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不再畏惧,不再迷茫。(1 / 2)
第二天清早,林明起床后就去附近的菜市场买了一些粉丝回来。
云城人早餐爱嗦粉,米粉在菜市场到处都有得卖。林明又买了一点猪骨头炖汤,新鲜牛肉,提着一袋子食材回去。
最近林明常来买菜,有几家的菜很新鲜,都是郊外农民种的,林明常去后,那几家菜贩都快和他熟稔起来。听到他是为女朋友做饭,纷纷夸赞他是疼女朋友的好少年。
因为附近有一个理工大学,他们还以为林明是里面的学生呢。有不少大妈对他啧啧称奇,买菜经验老道不说,人长得也那么帅。头发洗过后只是稍微吹干一下那么蓬松着,少年青春气质让他老少通杀,连白菜都能多送半颗。
回到家,才早上6点钟。老妈还在房间睡觉,林常青出差快两个星期了,过几天就回来。等老爸回来后,老妈就没法天天再出去和牌友们搓牌,使得这几天她就尽量多打一点,打得很晚,一般中午才起来。
到了厨房,厨房的灶上还用小火煮着稀饭。那是为老妈准备的,老熬夜对身体不好,林明又劝不住她的麻将瘾,就给她煮了莲子红枣桂圆粥放到冰箱里,中午起床热一下就能吃。
将粥从高压锅里起出来,倒入大碗中放在冰箱里冷却,又烧了锅温水,将买好的粉丝放在温水中浸泡。
林明就开始熟练地清洗猪骨,下锅淖水,等煮了几分钟,水烧开将猪骨里面的血丝和杂质煮出来后,再换水继续煮,放入生姜三四片,葱花两三把,等着水烧开。
有人说,男人做浪漫的时刻,就是为心爱的女人精心制作食物的时候。因为在那个时候,他是最认真,最一丝不苟的。
林明很认真地贯彻了这一个道理,耐心地等待猪骨汤炖好,这东西急不得,慢一份汤没有入味。晚一份骨肉又炖得太老,没有嚼劲。等汤煮得差不多的时候,林明下锅炒了一个孜然牛肉,炒菜比较快,汤能出锅,菜也就出锅了。
最后在汤里加点料酒,一锅美味的营养猪骨汤就新鲜出炉。林明立即将锅子腾出来,下水煮粉。刚买的粉丝放在温水中泡一会更容易煮熟,只需将粉丝在开水里打个过场,就能将粉做好。
将煮好的粉丝捞出来入碗,倒入猪骨头,下面放根筒子骨,上面洒上孜然牛肉。也幸好这个碗非常大,像个小盆子似的,不然肯定装不下。
林明端着碗底部厚实的边缘处,就出了门往安然家去。
这个时候已经快7点了。
来到安然家门口,敲了敲门,过了片刻。林明就看到一身粉红色睡衣的安然,安然好像才刚刚起床不久,脸上和头发湿漉漉的,应该刚刷牙洗脸结束,就听到了林明的敲门声。
拉开门让林明进来,安然家很大,门口摆了一颗松树,是真的松树,很小的一颗。安父喜欢传统文化,在传统文化里,迎客松是个很重要的文化符号。左边的墙上挂了副山水画,右边就是安然家的厨房,由一块很大的玻璃推拉门隔开。安然给林明一双爸爸的拖鞋,林明端着碗小心翼翼地走进来。她家的木地板是打了蜡的,擦得干干净净,如果把汤倒在地上,擦洗肯定很麻烦。安然看到那个大碗,皱着眉头道:“我吃不了那么多,分点给你吧。”
林明将碗放在桌子上说:“里面有颗大筒子骨,其实粉没那么多。而且我吃过了,看你吃完,我把碗收回去,我就要去上课。”
他现在每天三点一线,早起给安然做饭,去补课,回来做饭,再去补课。回来做饭,然后去公司。安然其实每天也要学舞蹈,就在长和门外的一家舞蹈培训机构,但每天为了尝到林明的饭菜,她也要赶时间尽早回来。
安然去厨房拿了一个碗和两双筷子过来,笑道:“不行,真的吃不了那么多。再吃下去,我就胖成猪了。”
“胖成猪好啊。”
林明笑着捏了下她的鼻子,“过年还能宰了打牙祭。”
安然用筷子不停地戳他,“要宰也是宰你。”
“你好像真的长胖了一点点。”林明有些惊喜地道。他看到她拿筷子戳自己的时候,伸出来的手臂似乎粗了一点点。虽然还是那么细,但跟上周看到的那个像七八岁孩子的手腕已经有了很大的区别。
安然长捷毛下清泓的眸子盯得林明有些背脊发凉,“你这么希望我长胖?”
这是一道送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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