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菩萨掩目罗刹心肠(三)(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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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来下次见面的时候,还是得问清楚,凌霄到底是不是早就知道他是圣尊,所以才会一直留在他身边。

  心里总归有点不甘心。

  *

  原本以为,凌霄的这次离开,只是几天而已。

  可是却没想到,他这一走,便是半个多月。

  叩叩——

  再一次叩响黑漆的大门,清明高声唤道:“即墨……即墨……”

  没一会儿,宅子的大门便被打开了,但是门后出现的人,却并不是即墨。

  清明诧异道:“朔白?你今天没有去无常司吗?”

  朔白一脸无语的看着他,嫌弃道:“没有,今天轮休。倒是你,是真打算就这样什么也不干的瞎混吗?”

  清明尴尬的摸摸鼻子,笑着道:“别这么说嘛,难得能好好休息,正好我们一起聊聊天、喝喝茶。”

  说着,不等朔白请,清明就不客气的进了门。

  朔白无奈的翻了翻白眼,便将清明带进了后面的院子。

  他凉凉道:“你是怎么回事?这都半个多月了,你也不跟我们去收魂,六殿下让你过去暂代判官你也不肯。怎么,在你那个仙侍回来之前都要一直当个独守空房的怨妇吗?”

  他向来说话不好听,清明已经习惯了,也不跟他较真。

  清明道:“不是,我就是之前太累了,想好好休息一段时间。”

  虽然凌霄不在身边确实让他有些不习惯,可是更重要的是,他实在不想再被地藏王算计。每次面对那些事情,总是会弄得他心力交瘁。

  看着滚烫的热水冲进茶盏,激荡了青绿的茶叶浮起又缓缓落下,清明觉得自己的心绪也安静了许多。

  将一杯放到他的面前,朔白道:“这是人间雨前的龙井,这几年很紧俏。即墨听你说想喝茶,昨天去收魂的时候特意带回来的,还没来得及给你。尝尝看。”

  清明用青瓷杯盖撇去水面的浮茶,杯盏之间滑擦出沙哑的声音。

  他轻轻尝了一口,入口初始是一阵的清香,就像是新雨来之前正青翠葱茏的春草,沁人心脾。回甘后又是一阵稚嫩的苦涩,萦绕在舌尖久久不散。

  清明眼神亮了亮,道:“的确是很好的茶叶,回头我得好好谢谢即墨。”

  朔白看着他怡然自得的样子,道:“说吧,你是什么打算?”

  清明闻言抬头看向他,只见他那一双秀气的眉微微拧着,那双总是尖酸刻薄的眼睛里也透出担忧。

  张了张嘴,清明到底说不出口。

  他很明白地藏王在地府的地位,也清楚朔白对他的尊敬。既然如此,又何必说出来惹得大家不痛快。

  摇了摇头,清明突然问道:“朔白,你为什么会崇拜凌霄?嗯……我是说九重天的上仙凌霄。”

  朔白被他突然转换的话题弄得一愣,一脸莫名的道:“好好的,你说这个干什么?”

  清明笑笑道:“没什么,就是突然好奇。你一直兢兢业业的收魂赚功德,也是为了有朝一日飞升去九重天吗?”

  朔白摇头道:“不是,我才不想去什么九重天。”

  似是想到了些什么,他的目光变得柔和下来。

  他道:“凌霄,他是九重天的第一上仙。这几百年来六界大大小小也经历过很多次动荡,可是只要有他在,天宫一直都能安稳无虞。

  “直到现在,他成为了天宫里城门立柱一样的存在,被六界中人所敬仰、畏惧。即便再不怎么出手,可是只要他还在九重天,所有人便都不敢进犯。”

  说着,朔白看着清明,一双眼睛里闪着坚定的光彩。

  他道:“我想成为地府里的城门立柱,像凌霄守卫着九重天一样,我想好好的守卫着地府!”

  清明被他的眼神弄得一愣。他从来不知道,朔白居然是抱着这样的信念。

  皱了皱眉,清明道:“可是……地府从来也没有被人进犯过。九重天是除了神族而超然其余几界的例外,因为辖制其他各族所以才会时常与魔族、妖族发生摩擦。可是地府……地府跟其他几界的往来一直都很有限。”

  而且因为地府的性质,它注定没有办法统领其他各界。

  朔白冷笑着摇摇头,道:“虽然这些事我不想说,可是你应该也能想到吧。六界之中,我们地府从来都是最没有地位的。甚至如果不是跟仙族交好,那盏象征地位的神赐引魂灯也不会落在我们手上。”

  他咬牙道:“魔族、妖族因为修行的特殊,他们从来不需要转世修行。仙族是各族之首,即便他们时常需要下凡历劫,但每每他们总是高高在上安排着自己的命格、安排着自己的转生之处,而我们毫无置喙的余地。

  “至于人族……明明是最需要我们的,可是就因为他们能累世功德,极有可能一朝飞升,所以我们不得不尽量迁就,予以方便。

  “而我们自己生长出的鬼,因为没有完整的魂魄,所以灵智难开,更是软弱的不堪一击。”

  小剧场:

  清明至今还不知道,他院子里第一棵芭蕉树下,还埋着两坛杨梅酒。

  当初种芭蕉树的时候,一日凌霄晨起,看着院子里准备用来种芭蕉树的深坑发呆。他觉得清明挖的坑这么好看,只用来种树实在太可惜了。

  于是便想着酿两坛酒,等到芭蕉成熟的时候,就能挖出来和清明一起在院中小酌。

  他跑到忘川河边威逼利诱的抓了河中一只冤魂,让他捧来忘川里最清澈的水。可是当冤魂腆着脸谄媚的把水捧来的时候,凌霄尝了一口,当场就黑着脸抬手把那颗湿漉漉的脑袋按进了水里,力道大得让那冤魂狠呛了几口水。

  最后没办法,凌霄只能跑去人间,随便找了家客栈买了两坛上好的女儿红。回来的时候,刚好途经一片杨梅林,便随手摘了几颗扔进了酒里。

  等他把两坛酒埋进树坑中,再洗干净手回到屋子里,又心满意足的在清明身边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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