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给她一个教训(1 / 2)
当一个人不喜欢你时,你活着都是错。
南初记得陆霄骁说过这句话,说的时候红着一双眼,狠狠地贯穿了她的灵魂,烙进她的血肉。
印象深刻,永生难忘。
后面还有一句,但没听清。
却在此刻她想发笑,她进门被拉进厨房,连自己房间都不知道在哪时,姜玉华却说,她屋里新买的皮鞋不见了
只是陈述事实,听着并没有其他意思,但她说完后却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南初,今儿家里就只来了一个外人,来了还丢东西。
什么意思,不言而喻。
在场所有人都看向了南初,冷笑着。
眼中带着讥讽和不屑,就像那丑陋的魑魅魍魉一般无声嘲笑着,好似在说,果然是乡下来的,手脚不干净。
姜家人很有默契地没有开口,而是看好戏地看着她,直到许以安站起身来高声质问道,“南初,是不是你偷的!”
他其实知道她没偷。
但她是他来带来的人,姜家人见她不听田嫂的话,这是故意发难敲打,他顺势而为教训,让她听话罢了。
听话有什么不好?
可以留下来,有饭吃,有水喝,还有地方睡觉,要不然她一个没爸没妈要的孩子无处可去,他也是为她好。
“你有证据吗?”南初问。
“怎么没有!”田嫂提着南初的行李大步流星地走出来,当着她的面,将包袱打开,露出里面的女士皮鞋。
新的。
在阳光下黑的发亮。
南初进门后,行李就放在门口没拿进来,这期间任何人都可以触碰,有心人想害她,怎么解释都是废话而已。
与其划开肚子,像小丑一样大喊大叫哭着自证清白,不如闭嘴,还不用浪费口水,应该配合演出的她,在此刻轻笑一声。
见她桀骜不驯的样子,姜家人没得到想要的结果,只能给她一个深刻的教训,许以安也没有拦,他觉得他这个前妻越来越不听话了,确实该让她尝尝苦头。
于是。
她被送到了派出所。
被关起来的陆霄骁,躺的骨头都酥软了。
他坐起身来伸了一个懒腰,松松骨头,就在这时,门从外面被打开,传来了教官严厉地声音,“陆霄骁,出来。”
他穿上鞋下了地,活动了一下冷的有些发僵的双腿,这才慢悠悠地走了出去,呼吸着新鲜空气顿时活了过来。
屋里的那帮老爷们脚太臭了,熏的他脑子有些发闷,他被带到了院子,那里站着一个身穿军装的男人。
未靠近。
便感觉到一股杀气。
天不怕地不怕的陆霄骁,在见到此人后不由地挺直身板,收起了吊儿郎当的样子,恭恭敬敬地喊了一声,“舅舅。”
陆霄骁的舅舅,陆为战。
在十五岁入伍,上过战场,杀过敌人,抗过洪救过灾,荣誉奖状勋章获过不少,称一句铁血男儿不过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