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大义灭亲(1 / 2)
杀猪在乡下是一件热闹的大事。
前世长在深宫里的山桃没见识过,从小在城市里生活的杜盈秋也没见过,山二郎以前在农村老家却是见识过的。
见媳妇儿和闺女都好奇地望着被五花大绑的野猪,山二郎清了清嗓子,一副很有见识地说道:“杀猪在农家还是很常见的,特别是临近过年,一般自家养的猪杀取都会请临近的乡亲一同吃肉,叫杀猪宴。”
刚好架着三柱的山大郎也过来凑热闹,听见自家弟弟的话,无语了一阵,“二弟你骗四丫呢?咱们村里都没一户养猪的,杀猪哪儿常见了?”
抱着自家爹头的三柱捂住嘴笑出了声,还冲着山二郎刮了刮脸颊,“骗人,羞羞羞!”
杜盈秋从原主的记忆里想了想,才发现似乎乡下人家确实养猪的很少,她娘家在的大河村比青山村要大一些,也只有做屠户的王家有养猪的习惯。
爹娘的年龄定然是不能问话,山桃抬起一张懵懂的脸拉了拉山大郎的衣角,“大伯,为啥咱们不养猪啊?”
“这猪和鸡鸭这些家畜不同,吃杂粮呢,养一头猪不知废多少粮食,哪有那么多粮食给它糟蹋。”山大郎憨憨的笑了笑,捏了捏四丫的羊角辫,“不过野猪味道还不错,今天只尝个鲜,留着除夕吃年夜饭。”
三柱则皱了皱鼻子低着头道:“猪肉不好吃,有股味儿,没有兔子肉好吃!”
山二郎已经被大房三个年龄不一的侄子鄙视惯了,十分光棍且心安理得,摸了摸下巴跟两人小声嘟囔道:“我记得看过一篇古代饮食研究。说以前人们不知道阉猪,所以公猪的味道腥,且养猪环境不好,世人觉得猪脏,故贱价。”
虽然猪肉价格不贵,但毕竟是肉食,对寻常人家而言又能便宜到哪里去,特别对于二房这种负资产家庭。
这猪昨夜就死了,还好天气凉没放变味儿,孙叔充当了一把屠夫,用磨到锋利的刀利落地将野猪一块块分割,每一条肉分量都差不多重,等在一旁的妇人则利落的用削尖的木棍捅穿猪肉,再用棕榈树的叶子充当绳子将猪肉串好放在簸箕里。
四个大猪蹄以及猪头被单独卸下来放在了一旁。
等杀完猪,孙叔用水冲干净沾满血的手,又冲村长作了揖,正式开始分起了野猪肉。
“诸位乡亲,今年年景不好,但得祖宗保佑,临近年关我们还能抓到一头野猪。这头野猪是我发现的,也是我领头抓的,所以我领一只猪腿并两斤猪肉。”
青山村大半人都姓山,祖辈上都是连着亲的,平日间再生龃龉,也都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关系,孙叔话便说的直接敞亮,也没人不服气。
除了孙叔,另外参与的两家猎户也各分了一条猪腿,山桃因为出的力特殊也领猪腿一条。
出了力的青壮各领四斤猪肉,猪头则先供奉宗祠,再并部分猪肉一起立时炖煮分食。
还有些边角料,例如猪下水一类的,则由村长做主,给了村里格外困难的人家,没儿女傍身的,或者死了男人拖家带口的寡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