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从脚趾盖武装到了头发丝(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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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谓,长者赐,不可辞。”

  “梦蝶,既然愿意叫我一声娘,那就是老身的亲女儿。”

  “你明知道救我女儿艰难无比,还对老身的赏赐百般推脱。”

  “还说什么,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复活我的女儿。”

  “说出这番话,你是何居心,又将老身置于何地。”

  “你不知道,若是你出了什么事,梦蝶也会死吗?”

  “难道你想让老身的女儿,给你陪葬吗?”

  “母亲,可是。。。。。。。。。。。”

  林凡刚欲张口辩解,就被宋长老狠狠的眼神瞪了回来。

  “可是什么可是。”

  “少说废话,这些宝物你且安心的收下,若是再敢拒绝,休怪老身和你翻脸。”

  宋长老说话间,便以催动元气,牵引着一件件霞光四逸的法宝,朝着林凡激射而来。

  从那一道道惊人的气息便可看出,皆是法宝中的极品。

  林凡一边朝着身上穿戴,一边神色委屈的说道:

  “母亲恕罪,孩儿知错了。”

  “哼!”

  宋长老见此一幕,冷哼了一声。

  林凡这个人哪哪都好,就是太过迂腐,太过视金钱如粪土了。

  这可不行,这个毛病得改。

  你越不想要老身就越要给,还要给你最贵最好的。

  我非要把你这个毛病,掰过来不可。

  随着一道道流光的激射,面前的一物却让林凡眼皮狂跳。

  连忙焦急的喊道:

  “母亲女子的衣物,大可不必赏赐给孩儿了。”

  “这实在没法穿出去见人。”

  好家伙,这得给了多少法宝啊。林凡现在都开始挑上了。

  宋长老冷冷的白了林凡一眼,呵斥道:

  “什么女子衣物,就是颜色鲜艳一点罢了。”

  “大红色,梦蝶最喜欢的颜色,难道你不喜欢吗?”

  林凡是真无语了。

  这他母亲的也太红了。最主要上边还绣着一条金龙,看起来就像嫁衣似的。

  哪个正常人,出门这么穿啊!

  搞得好像,自己今天结婚似的。

  林凡虽说心中这么想,但还是乖乖的换到身上了。

  这可是巅峰法器,远比方瑶赏赐给自己的罡云流火袍,要好太多了。

  同阶法器中除了秘宝,价值最高的就要属法袍。

  就在此时,宋长老也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再次开口说道:

  “凡儿,你若是不喜欢这个颜色。”

  “只需要将元气注入其中,便可以随意更换颜色。”

  这老太太扯什么犊子呢。

  换?林凡敢换吗?至少现在是不敢的。

  林凡连忙躬身说道:

  “喜欢!红色最好了。梦蝶和母亲都喜欢的,林凡又怎么会不喜欢呢。”

  此话一出,宋长老上下打量了林凡一眼,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

  此刻的林凡,真是鸟枪换大炮。

  说是从脚趾盖,被武装到了头发丝,也是毫不为过。

  这句话没有丝毫夸张。林凡的头发丝上都坠着,一枚枚墨色玉剑。

  玉剑极其细微,若是不仔细探查很难察觉到。

  只是这玩意睡觉的时候,不会咯挺吗?

  哪怕是有钱哥方多福,都没有林凡现在妆容夸张。

  就这身行头,任谁见了,都会以为其是八大世家出来的贵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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