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从脚趾盖武装到了头发丝(1 / 2)
“正所谓,长者赐,不可辞。”
“梦蝶,既然愿意叫我一声娘,那就是老身的亲女儿。”
“你明知道救我女儿艰难无比,还对老身的赏赐百般推脱。”
“还说什么,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复活我的女儿。”
“说出这番话,你是何居心,又将老身置于何地。”
“你不知道,若是你出了什么事,梦蝶也会死吗?”
“难道你想让老身的女儿,给你陪葬吗?”
“母亲,可是。。。。。。。。。。。”
林凡刚欲张口辩解,就被宋长老狠狠的眼神瞪了回来。
“可是什么可是。”
“少说废话,这些宝物你且安心的收下,若是再敢拒绝,休怪老身和你翻脸。”
宋长老说话间,便以催动元气,牵引着一件件霞光四逸的法宝,朝着林凡激射而来。
从那一道道惊人的气息便可看出,皆是法宝中的极品。
林凡一边朝着身上穿戴,一边神色委屈的说道:
“母亲恕罪,孩儿知错了。”
“哼!”
宋长老见此一幕,冷哼了一声。
林凡这个人哪哪都好,就是太过迂腐,太过视金钱如粪土了。
这可不行,这个毛病得改。
你越不想要老身就越要给,还要给你最贵最好的。
我非要把你这个毛病,掰过来不可。
随着一道道流光的激射,面前的一物却让林凡眼皮狂跳。
连忙焦急的喊道:
“母亲女子的衣物,大可不必赏赐给孩儿了。”
“这实在没法穿出去见人。”
好家伙,这得给了多少法宝啊。林凡现在都开始挑上了。
宋长老冷冷的白了林凡一眼,呵斥道:
“什么女子衣物,就是颜色鲜艳一点罢了。”
“大红色,梦蝶最喜欢的颜色,难道你不喜欢吗?”
林凡是真无语了。
这他母亲的也太红了。最主要上边还绣着一条金龙,看起来就像嫁衣似的。
哪个正常人,出门这么穿啊!
搞得好像,自己今天结婚似的。
林凡虽说心中这么想,但还是乖乖的换到身上了。
这可是巅峰法器,远比方瑶赏赐给自己的罡云流火袍,要好太多了。
同阶法器中除了秘宝,价值最高的就要属法袍。
就在此时,宋长老也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再次开口说道:
“凡儿,你若是不喜欢这个颜色。”
“只需要将元气注入其中,便可以随意更换颜色。”
这老太太扯什么犊子呢。
换?林凡敢换吗?至少现在是不敢的。
林凡连忙躬身说道:
“喜欢!红色最好了。梦蝶和母亲都喜欢的,林凡又怎么会不喜欢呢。”
此话一出,宋长老上下打量了林凡一眼,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
此刻的林凡,真是鸟枪换大炮。
说是从脚趾盖,被武装到了头发丝,也是毫不为过。
这句话没有丝毫夸张。林凡的头发丝上都坠着,一枚枚墨色玉剑。
玉剑极其细微,若是不仔细探查很难察觉到。
只是这玩意睡觉的时候,不会咯挺吗?
哪怕是有钱哥方多福,都没有林凡现在妆容夸张。
就这身行头,任谁见了,都会以为其是八大世家出来的贵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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