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连环扣(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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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派出所把王某说的全部记录在案,然后就传唤老穆!吴宁她爸手里的分房文件那可是真金白银的真,老穆给唐兵的那份自然是经不起研究,所以到了派出所老穆也知道自己无从抵赖,不过这孙子也很狡猾,把责任都推给了唐兵,说自己是被唐兵欺骗,一时疏忽才让唐兵钻了空子……

  其实大家都知道,就这么点儿小事情根本办不了老穆啥罪名!可恨之处也就在这里,这帮人脏心烂肺的办了这样的事儿,给吴宁家造成那么大的伤害,而他们却得不到什么像样的惩罚!最多就是让锅炉厂的上级免去老穆锅炉厂留守负责人的职务,可那也不是派出所能决定的事情。

  至于惩罚唐兵,以宋大为现在的能力也没啥好办法!老穆和唐兵都很奸滑,他们互相推卸责任,各说各话,唐兵在单位里只要再稍微一活动,基本上也就没什么问题了!

  弄来弄去,最后派出所也只是警告批评了老穆和唐兵一顿,不过吴宁家却拿到了最关键的证据,锅炉厂留守处给老吴出具了证明文件,撤销了唐兵手里的关于吴宁家房子的分房证明,证明吴宁家的房子是属于他们的!

  接下来就是房管所那边了,宋大为找了局里关系不错的王金峰帮忙,他现在调到了行政复议处!在法制局,行政复议处、政策法规处是归严副局长分管的,所以某种意义上来说,王金峰也算得上是“自己人”!因为他从秘书处调到行政复议处,就是严副局长点头操办的。

  宋大为是严副局长的心腹,这是法制局所有人都知道的,所以宋大为找王金峰帮忙,他自然是尽心尽力!

  王金峰帮忙联系了四惠区法制办的高副主任,这是他们法制局对口的下属业务单位,平常有业务往来,所以也说得上话。

  宋大为和王金峰一起请高副主任吃饭,他们是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人,再加上有严副局长的面子,高副主任欣然来赴约。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在酒桌上宋大为就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希望高副主任能够关照配合一下。

  “这事啊?……”高副主任听完有些迟疑起来,“那个王科、宋科,咱们都是自己人,我有话就只说了昂!这个这个,立案当然是我们说了算,也没啥问题,不过你们也应该知道,像这种情况,就算我们法制办做出撤销房管局的那个变更过户的决定,还要获得分管副区长的审批才可以,这个……两位不要见怪啊,我这能力还真是办不了这么大的事情啊!”

  为什么严副局长当时一说宋大为就有了醍醐灌顶的感觉,因为有个行政复议啊!

  所谓行政复议是我们国家独有的一个体制内部自我纠正的救济机制,就是个人或者单位对政府部门做出的行政执法处罚或者行政行为如果有不同意见,当事人可以申请上级政府法制部门行政复议!由上级政府法制部门根据相应法律法规,做出裁决!

  而宋大为他们法制局,就是临海市最后的行政复议管理机关!行政复议和法院裁决不同,但是对于体制内部来说,行政复议的效力比法院判决还要管用,因为这是内部的仲裁,下达之后就直接生效了,当然没有部门会挑战这个裁决,因为不执行就是反对上级政府。

  行政复议威力大,但是知道的普通人其实并不多,因为所有的政府部门都不愿意自己的行政权力受到监督和管制!为了平衡关系,上级也特意做出规定,法制部门做出的各部门败诉的行政复议裁决,必须得到同级别政府分管领导的审批同意后才可以下达!

  什么意思呢?就是虽然你法制部门有权监督和推翻各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决定,但是你自己说了不算,必须得到分管领导的同意,比如法制局行政复议认为交通局做出的某项处罚执法不合理,裁决撤销该处罚行为,必须上报给分管交通的副市长同志审批才行!

  像吴宁家这个案子,吴家觉得房管所的做出的给唐兵办理承租权变更过户行为不当,侵犯了他们家的权利,可以依法向四惠区政府法制办公室提请行政复议!

  那么四惠区法制办公室审通过查立案之后,经过调查听证,如果觉得房管局(因为房管所不是法人单位,所以提请行政复议的对象只能是房管所的上级四惠区房管局)的行为不当,可以做出撤销房管局给唐兵办理的承租权变更过户手续,责令房管局给吴宁家重新办理承租权变更过户手续的裁决!但是前提是,这个裁决必须得到四惠区分管房管局的副区长的审批同意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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