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选歌(1 / 2)
踏入音乐餐厅后的第一秒,本来喧闹的几个人立刻安静了下来,并都把目光集中到了我的身上。
“大家好……”
虽然这几个人中除了秦臻和骆婷之外,我只还认识一个叫阿森的人,不过也只是半年多以前在“泉城一梦”餐厅里有过一面之缘,而我对他的印象也完全要归功于他后脑勺上留着的那根小辫子了。
但我觉得面对这样几个有认识、有不认识的朋友的时候,“大家好”这三个字确实可以恰到好处的让我以最快的速度融入到这场热闹当中。
秦臻招呼我快过来,因为他们正在为一件事情争论不休,而刚刚热闹的氛围也是因为这件事情而引起的,就在争论的最高潮时,我进来了,于是他们决定让我作为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去裁断他们双方到底谁说的对!
而他们争论的话题便是今天下午到底要演唱什么类型的歌曲。
秦臻、阿森还有一个胳膊上纹着一只老虎,名字叫做猴子的朋友想通过民谣和摇滚的形式去进行午后的演出,他们的理由是既然是户外演出,环境相对就很空旷,而摇滚音乐的激情,可以恰到好处的弥补空旷环境的不足,而高分贝的音乐,也可以吸引更多的路人前来围观。更何况,一个没有摇滚符号的乐队,也是没有灵魂的。
而另一方则是以骆婷,还有一个穿着白色T恤的叫阿泽的吉他手,以及另一个胳膊上纹着一只黑色蝎子的叫Jake的贝斯手组成的想要演唱流行音乐的一队!他们三个人认为流行音乐才是当今乐坛的主流形式,演唱流行音乐必然会引来更多的喜欢流行音乐的路人!
我皱了皱眉头,觉得双方的想法都没有错,也都各有道理,而我作为这其中最为业余的一个人,本不应该在这件事情上插入我的主观想法,但现在六个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我的身上,让我不得不,也无法去拒绝这个“裁判”的身份。
思索片刻,我还是决定支持秦臻他们几个人的想法,其实我也是钟爱流行音乐的,但毕竟流行音乐没有摇滚音乐那么劲爆,我们今天要去的是户外,如果没有劲爆的音乐,是真的很难吸引到足够多的路人的!
当然,我虽然肯定了摇滚音乐的选择,但我也并没有完全否定流行音乐!毕竟流行音乐还是现如今音乐形式的主体,而我们的乐队也不仅仅有今天午后一场的演出,之后的演出里面,也是可以大量的加入流行音乐元素的。
被我支持的几个人当然兴高采烈,而选择流行音乐的几个人,倒也没有表露出什么不悦之色,毕竟大家都是玩音乐的朋友,大家最注重的就是音乐和逼格,如果因为这点争执就表露不悦,那可实在是太跌自己的逼格了!
只不过不经意间,我好像看见骆婷瞪了我一眼,但只是一瞬间的事情,她就扭过头不看我了。
这一幕太熟悉了,我们俩还在一起的时候,偶尔也会闹些小别扭,那时候,不论是我错了,还是她错了。她总是会瞪我一眼,随后扭过头看向别处,再之后,就是我跑到她目光所及的方向,去哄着她了。
没想到这么久之后,她还是有这个习惯,我下意识的挪动脚步,想要走到她扭过头的那个方向,可只走了一步,我就反应了过来,虽然她扭头的动作与几年前毫无差别,但现如今我们两个人的关系,却和几年前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似乎她也反应到了这一点,扭过去的头在片刻后,就扭了回来。而我还痴痴的望着她的背影,于是两个人的目光就这样聚在了一起。
我有些尴尬的看着她,她那白皙的脸上也泛起了一丝不易察觉的绯红。我们俩现在的样子,就好像是两个没谈过恋爱的年轻男女似的,只要看向对方,两个人的脸就会无法控制的红起来!但我们又不是那样的年轻男女了,毕竟我们两个人实在是太熟悉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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