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3章 第一起独立承办的杀人案(1 / 1)
刘远没有多余的时间思考其他事情,他的独立执业律师生涯就这样仓促地开始了。
潘老的日程安排得满满当当,忙得不可开交。因此,他把一件备受瞩目的杀人案交给了刘远处理。这个案子已经进入了二审阶段,但由于犯罪嫌疑人经济拮据,连区区一万块钱的律师费都是他们家里东拼西凑才勉强凑出来的。
这天,刘远来到了江浙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第二审判庭,准备申请阅卷。然而,他却被告知由于二审的承办检察官也要查阅卷宗,所以目前所有的案卷都还在省检察院公诉处。他只能等待高院再次通知具体的阅卷时间,或者联系省检察院看能否安排时间阅卷。
刘远又另外联系了省检察院公诉处,询问能否让他去阅卷,但对方告诉他需要等待他们完成阅卷后才能允许辩护人前往省高院阅卷。
于是,刘远只能继续耐心等待。又过了漫长的半个月,终于等到了省检察院的通知,表示已经完成阅卷工作,可以安排刘远去省高院阅卷。
得到消息后的第二天,刘远早早地来到了省高院,按照规定办理好手续并缴纳费用后,开始在省高院复制该案的全部卷宗材料。然而,令他惊讶的是,每复印一张竟然要一元钱!经过一番努力,刘远最终支付了2426元的复印费,成功复制了全部卷宗材料。
看着手中厚厚的卷宗,刘远不禁感叹:“如果这个案子有几万页的材料,那光是复印费就要好几万啊!” 他意识到这种收费方式实在太过离谱,让人感到无奈和愤慨。这样的收费标准不仅给当事人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也反映出司法程序中的一些不合理之处。
这起杀人案的来龙去脉大致如下:被告黄某某生长于金溪山区,成年后来到金西市谋生,并在此结识了受害者一家人。他们来自兰西县的一个偏僻乡村,家中有个女儿,与黄某年龄相近。
两人迅速坠入爱河,并开始谈婚论嫁筹备婚礼。这本应是一件皆大欢喜的喜事,但情况却发生了意想不到的转折。
女孩竟然挥霍了黄某二十多万的积蓄,而且在收下十八万八千八百元的彩礼后,突然与人私奔。
被告人黄某为了结婚本来就借了不少外债,现在人财两空,上门讨要说法时却被准泰山和准岳母严词拒绝,讨要多次后难免发生口角,还被老两口扬言再来闹事就要整死他。
失去理智的黄某连续几天无法进入睡眠状态,在神智不清楚的状态下,大白天的又闯进了受害人家里,再次发生口角,黄某遂用随身的水果刀将曾经的准岳父岳母刺伤,后抢救无效死亡。
经过慎重考虑和深入研究,金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合议庭认为,这起案件涉及到两条生命,其性质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合议庭决定对被告黄某处以极刑——死刑。这个判决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也彰显了司法机关对于严重犯罪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