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厉景琛的建议(2 / 2)

加入书签

  “我现在除了钱什么也没有,还是等我把公司成立起来再讨论也不迟。”

  “那你得快点,港岛一些富商最近也会来浦东买地。”张永飞笑着说道。

  厉景琛这时突然想到了李黄瓜将土地购买之后,闲置不开发,等待土地涨价。

  1994年10月国家出台了相关规定,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年限开发。

  超出一年未开发的土地征收不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20%,两年未动工的,国家有权无偿没收。

  但李黄瓜抓着漏洞,虽然按照合同规定年限开始开发相关地块项目,但其特意放慢开发速度,甚至10年还未竣工某一项目,就是为了等待涨价。

  最可恶的还有公摊面积,就连物业公司的房子都由业主负责。

  李黄瓜是厉景琛最不喜欢的商人。

  “张市长,说到房地产,我给您和国家提个建议。”

  “你说?”张永飞可不敢小看厉景琛,能把生意做的这么大,没点本事是不可能的。

  “我发现目前一些人趁着地价便宜,将土地囤下不开发,等待土地涨价之后再开发,相当于撸政府的羊毛。

  关键是这样做还影响政府的整体规划,我认为这一现象需要得到遏制。”

  “景琛,不愧是我中华儿女,不是那些无良富商。

  你说的这个问题上面已经注意到了,正在研究方案,估计近期就能出来。

  对于那种购买土地之后不开发的将给予处理,不能让他们影响到国家的发展。”张永飞笑着说道。

  这个问题确实已经被国家注意到了,已经派人去各国去考察,然后成立符合国情的法律。

  “张市长,我在说句题外话。

  国外都是资本主义国家,他们的法律在一定程度上是向资本家倾斜的,有很多漏洞可钻。

  咱们一定得注意,以免被一些人钻了空子。”厉景琛提醒道。

  “还有这种事。”张永飞皱了皱眉头继续道:“你说的不错,确实不排除会有这种情况的出现。

  不过,咱们改革也是摸着石头过河,只能等遇到问题再调整了。”

  “我目前就想到一条漏洞,假设国家规定购买土地一年内必须开发,我也按照这个时间开发。

  但我虽然开始开发,但只派很少的人来开发,将开发时间拓宽到7年甚至10年以上。

  以我国目前的经济增速,土地费用在7年以上可能增加几十倍也尚未可知,因此这个也必须言明。

  比方说规定三年必须开发完毕,不然政府有权无偿收回,只有这样才能制止这种乱象的发生。”

  “还真是,看来关于土地使用法规必须尽快制定了,不然还真有可能出现你说的这些情况。”

  “我说的并不准确,国家可以组织专业人员好好研究一番,咱们可以利用房地产发展一波经济,但也不能只靠房地产。

  这种经济是畸形的,看看小日子就知道了。

  一旦泡沫形成,后果不堪设想,银行对于房地产开发商的贷款必须限制,不能无序贷款。”

  说到这里他就想到了恒大,就这么一家公司就霍霍了纳税人的2万亿人民币。

  就是把这笔钱分给二千万困难群众,一家也能分10万元,可见许老板是多么可恶,这类现象也必须从根子上开始遏制。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