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7章 给我泼脏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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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飞机的苏武也没有耽搁,这里是军用机场,没人接他。

  好在周志含提前给他做了安排,他是自己打车回的家,洗漱完毕就准备上班了,脑子里还是乱的很,在家里用电脑简单看了吴泽的汇报。

  吴泽的报告已经相对完善了,但铁北分局局长张无计的死因还是没有明确的解释,必须要再进行深入的调查。

  所有人都知道这事幕后主使应该是冯齐干的,从吴泽发给自己的材料上看。

  张无计的死还是非常轰动的,竟然在办公室内,用手枪自杀,还留下自白信;

  信件上说,自己对不起家人,对不起组织的培养,辜负了组织,也辜负了父母妻子,但也表明自己的死是于幽深、苏武等人步步紧逼造成的,他虽然犯了罪,但是不愿意接受审判。

  现在张无计的死把这事变得被动了。

  第一,法律明确规定,未经法院审判,任何单位是不能确定一个人有罪的。

  也就是说,自杀的话相对来讲他是无罪的。

  第二,他死了之后财产也无法没收,因为无法对死人进行审判,那他的财产就会归到他个人所有。

  再有第三点就是,张无计死了之后,因为他没法定罪,他的子女也不会受到影响,因为他已经死了,按道理讲,他的子女也就不属于刑事罪犯的直系亲属。

  所以自杀的话可以保全自己的‘名声’,保全自己的财产,保全自己的上级。

  当然,最重要的就是保全自己的上级,在一条绳上的蚂蚱,你死了我就不用死了。

  苏武脑子里想到这些,车子也开到了特警支队停车场,苏武没有直接出去,而是给当时自己在锦溪市的兄弟张立宪打去电,询问他点事。

  (张立宪,最早出现在本书第52章)

  张立宪这小子现在已经荣升为省高级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属于三级高级检察官,实职正处级。

  去年从锦溪市提拔他到省高检,除了他自己的学识、胆识能力之外,当然最重要的还离不开岳父的帮助。

  侦破十八里铺中学操场埋尸案后,他和苏武的关系不错。

  苏武向他问清楚情况,张立宪沉默了。

  过了多时,他说:

  “这个事现在都传开了,张无计自杀了,至于非法所得的财产,在过去的司法实践过程当中,我可以明确告诉你,如果出现犯罪嫌疑人逃匿、或者是犯罪嫌疑人死亡的情况,一般会导致刑事诉讼程序无法完成。”

  苏武听着这话沉默了,问:“就没有其他办法了吗?”

  张立宪在电话那头道:“现在《刑事诉讼法》还没有增设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其实我们也在做这方面的努力,希望可以规定,对于贪污受贿等重大犯罪案件时,当被告人出现隐匿、或者是死亡等情况无法到案,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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