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彭晨(1 / 2)
福满楼位于云河中路上,这条路属于沿江风光带,也是云城主干道之一。河边是没有建筑的,只有古代大诗人李白登楼留下的李白江阁遥遥矗立在江边。
徐徐晚风自云河而来,拂过翠绿的岳湖山岗,幽雅地吹向远方。一轮弯月高高挂起,夜幕仿佛是一块漆黑的桌布,点点繁星如无数盏明亮的油灯,为那漆黑的桌布染上一份不一样的色彩。
夜晚八点,华灯初上。一条璀璨的灯路,闪烁着昏黄的灯光,沿着蜿蜒的河道岸整齐排列,将整条云河中路点亮。河岸边街对面,是一条条与云河横向排列的商业街,这些商业街非常繁华热闹,从南到北依次排列,鳞次栉比足足十几条云城最出名的步行街口,构成整个云城最繁华的市中心地带。其中,全国著名的酒吧不夜一条街,就在云河一桥岸的西中路上,那里霓虹闪烁,灯火通宵达旦不停,欢醉的人们穿梭在这个灯红酒绿的游乐场,流连忘返,纸醉金迷。
福满楼的位置,就在云河东岸的一条商业街口,与云河隔着云河中路。总共七层,犹如一栋老式酒楼,装饰得金碧辉煌,古香古色,坐在楼顶,远远得能看到波澜壮阔的云河大江。
赵皓在福满楼的四楼定了两个桌子,就在靠马路一边的大厅,实木圆桌,九荤四素,每桌能坐十几个人。打开木窗,晚风徐徐吹来,夜空低垂,车流如海。
林明的酒量向来不怎么样,大多数时候,要看状态。
只是喝啤酒的话,他还能喝几瓶,要是白酒,顶多五六两就要醉得不省人事。
不过遇到状态好的时候,林明是真的能喝。
有一年大二下学期,遇见一件很开心的事情。林明和大学一个玩的很好的朋友,从晚上八点钟,喝到第二天早上四点才回去。两个人在大学附近的小酒馆里喝了足足九泡啤酒,一泡相当于六瓶500毫升的百威,接近5箱的量。
虽然是两个人喝,但对半分,他一个人也喝了两箱了,而且第二天回去的时候,并没有感觉特别醉意,反倒精神十足。由此可见,喝酒这种东西,并不完全靠自身酒量,状态也是一个相当大的因素。
林明现在的状态就很一般,饭桌上赵皓在大家的怂恿下,上了几十瓶炸弹,炸弹是一种高度白酒,一瓶约有二两。作为酒桌前锋的孙一飞帮他挡了三杯后,已经红光满面,晕乎乎的了。而众人不仅要求赵皓每人碰一杯,还要再来回打个转。这种喝酒方式在云城相当流行,一般要是谁过生日或者结婚之类的大喜日子,基本很难逃脱这种花式灌酒的下场。不过云城人不会勉强你,实在喝不了了,一般让人扶你到一旁休息,顶多损你几句垃圾之类的话,不会继续劝酒。
上一世赵皓在饭桌上没有喝太多,是因为他要等着在KTV向安然表白。但现在这个节目取消,自然不用再克制自己,几乎是来者不拒,只要有人跟他碰杯说一句生日快乐,他都会站起来跟那人一同一饮而尽。毕竟是他十五岁的生日宴会,作为主角本应该接受这种待遇,很少有人会因为这个而发脾气。赵皓自己喝了三瓶啤酒两杯炸弹,人已经有了醉意。他们喝完一箱啤酒上炸弹,喝完炸弹就继续上啤酒,就连不喝酒的刘赫,都帮他挡了好些杯,不然他就醉死在这里。
其实按道理来说,最应该灌他酒的是身边这群兄弟才对。可惜今天来的人实在太多,要是林明他们都不帮忙挡一下酒,那先不说啤酒,光这三十多杯炸弹下去,就得出人命。更何况按照规矩,每人敬完后,还得再还一杯回去。
这样算的话,赵皓就得喝六十多杯白酒,总共十多斤高度白酒,别说赵皓一个普通高中生,就算是云城最能喝的,也要喝死在这。
所以不仅林明他们得帮赵皓挡酒,连袁雯雯这群女生,都一个个上来帮忙,才勉强应付下来。
众人推杯换盏,喝到兴头,唱起了生日快乐的歌曲。
林明为赵皓唱完歌,在大家起哄声中,悄然离身。不过几瓶啤酒,两杯白酒下肚,就尿意涌来。上一世林明就精通尿遁,大一的时候寝室几个兄弟就爱喝酒,他喝得醉醺醺的时候,又不想陪他们,就借口上厕所打车回宿舍睡觉。
这一世林明自然不会这么煞风景在兄弟生日的时候用这种蹩脚的招数,他是真的要去厕所。福满楼属于那种回字形结构,两边都是吃饭的地方,中间是楼梯。左手边,也就是靠马路的方向是大厅,右手边是一排包厢。回字形中间那个口字有点像是天井,两边都架设了楼梯。更形象一点的话,就是有些像我们平时去逛的那种大商场。只不过福满楼的楼梯不是商场里的自动扶梯。厕所的位置在大厅与包厢中央的位置,林明借着酒意,有些摇摇晃晃地向厕所方向走去。
因为包厢与大厅中间是隔着那个天井的,视野比较狭小,包厢那一边放了窗帘,从大厅的方向往厕所走,看不到包厢那一边。林明穿过走廊,迷迷糊糊地在拐角的位置忽然感觉撞到了什么东西。
“哎哟。”
林明被这惯性冲撞退后了几步,他因为酒意没有把住惯性,身体是一个向前倾的姿态,所以收不住力,只是走路碰撞,就轻松把对面那个人撞到了地上。
见撞倒了人,林明的酒意清醒了几分。一边埋怨这酒楼视野设计真是个问题,一边连忙上前几步扶人。
那是个年轻人,很瘦弱,戴着一副眼镜,头发留长,遮住了脸颊。他眼镜掉在地上,可能是高度近视的原因,正趴在地上四处找眼镜,然而眼镜就在他脚旁边,却根本没有找到。林明上前帮他把眼镜捡起来,轻松将他扶起来。
即便林明是醉酒状态,收不住力,可也难怪这个年轻人会被撞倒。因为这个人实在是太瘦了,比竹竿还瘦,可能不到一百斤,林明本就是练散打的,力气很大,提小鸡仔一样就把他拉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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