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番外之狗蛋儿的挖坑之旅(1 / 2)
我叫狗蛋儿,是一只狼妖,人类的名字叫贺本。我长在大漠,但是被可恨的人类逼到绝境,为了生存我来到华夏帝国最为繁华的都市——C市。
我觉得我很可悲,明明这么的厌恶人类却要和他们生活在一起。
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在一家叫星海的杂志社做编辑。
为什么会选择这份工作呢?因为这家杂志社的老板是只狐妖,在人生地不熟的C市,有一个和我一样的异类生活在我的视野里也是不错的。
狼不像狐狸有那么重的狐臊味,而且我的修为不算高,所以我的老板莫斯朗并不知道我是妖。
我以为只要我掩饰得好,我的生活就像没有风浪的大海一样平静,可是没有想到的是,我在星海上班不到一年的时间,我的老板因为一次劫持事件被炸死了,星海也因为这件事倒闭。
呵呵,一个千年狐妖死得这么‘壮烈’,可笑。
人类,果然不是什么好东西。
我失业了,又恰逢房租到期,我把我仅有的积蓄交完房租后所剩无几。我不得不重新考虑我的出路,思来想去,靠别人是靠不住的,给别人打工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失业,而现在是高科技时代,如果精通电脑在家就可以赚钱了。
于是,我偷了莫斯朗遗留在星海的笔记本电脑,买了一本电脑入门教学手册,开始我长大三个月不眠不休的恶补之路。
我用近十年的时间,从一个菜鸟成为了黑客界最为出名,赚钱最多的黑客,就在我享受现在的生活的时候,在某日醒来却发现我回到了当年我还贫困潦倒时的出租屋里。
难道这一切都是梦?可是我脑海里怎么会浮现出我写过的那些复杂程序?
不甘心的我准时的来到星海上班,正好赶上莫斯朗拿着公文包和我一起乘坐电梯。
已经有些阅历的我看得出来他那一身衣服都是私人定制,而他手中的公文包也是某品牌的限量版。看他拽不拉几的小样儿,你的那身着装我也有过。
下了电梯后我立马走到我的办公桌前打开电脑,把我曾研制过的一个程序输入电脑然后点击启动。
能运行,那我就不是在做梦。
可我怎么就回来了?
我默默的转头看向莫斯朗的办公室,难道是他干的?可他不是早就死了吗?
我的脑海呈现出无数的可能,可是都被我一一否定,最后发现我只能等。
于是乎,在我熬了几个月之后终于等来莫斯朗的‘死期’,可是万万没想到被一个他被一个小丫头片子给救了。
这显然和历史不符,那么我就可以大胆猜测这个姑娘和我一样是莫名其妙被重生的,而且她不仅知道今天归宿会被炸,还和莫家几兄弟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根据我做黑客多年的经验,我开始用我的技术对其进行调查,果然发现她其实是莫斯朗那个智商只有八岁的大哥的女朋友。
于是乎,我联系到了她,约她见面,把我的推理说给她听了,并且希望她和我一起调查这件事,可是她似乎不相信我。
的确,虽然重生也让普通人觉得匪夷所思,但是我的猜测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谁会信。
我的规划只能等,等到有其他重生者找上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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