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重逢之时切切意(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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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不出的感觉,只是自己在养伤的时候,经常地练字,上面全是自己熟悉的诗词,只是没一句,都好像是永思王的。

                      小重意识不到,自己的心已经被那个男子占据,原因也不过是那个男子的温和和软弱,那个要将自己献给皇上的柔弱皇子,让自己心疼了。

                      所以,等她终于能走路的时候,她早早的吃了晚饭,早早的遣散了宫娥,然后让嫣然冒充自己躺到自己的床上,自己换上了最喜欢的白衣,扯下了面具,却并不化妆,她对自己的容貌非常的自信,或许,私心里,她就是想让他见到自己美丽的模样。

                      嫣然不知道小重的打算,只是听小重吩咐:“如果皇上再派人来送药什么的,你就喝了,我一会就回来。”小重的话语是命令,自己不想让嫣然跟着,也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有着另外的一张脸,自己的心中还有着另外一个人,而且,她的心中一直觉得自己对永思王,只是仰慕,自己仰慕他的诗才。

                      她匆匆的去了,不知道是去奔赴自己的理想还是爱情,嫣然看着小重兴奋的离开,心中全是担忧,小重这个丫头,虽然蕙质兰心,但是总还是被父亲给宠坏了,还是个任性的孩子。

                      看着她娇憨的样子,自己总是控制不住的心软,控制不住的想替父亲宠溺一下这个孩子。

                      小重走到私语亭的时候,一身黑衣的萧之煜正坐在焦尾前面轻轻地弹奏,依旧是凤求凰,低婉的旋律一声声的传入小重的耳膜,竟然全是感动,总是感觉这些旋律自己早就听过,或者说他早就存在在自己的生命里了。

                      一身黑衣的萧之煜,比原先白衣的时候更加的英武,远远看去完全不像个文人,倒是武将一般,只是这世间,恐怕没有武将会弹得一手好琴,琴声如珠玉一般的洒落,润滑了他周围的世界,小重轻轻地走进,看着他微微挑起的剑眉,双眸全是水泽,黑色的,有将自己淹没的热情,他看到小重的时候,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多,手下的琴曲也变得欢快起来。

                      “你怎么才来,我等了你十天了。”萧之煜说话的时候有些责怪,却忘记了上次分手的时候,他们并没有约定再见。萧之煜知道,自己是昏了头乐,但是自己每次想到白衣的素语,总是会控制不住心动,甚至他无比的渴望自己毒发,因为只有毒发的时候,自己才是萧子玉。

                      “我好像没有答应过你,我要来这里。”小重说话的时候,脸上带着不耐,她不喜欢有人自以为是的为自己规划行程,虽然面前的这个男子让自己见到之后就觉得心生熨帖。

                      “可是我每天都会在这里等你,难道姑娘听不到我每日的琴音,我一直以为姑娘是个精通琴艺的人,却不知道,原来你根本就听不懂琴里面蕴含的感情,这几日,我没想到,竟然是对牛弹琴。”萧之煜有些愠怒,何曾有女人对自己这样的不理不睬,自己就像花朵一样,有着让女人忘形的魔力,他们都像蜜蜂蝴蝶一样的追着自己,让自己不胜其烦,可是这个女人,却好像恰恰相反。

                      “既然是对牛弹琴,你就不用在这里等一头牛,如若你心甘情愿的等了,那你也是我族类。”小重还是非常的伶牙俐齿的,在自己的尊严受到挑战的时候,自己早就忘记了,站在自己面前的是当今圣上的胞弟,是文采让自己钦慕不已的永思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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