑选礼物的时候,傅言鹤不自觉地就选择了金色,不是金色的,基本上入不了他的眼,首先看到了金色的物件,然后眼里才看得见其他颜色的东西。
“老婆你看这两个手机壳,又好看又霸气,我买了情侣款,刚好你一个我一个。”
傅言鹤举着两个颜色是金黄色,上面还有着龙凤呈祥图案的手机壳在顾温宁面前献宝。
他当时一眼就相中这两个情侣手机壳了,金色的,有龙又有凤,多适合他和老婆啊,简直就是为他们量身定做的,设计出这两个手机壳的设计师非常地有眼光,是个天才。
顾温宁轻轻抿了下唇。
虽然手机壳还挺好看的,但他怎么觉得有点俗气呢,龙啊凤的,怎么看都不像是傅先生这个年纪的人会喜欢的。
在顾温宁愣神的功夫,傅言鹤已经把手机从他手中抽走,然后三下五除二很快就把新的手机壳给装上了。
看到两个金灿灿的手机整整齐齐摆放在面前,傅言鹤勾了勾唇,露出满意的微笑。
不错,就是要这样才好看,才相配。
他和老婆是一对,他的手机也要和老婆的手机是一对,主打的就是一个齐整。
只是个手机壳,顾温宁倒是没什么在意的,他原本用的手机壳还是买手机的时候赠送的透明手机壳,都懒得再重新买一个,因为觉得完全没必要,手机壳只要能保护手机就行了,什么样子有什么重要的。
所以在傅言鹤自作主张把他的手机壳给换了的时候,顾温宁并没有什么反应。
在傅言鹤看来,这就是默许了,心想老婆果然和他的眼光一样好。
茶几上摆放着一个金光闪闪的细长花瓶,一看是黄金质地的,顾温宁没忍住眼皮一跳。
好大富大贵的花瓶,拿黄金花瓶来插花,怕是没几样花配得上这么贵重的花瓶。
见顾温宁的视线落在了花瓶上,傅言鹤连忙介绍起来,“这个花瓶是店里的镇店之宝,纯黄金打造,一看就很有格调,还很富贵,老婆你以后就用这个花瓶插花,保证插出来的花艺术感十足。”
艺术感?
顾温宁嘴角不动声色地抽了抽,觉得怕是很难有什么艺术感,不过所谓艺术,审美全在个人,大雅有艺术感,大俗也可以有艺术感。
“老婆,你听过一句话没有,叫盛世古董,乱世黄金,无论哪个时代,黄金都是硬通货,黄金花瓶是又好看又实用,说不定还能增值,我觉得是买对了,难怪是镇店之宝。”
傅言鹤说得一脸认真,当然,他说得也的确有道理,但顾温宁却在想如果要买黄金盈利的话,为什么不直接去银行或者是金店买金砖金条什么的呢,还能开个保险柜放着增值。
“还有这个太阳花,有好几种颜色的,我一眼就看中了这个金黄色的,它是可以跳舞的,老婆你看,只要按这里,就能舞动起来了,还会唱歌,吹萨克斯。”
傅言鹤按了开关后,有着烈焰红唇,戴着黑色墨镜,捧着金色萨克斯的金黄色太阳花玩具立马就随着音乐扭动起来,身姿十分妖娆,左边扭一扭,右边扭一扭,两边的腮帮子还会一闪一闪的发光,看上去丑萌丑萌的,沙雕沙雕的,
听着节奏欢快的儿歌,顾温宁只觉得眼前一黑,脑子的一半离家出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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