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4章 给你们写的小日记(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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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这本书的初衷,是因为我自己也是刚退伍不久。

  回来的这期间,发生了很多事。

  我有过一段至今都很难忘记的感情。

  它是迷彩色的,现在回头想想,那时候是挺累的,各式各样的训练充斥着生活。但我们也有开心的时候,炊事班是我最喜欢的地方,班长们都很好,我们后山上养过一只小白狗,很胖,也捡过两只流浪狗,还有猫,狗和猫天生不对付,它们总喜欢打架,每次都是两败俱伤。

  那狗狗后面下了一窝狗崽崽,很肥,很可爱。

  我记得,那时候干过最脏的活,就是填野外的粪坑,两米宽两米深的粪坑,四个人填了两个多小时,最后身上全是屎,那时候顶着超级大的太阳,有种想把自己填进去的冲动,好几天都没吃下饭,三天瘦了五斤。

  第一年的时候,我很讨厌出体能,很讨厌跑步,有一次跑二十公里,自从那次以后,我就喜欢上了跑步,在那儿以后,体能突飞猛进。

  那时候我的三公里,可以跑到十三分多,那是我最好的成绩,也是我最骄傲的成绩,当然,还有很多很优秀的人,他们跑的比我快多了。

  第二年的时候,身边还是那些人,是我最亲近的人。

  我们吵过,闹过,哭过,一起受罚,一起干活,但我们没有分开过,尽管现在都已经分隔几个地方,但我们还是那个样子。

  只不过,有一个很好的朋友,已经很久没联系过了。

  在里面的时候,我很讨厌里面,就是那种无时无刻都想出来,但真正出来以后,我才发现,原来,我很怀念那些日子。

  写这本小说,里面有些情节,是真的,人物配角有的也是真的,你们磕秦羽和时莫,他俩的原型,是我和我的朋友。

  她比我小,是我最疼的人,也是我那时候最喜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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