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养崽日常(2 / 2)
唐绪拿着笔在掌柜给的纸上画了两下,这不就是铅笔吗?本以为古代没有这个呢,其他的硬笔全部都需要沾墨书写,这个却可以直接写。“这个多少钱?”
“一支三十文。”掌柜见她满意,伸出三根手指头。
唐绪哽了哽,好贵!但是不能不买,“来两支,纸呢?”
掌柜收了笔,捧出一叠纸卷,“看你要哪种了,五十文一刀,一百五十文,五百文,一两的,这些平日里卖的比较多的,若还需更好的,也有。”
唐绪上手摸了摸,又展开看了看,大概是A3大小,五十的边缘不齐,还有些毛躁,用来上厕所算了。一百五的好一点,边角是平整的,但也算不得光滑。五百文的更好,但是太贵了。
便道:“五十和一百五十,各来一刀。有幼儿启蒙的书么?”
看衣着本以为不会买太多,没想到竟还能赚些银子。钱多来态度更热络了些,“有的。”
买了两刀纸,两支铅笔,一支毛笔,墨条砚台,幼儿启蒙的三百千。花了近四两银子,其中书最贵,五十两的银票都已经破开了。
可是穷什么都不能穷教育,七月的启蒙不能省,这个是必须要的东西,她也需要看看这个时代的字长什么样子。
总之,还是要开源。
又去了木匠店定了个画架,好在这个便宜。
本来说好要买肉,唐绪抠抠搜搜买了几根骨头,半斤猪板油,半斤瘦肉,又挑着最便宜的菜买了两样,才回了家。
全程抱着七月,她的手都开始抖了,明天起来手估计要废了。
“哎,等等,别关门。”王晓芳看着这一大一小回来,紧跟着后面就过来了。这几日店里不忙,想着孩子光溜溜的脚,昨天夜里她和当家的一起赶了一双拖鞋出来,赶紧就送了来。
唐绪关门的动作一顿,看到来人讶异道:“布庄老板娘?衣服这么快做好了?”
王晓芳将手里的鞋子递过去,“没呢没呢,这不是昨天看孩子光着脚,就紧赶了一双鞋,你看看怎么样?哪里不好我再给改改。”
这是一双软布拖鞋,鞋底很厚实,不过因为用的是粗布,摸起来不那么柔软。她拿着正要给七月试试,又被叫住了。
“这,还有袜子,孩子衣服的缝片已经剪出来了,有多的我就给缝了几双袜子。”
这属实在意料之外了,唐绪完全没想起来袜子。说是照顾过侄子,但她毕竟不是亲妈,平日里多是逗着玩,没有母亲面面俱到的细心。但这些都被一个陌生人想到了,她不禁有些感动,真心实意感激道:“太谢谢您了,头一回带孩子,一不小心就漏了这个忘了那个。”
王晓芳老脸一红,觉得自己没做什么。当即笑着摆手,“没事,你这么年轻对孩子有这般细心已是不错了。”
唐绪笑了笑,没再说话。
古代的袜子都是直筒筒的,口子上有一条系带。但这种宽松的样式刚好适合七月受伤的脚,拖鞋穿上,她扶着七月起来走了两步,“七月,怎么样?脚趾头有没有压到?会不会痛?”
叶七月抿着唇摇了摇头,眼里露出一点欢喜。新鞋子虽然怪怪的,但是很舒服。
“没什么要改的,劳烦您了,不知您怎么称呼?我叫唐绪。”唐绪转过头说道。
“唐姑娘你太客气了,你要不介意,就叫我一声王大娘。都是街坊邻居的,有什么不懂的都可以来问我。”王晓芳觉得这姑娘知礼,也不介意帮一帮手。只是有些好奇这孩子的来历有点奇怪,说是头一回带孩子,这姑娘看着也不像成了家的,难道是亲戚的孩子?
“好,别嫌我烦就成。”唐绪笑着开了个玩笑。
王晓芳笑着道:“那肯定不能,那我先走了,有什么事去店里找我就成。”
“好,您慢走,祝您客似云来。”唐绪说了句吉祥话。
做生意的谁不喜欢客似云来?这姑娘看着就是个知书什么理的人,说话都比别人好听。王晓芳高兴的来高兴的走,回家还跟当家的念叨这唐姑娘知礼感恩,说话好听,说不定是哪家的大小姐。
有了鞋子,不仅七月高兴,唐绪也高兴。毕竟穿上鞋就能走路了,不用抱来抱去,她感觉自己肱二头肌都要练出来了。
时间还早,唐绪哼着歌把猪油熬了盛在小罐子里。又把骨头汤炖上了等会儿放根白萝卜,好喝又营养的萝卜大骨汤!再炒个土豆肉丝,完美!
她往猪油渣里撒了点盐,端出去搁在竹席上,对七月道:“吃猪油渣咯,香喷喷,嘎吱脆。”
叶七月放下小风车捏起一个,又是没吃过的东西,闻起来真香啊。他转着小手看了又看才放进嘴里,一咬满口肉香,真好吃!他怯怯的看了唐绪一眼,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再吃一个。
“吃啊,吃完,看谁手快吃得多!”唐绪说着,一手拿一个,全塞进了嘴里。
叶七月顿时急了,也学着一手一个,把嘴里塞得鼓鼓的。
唐绪越看他越觉得可爱,神色一软。
半碗猪油渣大多进了七月的肚子,唐绪只象征性的抢了几个。
中午的骨头汤七月喝了两碗,还吃了半碗米饭和菜,也不知他那小小的身体怎么装得下那么多东西。
吃过饭哄着七月睡午觉,唐绪把纸拿出来,这些用来作画有些大了,裁开两半正合适。一边裁,一边琢磨着画个什么衣服。现代穿汉服的人不在少数,她们学校就有不少女孩子天天穿着改良的汉服上课。
她现在所处的朝代,衣服偏向明制。原主穿的衣服多是圆领箭袖短上衣,另搭配马面裙百褶裙。
她拿笔抵着下巴回想街上妇人的着装,慢慢下笔画出一件短衫,琵琶袖,绣纹选了玉兔衔桂。
桂花秋日开放,正合这个季节,单桂花未免单调,加上几只灵动可爱的兔子刚好。
涂涂改改,好不容易将衣服画好,才想起来该叫小七月起床了。白天不能睡太多,万一晚上睡不着就头痛了。
她放下笔,风风火火冲进房间。就见小家伙趴在床边,玩着他的新鞋子。小指头在鞋面上划来划去,摸摸鞋面摸摸鞋底,像是第一次见到鞋子。
唐绪仔细翻了翻记忆,却发现原主也不记得多久没给孩子买过新鞋子了,她甚至不记得七月穿没穿鞋。逃命的时候随手将人夹在腋下,或绑在后背。衣服实在烂了就随手买一件扔给他自己穿。大小合不合适是不管的,更别提给孩子洗澡,甚至没空多看一眼。
想起来就扔个馒头留点剩饭,没想起七月就饿着。反正半死不活的吊着,她并非没想过将七月扔掉,可每次扔完就想起叶少顷临终前绝望恳求的眼神。她便会重新捡回来,可一旦情绪上头,她又会再次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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