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8章 律师函(1 / 2)
我让小武亲自开车跑了一趟梅溪,当天连夜就把合同盖好了章,给林正卿送了过去。
然后,我故意压了几天,才让律师给金陵博物院发了两封律师函。
律师函的内容大致上说金博要提前解约,我方理解,不过按合同约定需要对方赔付相关损失,及违约金。
这损失和违约金两份加起来,是一千七百多万。
这个数字吓了我一跳,剩余不到三年的时间,应该你不至于这么多钱。
不过呢,这钱是怎么算出来的,我也不清楚,反正律师说先都算上,什么工坊的机器投入,咖啡馆的前期装修、设备投入等等有的没的都算上了。最主要两家公司为金博进行的单独设计,这设计费老贵了,统统算进去。
这律师函发出去仅仅过了一天时间,林正卿就笑呵呵的跑过来喝茶了。
“曲静海看了那律师函可是气炸了啊!他之前是看过最早的那份合同的,上面并没有什么独家经营,还有那么多违约条款的。所以,这份新合同办公室那边他都不信,不过,再一查OA,还真有这两份合同的审批记录。所以,他再一看那一千七百多万,不禁就偃旗息鼓了!”
“今天呢,还是人家领导让我来的,亲自跟你们说一句,那份告知书作废啊,合同继续履行。”
哈哈!
这不皆大欢喜么!
金博这边的合同虽然继续履行,但是我清楚的很,事情没这么简单。
毕竟那是人家的地盘,想给你穿小鞋办法多的很。
比如,精简销售人员不再大力销售博物馆工艺品。
比如,给咖啡馆设置障碍,让游客不那么顺畅的去咖啡馆消费。
不过呢,这些穿小鞋的做法也会带来副作用,就是会减少博物院的收入。
究竟会不会被穿小鞋,那就看曲静海的想法了。
如果他无所谓自己的政绩,那给我们穿小鞋就是分分钟的事了。
虽然林正卿觉得曲静海不会为了报复我们而反噬自己,但是我觉得未必。
这每个人的立场和出发点不一样,追求的东西也不一样,所以做出来的事自然也会不一样。
所以呢,我让苏沫该抓紧时间推其他项目。
另外,我安排小武去给金博的咖啡馆外围多装了几个摄像头,为的就是以防万一。
我不是怕曲静海给我来武的,我是怕他给我来混的。
万一真穿小鞋了,比如老远的就把我们的通道给堵了,让游客过不来,或者故意三天两头给我停水停电,那我得记录着。
毕竟,林正卿给我们准备的合同看上去都是有利于我们的,不过也有一条保底的条款。
这保底的数字正常来说不高,不过一旦被穿小鞋了,那就没办法完成了。
所以,骆飞那边给了我一个建议,就是留证据。
万一达不成保底业绩,打起官司来了,不但可以不用补齐保底,反而还可以让对方赔偿损失。
这骆飞就是骆飞,人家那是都能让对方律师进去的人呢!
当然了,我们是做生意的人,能大事化小就大事化小,和气生财么!
所以,我让林正卿帮我带个话给曲静海。
就说,我们只想好好合作,一定会帮金博带来更多收入。
至于其他的,要不我把这个顾问给辞了,要不别让我去鉴定就行了。
至于博物院的事,我什么都不知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