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自发市场引发的矛盾(2 / 2)
附近乡镇的大棚菜不成规模,知名度小,招不来外地的客户。有的大棚种植户便把自己棚里的蔬菜拉到龙山,在靠近大棚集中的龙山乡驻地附近的大路上摆摊拦截来往运菜的车辆,推销蔬菜。
这些蔬菜虽然卖不到龙山暖冬大棚种植户那很好的价钱,但每天都能销出去。
渐渐地,周围乡镇凡是有冬暖大大棚菜的,都把菜拉到这个地方卖,与龙山乡原来的蔬菜市场对接,自发形成了一个大棚蔬菜自由市场。
最先注意到这处自发市场的是乡工商所。他们认为,农贸市场的蔬菜摊都得缴纳交易费(俗称摊位费),这个自由市场上的卖菜的也应该缴纳交易费。
八十年代初期种地要交农业税,种菜、水果等要交比农业税更多的农林特产税。税务所也看到了这块肥肉,动了收税的念头。
其实,看上了这块肥肉的还有龙山乡驻地村的个别不法人员。
他们打着村委的旗号,以收卫生费为名,向蔬菜摊贩摊派要钱。
工商、税务两家联合给乡政府写了个《关于收缴龙山蔬菜自由市场交易费和农林特产税的报告》,报到了乡政府。报告经分管乡长审阅后,呈报给了田国光乡长。
田国光也早就注意上了这个自由市场,正打算想办法取缔,见到两家联合写的报告,有了主意。
他让办公室通知给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负责人和龙山乡驻地三个村的党支部书记到乡政府开会。
他在会上指出,目前外乡镇的菜农和个别菜贩子把蔬菜卖到了我们龙山乡,严重影响了我乡蔬菜市场秩序,扰乱了市场价格,影响了我市场蔬菜的市场销路,乡政府决定取缔龙山蔬菜市场。
为切实做好取缔工作,成立龙山乡蔬菜市场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由他本人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兼副乡长赵广法和党委委员张大伟任副组长,工商所、税务所所长和龙山大队党支部书记为组员,市场整顿办公室设在工商所。
从即日起,乡里三家单位各拿出一个专人,各驻地村第村拿出一个人,组成联合整顿小组,每天负责驱散前来卖菜、买菜的人。
派出所长张大伟发言说:“成立市场整顿领导小组我同意,但是我们派出所不能出人取缔市场。上级领导严令各派出所不得参与地方经济纠纷,不得以公安名义参与行政执法。如果我们的行政执法人员受到人身伤害,我们公安对违法者从严打击,决不手软。”
田国光脸一沉,道:“你的意思是我们的执法人员被打伤以后你们公安才能出面?”
张大伟避开了他的目光,答道:“理论上讲,是这样。”
工商所长发言道:“田乡长刚才提到的驱散卖菜的摊点,我们工商所过去常干,老百姓叫这种做法是‘踢摊子’。现在是我们工商机关重点纠正的错误做法之一,我们也不能派人踢摊子。”
税务所长说:“允许不允许卖东西是工商所的事,我们税务所的本质工作是对进入市场的摊点根据经营商品的不同类型依法收税。”
田国光气得一拍桌子,“你们三家单位不干,以唐龙村为主,你们三个驻地村行动,从明天起,你们派六个人分三组,早、中、晚各一组,凡是到市场上的摊点来一个赶走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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