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终捕获雁(2 / 2)
可怜李队长胯下的马儿,真是为难它了,承受了它这个品种不该承受之重。
回到宁远侯府之后,沈南之拿出一对儿大雁,让李队长送去王世充府上。
待李队长回来之后,沈南之愕然,这个狗剩,这点都要计较么?自己本来好意赠予王世充一对大雁用来文定之用,结果王世充按照市场价的双倍价钱买下,李队长自然是不肯收银子,但是王世充说一码归一码,以前没能力需要沈大哥和元姐姐还有李队长诸多照顾,如今有能力了不可能再如往常一样心安理得的接受别人付出。并言称若是李队长不收,便把大雁拿回去,李队长只得接下银钱。
虽然李队长也说狗剩是长大了,不愿再平白无故接受他人帮助,但是沈南之却觉得,狗剩是长大了,有自己的心思了。此刻表面上说的冠冕堂皇,实则处处透露着疏离和抗拒。
此时的沈南之颇有一种儿大不由娘的辛酸之感。
拾掇好情绪之后,沈南之带着王慧兰,提溜着雌雄大雁,来到了洵阳郡公府。
郡公夫人见到沈南之真打来了两只野雁,直言姑爷有心了,再看向这个女婿,越看越顺眼。
婚期在即,元瑾难得羞怯起来。元母叫上慧兰和元祯,开始布置一番喜庆的场面以待日子来临,送元瑾出阁。
灯泡走后,沈南之挑起话题,说起了这次捕捉大雁的经历,元瑾就坐在一旁,安静听着沈南之诉说。
待到沈南之提起最后带回来两对儿大雁,送给了狗剩府上一对儿。元瑾才轻声询问道:“狗剩和慧兰也好事将近了?”
沈南之点了点头,言说按照自己推测,近日可能就要文定了。
此时的人订婚之后,婚期基本上都不会定太远,而且狗剩慧兰也都二十了,在世人眼中,这已经算是大龄未婚了。所以沈南之推测狗剩慧兰婚期不会落后自己太多。
提起狗剩,元瑾有些忧虑。元瑾对狗剩的了解要比沈南之透彻,刚刚听起沈南之说李队长去狗剩府上送雁的事情,元瑾便想到了狗剩会变成这般的在外原因,只是自己也没有什么好办法。而自己一旦插手,可能表面上狗剩不会忤逆自己,但也很可能会使狗剩的内心更加抵触,抗拒。
沈南之见佳人蹙眉,出声关心,元瑾直言没事,直接拉着沈南之到外面,要去闹市区给狗剩和慧兰买礼物。
沈南之虽感好笑,明明自己和元瑾才是成婚在即,哪有准新郎新娘去给别人挑成亲礼物的?不过既然元瑾说要买,沈南之也是乐意陪同,听之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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