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恶鬼在人间(2 / 2)
周朝将“慈幼”放在社会福利救济之首,从西周至秦汉,在儒家文化的影响下,慈幼恤孤慢慢形成了一种“官方为主,民间为辅”的发展模式,并一直延续。但慈幼恤孤多数停留在官方颁行政策或举办间歇性的济赐救助活动,以及民间的士绅官员、家族团体等发善心进行的就近救济这样的层面上。
武则天长安年间,佛风盛行,出现了受官府监督,由寺院经营的悲田养病坊。宋代,形成专门的慈幼恤孤机构,儒家仁义学说的影响日益加深,在地方官员的倡导下,南宋的慈幼机构纷纷在各地建立起来,朝廷下令在临安府创立慈幼局,动用中央的力量缓解弃婴问题。
元明时期,停滞不前。明末清初,地方士绅积极参与行善,承担起教化社会的使命。在地方的强力推进下,自雍正二年起,官方对民间慈幼事业的支持力度便逐渐变大,慈幼机构改善了底层、婴儿的生存环境。】
<儒家思想只能约束朝廷、约束受儒家思想的士绅,约束不到社会底层人>
<底层人多数人只想有口饭吃,活着就行...愚昧、无知...>
<明朝,让我惊讶的是地方乡绅还会做这些事>
<好名声谁不想要>
[宋神宗·赵祯:虽然南宋的做法也不会根治,但是你们南宋的能不能把做法详细发一发]
[明洪武帝·朱元璋:不好解决]
[明成化三年人:我辈读书人,理当为国分忧,教化百姓]
【溺婴形成的衍生风俗
——童养媳
清朝人想了个办法,在江南士绅的推动下流行起了“童养媳”。卖去夫家养育,待长大后成亲圆房,男方既省下了钱财,又得了一个劳动力,女方也免于被杀害。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贫穷者生养、嫁娶的困顿,生育女儿的家庭不用担心无力抚养,生育儿子的家庭不用担忧日后没有能力娶亲。这对减少溺女现象起到一定作用。可惜,童养媳家庭地位很低,没有人身自由,与买来的婢女差不多,不仅需承担繁重的家务劳作还会被夫家当成财产卖出。这也是以一种陋习抑制另一种陋习,并不是禁止溺婴陋习的良方妙策。】
< 前面有人说清朝杀婴是巅峰,我觉得不一定,清朝就是离我们太近了,各种资料比较好找,其他朝代若是找到完整的资料,应该很恐怖>
<恶鬼在人间>
<荒诞现实>
<所以...没有被溺死的,最后的命运也不过如此吗...>
<翻开历史一看,全写着“吃人”>
[汉武帝·刘彻:光幕将此事放出,是有解决办法了吗]
[唐太宗·李世民:一旦形成社会习惯,朝廷很难做到完全禁止]
[武周太平公主:慈幼机构当大力发展,溺婴得靠朝廷和地方共同帮扶,要想除掉百姓的思想,最快方法还是提高女性地位]
[宋太祖·赵匡胤:要想根治唯有解决百姓最缺的东西]
赵匡胤的话让光幕上许多评论的人停止了,百姓缺什么?钱。百姓想要什么?活,好好活。
[明洪武帝·朱元璋:对于百姓应恩威并施,一面给予好处一面法律严规]
......
各朝其实都有下令禁止此类事件的发生,但阳奉阴违者众多。
系统999看了眼自己的能量,嗯,原来已经攒了很多了。哼,真当本系统是摆设吗?
迷迷糊糊间李然然听到有人问那些做了恶事的人应该是什么下场?李然然本能回答:“当然是要让他也经历一遍自己做的恶事啊!”
于是系统999将在光幕前的所有人扫视完毕后,对支持裹脚、冥婚、人殉、溺婴的人甚至是现在还在作恶的人,下决心惩罚他们——恶事重复经历。
支持或让别人裹脚的人,他们被系统999强制终身裹脚,其疼痛度会是女子裹脚的十倍。
悄悄使用活女冥婚的,他们会被系统999强制带进棺材里,活埋。
进行人殉的会被系统999开天眼,让他们无时无刻都看到面目青黑、凶神恶煞的鬼,身体经历百变凌迟之感后,吊死。
溺婴的会被系统999强制带着走到河边让他们也经历一遍溺水之感,侥幸没死的人会看到自己曾溺毙的婴儿怨气冲天的在自己身边飘着,不论男女都再不会有孩子,系统999想了想还给他们贴了厄运符,未来非死也是半残。
之前或许还有人认为光幕真是个“玩意儿”,并非“神物”,现在发生的怪事却让众人真的心生敬畏。
那些以为光幕中看不中用的人再也不敢阳奉阴违了,光幕是有神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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