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一个正经的异能世界24(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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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前半生》——关于我波澜壮阔跌宕起伏帅的一比的一生。

作者:南霈

我叫南霈,是一个资深的快穿者。

我出生的那一天,大旱了三年的H城,下了三天三夜的暴雨,南水北调工程因为我而停止,并且第一次实现了回调。

从那一天开始,我的父亲就知道我不是个寻常人物,他说我生来就不凡,命里带水,于是苦心孤诣,一定要给我取一个有水的名字。

父亲翻遍字典,读书万卷,终于在我三岁的时候,我有了自己的名字——南水。

从此之后,我就叫南水,一辈子顺风顺水。

我三岁就能背鹅鹅鹅,五岁就会十以内加减法,八岁就从小学毕业,初中就自学微积分,十八岁,我获得了世界最高学府的学士学位。

与我完美的人生履历相得益彰的,是我丰富的情感经历。

五岁的时候,有一个经常去看望的孤儿院的小姐姐,因为看上了我的美貌,哭着闹着说要嫁给我。我不忍心拒绝一个这样的女孩子,毕竟她只是爱我至深,这是她这辈子做错的唯一的事。

后来她的叔叔来了,要把她带离孤儿院,她当时哭着不肯离开,因为这意味着,她以后再也见不到我。

唉,小女孩就是感情用事。我托孤儿院的院长交给她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对不起,你有你的生活,我们不适合。”对不起,我不能在这么早的年纪就被家庭束缚住,世界那么大,我想去走走。

就这样,她看了我的纸条终于死心,抽泣着被她的叔叔牵走,临走之前,她哭着回头对着孤儿院大喊:“水水,我长大了一定要嫁给你,等我回来。”或许她知道,我就在那里,但是到最后,我都没有出来见她最后一面。

我真是个渣男,南霈如此想到,要不是因为自己,她也不会小小年纪就变得如此冷漠,以至于我们再一次见面的时候,她的第一句话竟然是“滚!”我知道,都是因为我当年伤她太深。

初中时,和我同校同班的青梅竹马,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睡过同一张床,用过同一个碗,还穿过同一条连衣裙。

我爸爸姓南,当时我叫南水,她爸爸

姓北,所以她叫北调,我们是天生的一对。所有人都觉得我们很适合,包括她也是这么认为。

这些我知道,我全都知道,作为一个英俊而完美的人,注定要承受她人太过沉重的爱意。她曾送过我一条手链,是她自己亲手编的,还笑着为我展示了一下她手上的另一条,和我的一模一样。

当时我就知道了,她爱我爱的如此深,如果失去我,一定会伤心的哭出来吧。但是像我这样的人,注定是不可能为了一个人而停留的。所以我把手链还给了她,跟她说了对不起,告诉她这世上好男人很多,没必要栽在自己身上,因为自己是她得不到的男人。

说完这句话,我转身离开,没有回头,背影潇洒,直到听到她在背后大骂了一句:“神经病啊!”看,又是一个因为求而不得而恼羞成怒的女人,我还真是罪孽深重……

南霈停下笔,揉了揉自己因为盘膝而变得酸软的双腿。他看了看自己刚刚写的内容,觉得甚是满意,完美的再现了自己波澜壮阔的前半生。

这已经是他来到这里许多天之后了。

都说狡兔三窟,沈千夜就厉害了,只要他走过的地方,都会留下许多条或真或假的线索,给自己留了几十条退路,简直苟的一比。

南霈现在就想赶紧找到他,自从他来了这破地方,每天早上叫醒他的不是梦想,而是其他人的呼噜声以及说梦话的声音。

晚上吵得睡不着的时候,就翻一下111以前下载的小视频、小电影,看完一个删除一个,反正现在111不在。

看完之后,南霈更清醒了,然后就开始人生,思考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为什么会走上这一条路,如果当初没有遇上111,一切会不会有所不同。

南霈觉得自己真是个深沉的人,他想了一晚上也没想清楚这些问题的答案,反而让他回忆起以前的往事来,搞得自己更郁闷了。

于是天还没亮,他就穿上衣服,披着满天星光,来到了这个地方。仰头喟叹了一声,望着墨色的天空发呆,回想自己的过去。

忽有一阵清风吹来,卷起他半长不短的头发,他眼中闪过一丝讶异,眉头一皱,变得若有所思起来。

“今日的风,与往日的似乎有所

不同。”闭上眼睛,用鼻子轻轻嗅了嗅。风中夹杂着一股烟火气,还有淡淡的刺鼻的味道。

“阿切,该吃午饭了,谁在烤烧烤,胡椒粉放多了。”

他揉了揉鼻子,从树上一跃而下,稳稳落地,动作迅捷的在林间穿梭,树木根本不能阻拦他的脚步,往往只是脚步在地上轻轻一点,人就已经出现在了数米之外。

……

男人本来坐在树上望风,看见由远及近的身影之后,吓得直接从树上掉了下来,急匆匆的跑回了营地。

其他人都在打牌,或者在看别人打牌,但是由于他分不清A和3谁大,所以只能去望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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