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福大命大(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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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日当空,一条孤独的身影踩着漫漫黄沙艰难前行。

  这道身影正是身体虚弱掉队的秦阳,别人可不会管他的死活。

  艹特么的,老子倒霉透顶了!

  我叫什么秦阳,还是叫秦寿吧!

  秦阳接受了新的身份,禽兽起码生存能力强。

  (猪脚以后就叫秦寿,霸气。)

  三天后。

  秦寿的食物用尽了,幸亏前世荒漠求生的短视频没少看,在野生仙人掌里收集了淡水。

  可惜仙人掌并不常见,又是三天过去了,秦寿弓着腰,迎着夕阳艰难前行。

  此时他饥肠辘辘,身体因为缺水呈现虚脱状态,行动完全靠求生的意念支持着。

  前面出现了数棵胡杨树,他心里一喜,蹒跚着走过去。

  胡杨树千年不死,死后千年不倒,顽强的生命力令人赞叹。

  胡杨树旁边生长着几株黑色根状植物,三十公分高,秦寿也不管这东西有毒没毒了,拔起来就往嘴里塞,嘎嘣脆,汁水四溢,既解渴又解饿,感觉比海参还美味。

  这种黑色植物叫肉苁蓉,素有沙漠人参之称,确实是大补之物,好东西。

  太阳落下地平线,秦寿也吃饱了,他折了些枯枝,想要点燃篝火在这里安营扎寨,休息一晚明天继续寻找绿洲。

  没有火机,只能钻木取火了,可气的是,手都磨秃噜皮了,也没有成功。

  就在秦寿唉声叹气时,他的身体越来越热,燥热、爆热,某个东西膨胀的都要爆炸了。

  “哎呀呀,这是怎么回事?我吃了伟哥了吗?”

  秦寿感觉浑身冒火,很想狂暴的发泄。

  “嗷……我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你就是我心中如花的羔羊……。”

  他疯狂的嘶吼,借此驱散心中升腾的欲火。

  蓦然间,一股死亡的威胁感从脊柱直达天灵盖。

  秦寿猛地转身,接着浑身就是一哆嗦。

  五米处,一只饿狼正虎视眈眈盯着他,幽蓝的眼睛冒着瘆人的光。

  借着昏黄的光线,秦寿看清了这只饿狼的全貌,很瘦,瘦骨嶙峋的那种,肯定是很多天没吃东西了。

  饿狼没有进攻,站在那里死死盯着眼前的猎物。

  秦寿也没有动,因为他知道自己如果逃跑,饿狼马上就会冲过来对他发动致命一击。

  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跟这头饿狼拼了,不是他吃了对方,就是对方吃了他。

  别看对方瘦骨嶙峋,几天没吃饭,秦寿可一点也不敢小瞧它,对方是一只孤狼,这就说明它曾经是狼王,被新的狼王取代驱逐出队了。

  一人一狼就这么对视着。

  过了一会儿,秦寿顶不住了,开始苦口婆心的跟对方讲道理:

  “我说狼兄,咱俩握手言和好不好,没必要弄个两败俱伤吧?”

  “我知道你饿,你可以啃草根树皮呀,对了,我这有这个。”

  说着,秦寿弯腰拔了一颗肉苁蓉朝着饿狼扔过去。

  “嗷!”

  这一扔不要紧,饿狼视作对它的挑衅,嚎叫一声扑了过来。

  “我的妈呀!”

  秦寿亡魂皆冒,裤裆都湿了,愣神之际被饿狼重重扑倒在地。

  生死一念之间,他本能的抬手掐住饿狼的脖子,避免了下一秒被对方咬断脖子的下场。

  “艹尼玛的,想吃老子,老子先掐死你!”

  秦寿也发狠了,怒目圆睁,双手猛掐。

  饿狼也不是吃素的,眼冒蓝光,四只狼爪狂舞。

  一人一狼拼命间,在地上滚开了,秦寿疼得咬牙切齿,他的肚子挨了无数爪,早已皮开肉绽,忍着钻心的疼痛,死命掐着饿狼的脖子就是不松手。

  他坚信一句话,狭路相逢勇者胜!

  也不知过了多久,饿狼因为饥饿过度,锐气耗尽,渐渐没了反抗之力,两眼一闭没气了,秦寿力竭,趴在狼身上昏睡过去。

  新的一天。

  烈日炎炎下,秦寿醒了过来,浑身疼得厉害,站起来发现肚皮、大腿上全是一道道的血痕,好在血已经结疤了。

  直到此刻,秦寿才深知大漠的凶险,流沙、狂风、野兽,无时无刻不在吞噬着生命,在这里生存难如登天。

  休息了一会儿,他一瘸一拐的继续赶路,只要一息尚存,就要想办法活下去,永不言弃,或许真会出现奇迹。

  日出日落,两天过去了,秦寿眼前还是一眼望不到边的黄沙,他走不动了,倒在了地上。

  也许是狼爪有毒,又或者伤口感染病毒,秦寿发烧了,高烧不退,大脑更是出现了幻觉。

  我真的要死了吗?

  哎!

  死就死吧!

  天当被,地当床,沙漠是件好衣裳。

  秦寿实在是太累了,这一刻他放弃了求生的希望,两眼一闭,沉沉昏死过去。

  ……

  也许是命不该绝,也许是猪脚光环护体,秦寿再次醒来已经是三天后。

  入眼是蓝蓝的天,身下是柔软的沙滩,他艰难的坐起来,正好看到不远处有两只白骆驼正在亲昵的舔着彼此,像极了亲密无间的小夫妻。

  是它们救了我?

  看着眼前温馨的一幕,秦寿充满劫后余生的喜悦。

  他站起来走到两头白骆驼身旁,蹲下身温柔的摩挲着它俩的绒毛,“谢谢!”

  虽然明知道动物不可能听懂人言,秦寿还是要说声谢谢,有的动物天生善良,比人强百倍。

  梳理了一会儿,秦寿手酸了,这才站起来离开,他可不想给人家当灯泡。

  打量一下周围环境,原来是在一座小山脚下,黑色的小山,寸草不生,三十米高的样子,正对面居然有一个山洞,秦寿好奇的来到洞口走了进去。

  山洞并不深,五米见方,最前端摆放着一个石桌,上面赫然立着一把菜刀和两个茶碗,金黄金黄的,黄的耀眼,黄金的?

  山洞、菜刀,看着好诡异,最怪异的是石桌下有一汪泉水,边上横七竖八躺着好几具骷髅。

  卧槽!

  我遇到奇遇了?

  秦寿看看那把金黄金黄的菜刀,又看看地上那些骷髅,得到这么一个推论,有过不少流放的人来过这里,至于怎么死的,或许泉水有毒,或许动了贪念,菜刀上有毒。

  不过看着骷髅没有变黑,下一刻否决了中毒的可能。

  想到这里,他更不敢去碰那把菜刀了,好奇害死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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