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1章 人间惨剧(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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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旗人犯了罪的惩罚也和汉人天差地别。

  当然,旗人内部也分三六九等。

  从皇族开始,就分为直系和旁系。

  努尔哈赤的爹塔克世这一支是直系,所有的后代叫做宗室,他们腰间系一条黄带子。

  塔克世的叔伯兄弟的后代子孙是旁系,称为觉罗,腰间系一条红带子。

  只有宗人府才能管红、黄带子们的一切大小事宜。

  《大清律例》规定,宗室们有人犯法,由宗人府负责审理,为了表示公正,由刑部的官员在一旁陪审。

  觉罗们犯了法,由刑部审理,但是却要宗人府在旁边陪审监督。

  宗室和觉罗犯法后的处理有鞭刑、杖刑、枷号、充军、流放,但是,可以花钱抵刑。

  比如被判抽10鞭子,只要交上2钱5分银子就可以不打了。

  交上1两2钱5分银子可以抵50鞭。

  交上3两银子可以免打60板子,交5两银子可以免100板子。

  只需要交7两5钱银子就可以免除一年的牢狱之灾。

  如果被判充军或者流放就要花20两银子,只要交上20两银子,不管多远的充军流放你也不用去了。

  第一次犯罪不交银子,宗人府执行鞭刑,

  犯了枷刑和有期徒刑的,都折换成板子打屁股,然后圈禁。

  圈禁也不一样,犯了枷罪、有期徒刑的为拘禁,就是在一定时间内锁在宗人府不让出门。

  大家听明白了,这个圈进只是不让出院门,是可以在院子里瞎溜达的。

  犯了充军和流放罪的犯人,是要被锁在宗人府的房间里面。

  也就是说,院子你是去不了了,只能关在屋子里。

  第二次犯罪呢,也可以交钱抵罪。

  第二次被判流放罪的、第一次被判有期徒刑罪加第一次被判充军罪的,或者三次都被判有期徒刑罪的,就必须要被发配到盛京去了。

  第二次充军或者三次被判流放罪的,或者犯了罪被叛守卫边疆的,就要被发配到更远的黑龙江。

  影视剧里边常说的“发配去宁古塔为披甲人为奴”就是这个意思。

  宗室与觉罗人命大案的,宗人府会同刑部,一起先行革去他们的顶戴,然后处于斩首或者绞刑。

  但是,这就需要皇帝亲自审批了。

  这些规定乍一看好像还挺公平,但是真正做起来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宗人府里除了府丞与汉堂主事是汉人之外,其他官全部都是满人宗室。

  而这两个汉人除了整理整理文书,基本是什么权力都没有,完全就是聋子的耳朵,摆设。

  所以,满人犯法基本上就是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关于旗人打死人命的事情,正史上也有记载。

  正蓝旗的一个包衣奴才叫辛林,因为一些琐事把一个叫刘希尧的汉人给打死了。

  如果是汉人打死旗人,那结果肯定是要斩立决。

  但是这是旗人的包衣奴才,事情就不一样了。

  刑部审核后,只判了辛林杖打一百,流放三千里。

  自古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刘希尧的一条命只换来了辛林的仗打和流放的结果。

  而最让人气愤的是,最后连仗打一百和流放都没有,只是把辛林打了几鞭子,戴枷示众就算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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