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群岛律法篇(1 / 2)
辛韦回到现代的家中,找来申怡问这个律法问题她考虑得怎样了。阿怡打开电脑让他看看这些日子来自己一直起草的各个方面的法律草稿。
申怡将其概括分为宪法篇、刑律、民诉法、行政管治法、婚姻法和继承法。
再细分成条例包括:兵役、治安、土地、农林渔业。
两个人在书房里商量修改和完善法律条文 。申怡问:“我所写的都属于大法,执行细则想和你商量一下,首先,我建议要办一次科举,选出文人协助管治,不能啥事都问你,你要说说是否参照《大宋律法》简化来处理?”
“嗯,你说得有道理,是要找人才来做事才行,科举只是一个名称,不需要照搬。”
“兵役是要防止百姓松懈,不再尚武,而且周边都是海域建一支水军是必须的。”辛韦喝了一口水,又倒了一杯给阿怡,还剥了一粒巧克力塞进她的嘴里。
阿怡含着巧克力不方便说话就在电脑里打字问:“婚姻嫁娶的年龄我改了,大宋的男女结婚年龄太小了。”
“你改成多少的?
“男年满二十周岁,女年满十八周岁。还有一条必须要执行的是禁止近亲结婚。”
“何谓近亲?”
阿怡终于吃了巧克力,她喝了一口水说:“姑表、姨表为近亲,五代以内的旁系亲戚也属于近亲。”
辛韦打开《大宋律法》中婚嫁年龄写的是男年十五,女年十三,确实是太小了。同意修改。
“但禁止近亲这一条恐怕有麻烦,长久以来,百姓都是喜欢亲上加亲的婚姻观念,如果一下子禁止我担心会引起对抗。”
“这一条必须要禁止的,近亲结婚的害处多多,要多宣传才行。”
阿怡取出了一本优生优育的书放在辛韦面前“你看看这本书就会明白了。”
“行政长官打算怎样选?”
“行政长官这个称呼是不是太新鲜了,百姓怕是不习惯这个称呼。”
“要不,叫总理吧?”
“总理,总而治之、总而理之,嗯,这个总理可以接受。”
“我之前听你说过,这里是实行一夫一妻制的,把这一条也加入婚姻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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