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最好的结局(1 / 2)
我以为嫖嫖乐的乌龙事件,就到此为止了,虽不圆满但万幸没有造成更多大的损失。
谁知道,回到了寝室,开开心心的我俩便迎来了更大的暴击。
嫖嫖乐的钱夹竟然真的不见了。
怎么会是这样?
乐乐说钱夹就放在枕头底下,现在那里空空如也。
我第一个念头是,乐乐这一天的丢三落四,这次定是又记错了,让他再仔细好好找找。
嫖嫖乐将所有衣服都翻个底朝天依然没有钱夹的影子,那我也没在意,怎么不能说被偷了吧。
按理说寝室这几个人除了锁子早早就去和女朋友鬼混其他人都有嫌疑,可是这几个人都不可能做这样的事。
大家也都齐心协力帮助寻找,有的还掏出自己的行李自证清白,为了不影响团结,我就把白天陪乐乐报警的事情说了,旨在证明乐乐的脑子有些混乱,八成记错了。
然而,第二天乐乐醒来惊奇的发现,他的钱夹就在自己的枕头底下。
寝室都被他的惊呼惊醒,昨天晚上他的被褥都全都扯下才来重铺的。
这一晚上门窗锁的严实,也许夜半会有人起夜上厕所,可是出去回来也都很快,不可能会进外人那么精准的掐点进来将夹子放回原处,而且拿都拿了还有归回的必要吗?
嫖嫖乐检查了一下,所有的卡都在,只是不论乐乐自称里面有1000元,还是到警察局说的元,此刻都一毛不剩。
这个就有点麻烦了,如果是乐乐记错了钱夹位置或是在外面搞丢了都还好,可是现在确定就是在寝室丢了,还丢的是钱,性质就发生了变化。
大嘴说,这件事最好的解决方法是就是报警,警察来了提取指纹这事就天下大白了。
我不赞同报警,因为这件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钱也不多,如果只是那个人一时糊涂或者确实遇到难处,揪出来这一辈子就毁了,而且同一件钱夹丢失案,当事人说出两个版本,要是警察会觉得报警人本身就有问题。
可是乐乐财务上的损失,不找出偷钱的人就无法弥补,怎么不能让其他人承担吧,讨论陷入两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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