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下凡游历-珍昔戏班(下)(2 / 2)
应渊喝着茶:“把飞弦术的琴谱一并准备上。”
陆景一脸惊讶:“飞弦术是衍虚天宫独门仙法。”
应渊挥挥手不以为意:“没关系,一并准备上。”
应渊交代完陆景后将手中的茶一饮而尽,起身准备离开。
陆景关心着:“帝尊,夜已深是否要在此处休息,待天明在离开?”
应渊看了陆景一眼:“我还要赶回去,不然颜淡会担心的。”
陆景又多嘴说了一句:“帝后应该也不希望您深夜如此奔波,他会希望您在此休息一晚的。”
应渊起身往寝室走去:“罢了,寅时便唤我起身。“
陆景拱手作揖:“是,帝尊。”
珍昔戏班里颜淡还未就寝,她还在边想新戏的名称边等应渊回来。
不一会儿她开始打盹,见夜已深沉她心想或许应渊回天界被其他事情耽搁了。
已经在天宫歇下了,她便默默地走到床边倒头就睡。
天色将亮之际她发现有人坐在床边看着她,她吓了一跳,定神一看原来是应渊:“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应渊皱着眉:“刚回一会儿,怎么没更衣梳洗就睡了,是等我等到睡着了吗?”
颜淡点点头,应渊扶着颜淡起身:“要盥洗吗?我去取水。”
颜淡伸手推着应渊:“你出去我想泡泡澡。”
应渊挑着眉毛:“你泡你的赶我出去做甚?”
应渊边说话边宽衣在床边坐了下去:“没睡好我累了。”
颜淡不解:“你不是睡在衍虚天宫吗?如何睡不好。”
应渊笑着:“因为没有你睡不安心,我再小憩一下,你忙你自己的不用在意我。”
天色大亮,戏班子里的众小妖纷纷在戏园中翻修舞台,搭理桌椅。
颜淡叮嘱着众妖:“大家好好认真做事,我们戏班不日便要开业公演了,大家打起精神。”
一小妖:“颜淡这次戏要什么时候开始排练?”
颜淡开心说着:“这次有特别邀请嘉宾前来观赏,唱戏人选我得好好想想。
而且曲子还没谱好呢,大家先干活吧。”
云深不知处寒潭洞里,慕君难得的准备去兰室听学,他自从从铘镧山探望受伤的颜淡回来后,便没有再去兰室听学。
今日他要去送信给泽芜君,索性便去兰室听堂学。
他端正了一下服装与头发便出了寒潭洞前往兰室,再前往兰室路上不少听学学子,对眼前这个身着嫡传弟子衣着的少年感到兴趣。
有人甚至想上前与慕君攀谈,有学子上前跟慕君攀谈时。
却又被他清冷俊毅的气质所逼退,不少学子开始议论纷纷眼前这个很不一样的嫡传弟子。
学子一:“这个人什么来头,年纪轻轻的就当上了含光君的嫡传弟子。”
另一学子:“听说他比我们还晚来听学,来没几天被被含光君收为入门弟子。”
学子二:“感觉他来头不小,也不是很好相处,还听说他常年都在蓝氏禁地闭关。”
思追一早也要准备前往兰室听课,远远的思追就看到慕君。
他快步走着追上慕君:“慕君,你好容易出寒潭洞一趟,我最近有点忙没去寒潭洞陪你。”
慕君笑着:“师兄,别来无恙?”
思追一脸狐疑:“怎么说话变的客气起来了?”
慕君打趣着:“家规抄得多了规矩自然就多了。”
思追皱着眉:“你现在还在抄家规?”
慕君点点头:“恩,一日抄三遍,思追你最近常下山吗?”
思追:“没有最近我在跟颜淡一起精研问灵一曲,慕君你真的不学琴吗?”
慕君顿了一下:“过些日子吧,等我笛学的再好一些,我还是会学琴的。”
不久二人跟着一众学子来到了兰室,含光君端坐在讲学席,看到慕君脸上一阵笑意。
含光君神色自若:“慕君你终于愿意步出寒潭洞了。”
慕君行了个礼:“师尊,我是来帮叔父转交信件的。
叔父昨日请我把信交给您,所以我便出来一趟。”
随即慕君从怀中掏出了一封密封着的书信交给含光君。
含光君微微颔首:“既然来了就一起听课吧。”
慕君恭敬道:“是,师尊。”
随即慕君前往自己的席位上端坐了下来。
在听课休息时,慕君向思追询问了泽芜君所在之处便前往送信给泽芜君。
慕君来到了藏书阁外便看到泽芜君正在里面翻阅古籍。
随即礼貌地敲了个门在门外禀告,泽芜君一听到是慕君赶紧叫慕君进入:“慕君好久不见,近来可好?”
慕君拱手作揖:“劳烦泽芜君挂念小辈一切都好。”
泽芜君带着笑:“你叔父唐周他们一切可好分享。”
慕君点点头:“他们也一切安好,他们在山下山城里开了一个戏班子,泽芜君有空可以去看看他们。
今日小辈前来是叔父有信请我转交给泽芜君。”
慕君从怀中取出另一封信交给泽芜君。
随即向泽芜君行了个礼:“小辈还要回兰室上课就先行告辞了。”
泽芜君点点头:“去吧!”
慕君离开后泽芜君打开了信件,信中应渊请泽芜君援手帮颜淡所作之词谱曲。
泽芜君一看到颜淡的词就知道这是一首为了蓝湛与魏婴所写之词,泽芜君感叹着。
蓝湛是一个极不易与人亲近的人,当初魏婴来听学时,他也曾向蓝湛极力推荐魏婴是一个值得结交的朋友。
只是想不到他们二人竟会发展成道侣关系,他知道他弟弟一向是个执拗死心眼的人。
只是他想不到蓝湛竟会如此执拗,为了魏婴问灵之路一走就是十三年。
还好魏婴回来了,不然他还不知道蓝湛会变成什么样子,泽芜君拿着手中的信,不断地想着蓝湛过去十三年。
一个人走过单独问灵之路的心情,最后泽芜君叹了一口气,带着信回到了他的居所准备帮颜淡的词好好谱一曲。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