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乌金日木拉(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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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姓乌金,全名叫作乌金日木拉。很典型的西域人的名字,一半的西域人的血液永不可磨灭的在他的身上流淌。

  这样的血脉、姓氏来自他的父亲。他的父亲是西域的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商人,在来中原贸易的过程中遇见了他的汉人母亲。

  可他的父亲不是个做商人的材料,忙碌了半辈子只将温饱的钱给赚到,所以和母亲商量不再做商人,而是去到边境的小村庄里朴素过活,母亲替人绣绣东西,父亲啊...他都快忘了他的父亲其实还会画画,就凭着给村子里人家画门神,灶神这些与母亲一起在村子最里面的小茅屋里迎接着他的诞生。

  那段清苦的日子......却温馨得像上辈子那样模糊。

  前朝末年,中原的门阀世家,农民地匪都乱成了一锅粥。这西域王庭与三十六部自然要趁乱狠狠咬上一块肥肉,而边关城镇就首当其冲。

  他的父亲被强制召回当兵,再见他与母亲时,就是他领着西域士兵杀进这个祥和的村庄的时候。

  母亲见到他时,他那只会握画笔的手却正用麻绳穿着曾经是他们邻居的右耳朵...血淋淋的,一个一个串起来,像极了赶集时他在卖猪肉的摊贩那看到摞在一起被叫卖的猪耳朵。

  母亲被吓疯了,

  她拉着自己拼命的跑,拼命的跑......最后撞在了胡人士兵的弯刀上,他离得近,血溅进了他的眼睛,所见之处,满目血红。

  “最后......金老汉是怎么逃出来的?”

  李乐之听着赵霁讲起这样一段完全不同于她胡编乱造的故事的真实经历,寒冷从骨子里爬出来,经风一吹,更显悲凉。

  “他父亲杀了那个胡人士兵,然后......在他面前自杀了。”

  “他父亲没杀那些邻居对吗?”

  一个荒谬但她又觉得无比真实的猜想从李乐之的口中跳出来。

  是啊,他那个懦夫父亲当然没杀那些村民,那时的西域诸部都在中原抢疯了,为了方便记录军功和激励士兵的斗志。他们定下一个不成文的规定,杀够十个中原士兵割下他们的头颅带回去就记军功一等,可士兵哪有百姓好杀。于是他们的屠刀理所当然的指向了手无缚鸡之力的百姓......后来杀的人太多了,割的头颅连马背上都放不下了...

  小小的耳朵才能装的更多......

  他的父亲当然知道就算自己不去为胡人士兵带路,他们也会找到,然后杀光所有人。所以他亲自带路......

  “是阿爹没用,阿爹救不了所有人.......”

  他只能帮住在村子最里面的几户人家藏起来,然后割下他们的耳朵,权当做是他杀的。在乱世,保住命就已经万幸,丢一只耳朵又算什么。

  “阿爹已经凑够十个耳朵了,统领答应过阿爹的,凑够十个......就放我回来......”

  懦弱的父亲第一次杀人,就是将刀挥向了站在母亲尸体旁的胡人士兵,

  第二个,是他自己。

  村子里只有被父亲藏起来的他和几户人家活了下来,是他救了他们,但也是他将屠刀带到这个曾经无私接纳他的地方。

  懦弱,愚蠢如他还有什么勇气活下来......

  “可没有他,所有人最后都会死!”

  李乐之气的将赵霁递给她的烤鱼给扔进火堆里。

  赵霁却难得正经沉稳的将鱼从火堆里捡起来,吹吹上面沾的灰烬。火光在他脸上跳动,照亮眼中的唏嘘悲凉。

  “可他替那些人做了选择,他选择了让谁死,让谁生。这无异于是他亲手杀了他们......”

  “后来,金老汉就参了军,正是你这般年纪,那时候军队正缺人。只要愿进,谁管你多大,又是哪族人。”

  “他是当时他们那个营队里最骁勇善战的,不是武功有多高,而是他不怕死......”

  金老汉坐在那,吹着风,应该是要下雨了,否则他的脚不会这么痛。

  “他是见到异族人就拼了命的杀,哪怕人的刀都逼到他头上了,他也不退半步。可就有一次,他饶过了一个只有十一二岁的小胡人,只将他打趴下。可这小胡人却拿着刀趁他转身砍断了他的脚踝......”

  因为,他刚刚杀了他的父亲......

  “然后金老汉就跛了脚,郭将军念他这些年战功赫赫,特准他领一笔丰厚的犒赏回乡。可他却选择留在伙头营里当个伙夫。”

  这故事就已经讲完了,再多的唏嘘,同情或悲伤最后不过化作李乐之与赵霁对视一眼后无言的寂静。

  良久,就连这鱼都烤糊了,两人也没吃。

  李乐之率先打破寂静。

  “可说到底,这与他针对我有什么关系?我从未在他面前提起过关于父母,家人的话题。我甚至连话都没和他说几句......”

  “若是因为儿时经历性子和一般人不一样,对身边人苛刻些。我在知道这些后都能理解,但他就针对我,其他与我一同进来的他什么也没做。”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

  赵霁正经不过三秒,就傻兮兮的对着李乐之的疑惑挠挠头。

  算了,看在他过的如此不易,她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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