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3章 孤证不能认定事实(1 / 2)
金杨威的马仔,也就是那个打电话举报刘远运输和贩卖毒品的人,一下子就成了半山分局警方重点关注的对象。
警方立刻行动起来,争分夺秒地展开了对他的查找和调查工作。
本来大家都以为这只是个普通的匿名电话举报,可谁能想到呢?
这个马仔可能是吸食毒品后,神智不够清醒,竟然傻到直接用自己的手机打了报警电话!这不是自投罗网吗?
于是,警方毫不费力地就锁定了他的位置和身份信息。
短短一天之后,这名马仔就被警方给抓住了。
经过警方的一番仔细排查,马仔甄有才无奈,终于还是按照金杨威的授意,承认自己曾向刘远购买过冰毒。
如果真的能在刘远的住处或车辆内找到冰毒,即便无法确凿地认定他有贩卖毒品的行为,但至少可以将其定性为非法持有毒品或运输毒品。一旦涉及的毒品数量超过了50克,那么根据法律规定,他将会面临极其严厉的刑罚,按照运输毒品罪从十五年有期徒刑到死刑不等,按照非法持有毒品罪论处的,也要处以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这,恰恰就是金杨威精心策划、梦寐以求的结果。
然而,马仔甄有才却无法提供确凿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指控,警方也无法收集到类似的证据。
毕竟,他只是个小喽啰,根本不知道幕后老大的具体藏毒细节。
而且,他之前的证词中也存在着多处自相矛盾之处,这让警方对他的可信度产生了严重怀疑。
按照规定,仅有孤立的口供言辞证据,是无法认定成为法律事实的。
因此,尽管甄有才承认了购买冰毒的行为,但由于缺乏其他证据的支持,警方无法就此定案。
为了确保案件的准确性,警方决定对甄有才进行全面的调查,包括背景调查、行踪追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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