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宝玉迎春兄妹俩的婚姻何以都是不幸与悲凉?(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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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贾宝玉与薛宝钗:《红楼梦》中一厢情愿的"金玉良缘"

  贾宝玉是《红楼梦》的男一号,小说的一大主线便是围绕贾宝玉的婚姻来呈现的。这位视女子为"水做的骨肉"的叛逆公子,因不喜念书、爱厮混在女儿堆中生活而着称。

  他原本与表妹林黛玉彼此喜欢相互有情,有"木石前盟"的姻缘,系天作之合。

  只是,同为"金陵十二钗"之首的宝姑娘薛宝钗的介入,打破了"宝黛配"的约定俗成。兼之后来林黛玉的父亲在巡盐御史任上病逝,林黛玉一下双亲亡故,林府自此凋落。贾母尽管疼爱外孙女林黛玉,但王夫人、薛姨妈、贾元春力挺"金玉良缘",从贾府利益的大局考量,贾母也不便硬性作主再支持两个玉儿的婚姻大事,只得同意贾宝玉与薛宝钗结婚,以期在世家与皇商背景下的强强组合,可以实现"贾薛"家族的东山再起。

  这是典型的"政治联姻",如同当年的元春入宫后来当上贵妃一样。

  不过,这是想当然的红楼一梦。

  就在宝玉宝钗大婚之夜,林黛玉焚烧了与宝玉往来的所有诗稿,泪尽而逝,还了前世当"绛珠仙草"时作为神瑛侍者的贾宝玉用雨露浇灌仙草的恩情。

  贾宝玉得知自己深情的林妹妹离去后,也失去了生活的张力,与薛宝钗共度了一段尴尬的婚姻生活后,最终与侄儿贾兰一道参加完科举考试,便随一僧一道"度脱"而去,还原为补天石,归位青埂峰,只留下孤苦的薛宝钗在贾府形似槁木地过着寡妇生活。

  "贾薛"家族后来到底还是未能"东山再起",最终在"一损俱损"中湮没于滚滚红尘。

  可见,贾宝玉与薛宝钗拉郎配式的政治联姻,在无可奈何中早已织满了悲凉!

  这样的婚姻,注定着悲哀,怎可能心想事成?

  二、贾迎春与孙绍祖:五千两银子抵债交易下的不幸婚姻

  老实、懦弱又乏才情的贾迎春乃是贾府中的"二姑娘",系贾赦的小妾所生,邢夫人只是继母。因父亲贾赦对子女漠不关心,邢夫人又对贾迎春鲜及呵护,同父异母的哥哥贾链对她这个妹妹也没什么兄妹感情。

  以致贾迎春的少女生活十分缺爱,尽管后来被奶奶贾母接到大观园生活,仍形成了只知退让、任人欺侮和胆小怕事的性格。

  如在累金凤事件中,贾迎春作为主子不仅不惩处犯错的下人,还对替她出气的平儿说:"宁可没有了,又何必生气。"以致小厮兴儿暗地里说她是二木头,戳一针也不知诶呦一声。

  更悲哀的是,父亲贾赦因欠"世交之孙"孙绍祖五千两大洋,便将女儿贾迎春许配给孙绍祖为妻。这孙绍祖虽袭有"指挥"之职,人品极差,乃是一个五大三粗、骄奢淫逸、作贱妇女的虐待狂。

  可怜的贾迎春不懂得反抗,唯父命是从,嫁给恶根孙绍祖不过一年的时间,便被虐待致死。应了判词:"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

  可见,父亲贾赦为女儿贾迎春指定的婚姻,哪有一丝亲情成分在?他根本没有为女儿着想,不过是把女儿当作还债的工具罢了!

  面对贾赦这样的父亲,子女在感伤不幸之际,在自己的人生大事上,不可听之任之,要勇敢地扞卫自己的权利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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