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节 以伪乱真是被告令审案走鼪鼬之径(2 / 2)
“费大人,胡杲可作证!”李狗是蒜头鼻,说话囔鼻音,看眼旁听人群,是在找证人地说。一人站在孙嫔一边,冲李狗举一下手,以示到场。费大人就是县令,姓费叫费通生。孙嫔到永城听周忱说。刑部对县令级官吏也有记载,但周忱没见过此人,从官吏登记册上知道姓名。
“传证人胡杲!”县令说。
“郎中胡杲在。”胡杲从旁听人中出了来,走进大堂站立于被告席旁,冲县令点头哈腰地说。
“二妾死因你可知晓?”县令问。
“二妾是肺部急症而亡,小民曾去多次给其诊治。医药存根为证。”胡杲说。
“以伪乱真,是被告!小女母亲,从没得过肺病,我也没见过胡杲给母治病。”李离妹打断胡杲话,一字一句地说。
“县令大人,胡杲说得不对!李离妹说得对,二妾是我二姐,从未有过肺病。”骆红接李离妹话茬,看向仨被告人和证人,正气凌然地说。
“肃静!原告禁止乱语!”县令一拍惊堂木地阻止。
“县令大人!小民能说句话?”县令是在偏向被告,是否是事先串通或是收了被告好处?孙嫔看到这时觉得不对劲,想起临来自己研究《大明令61刑令》“检尸告免”,明朝将宋朝律法,进一步简化了规定:只要确实是自缢、溺水、疾病等导致死亡,别无他故,亲属情愿安葬,官府可批准免于尸体检验。如果确实是被强盗杀死,亲属申请免除尸体检验的,官府可只凭现场勘查结论,准许埋葬尸体。但普通杀伤而死案件,即使亲属申请,仍然不允许免除尸体检验。换句话说,申请免除检验的,就不能控告他人的杀人之罪。这条法律,后来被明朝律法全盘继承了。按照宋代律法上述死亡原因,应该是检验后才能得出结论。明朝律法却只要亲属提出(且无论当时亲属是否在场)就可免检。这显然大大增加受害人亲属与加害人私下和解、隐瞒案件真相的可能性。按照单约正去孙家说的情况,“私和”是不可能的,骆红、李离妹也不会提“私和”。那就得尸检了。孙嫔一想到尸检,人埋这长时间,肯定会腐烂不堪,难以进行尸检。孙嫔愁颜不展地看眼周忱,周忱和周小妞一左一右,站在孙嫔身边。周忱也看一眼孙嫔,似乎明白孙嫔意,冲堂上一举手地说。
“你是何人?“县令问。
“小民是原告亲友,听李时间说,二妾身体健壮,很少有恙。致命肺病,二妾断无!”周忱说。
“谁可作证?”县令问。
“一是街房人都知,二是也可去问李时间。”周忱想说身边人,看身边是自己人,怕县令让画押,聊博一笑地说。
“县令去问死人?”旁听人群中哄笑地说。
“来人,轰出扰乱公堂之人!”县令恼羞成怒,一拍惊堂木地说。
“嗻”衙役上来,要轰出周忱。
“慢!县令大人,如此问案,小民此答非错。二妾六月入土,时至半年有余,尸体腐烂无状,怎查找病症?”周忱环视周围旁听人地说。
“县令审案,大相径庭!”旁听人中有人高声笑地说。
“是呀!县令不问杀妾过程?是让被告钻时间空子。”人们小声地议论纷纷。
“成语出处:庄周《庄子61逍遥游》。成语解释:径:小路。庭:院子。比喻相差很远。”旁听人恍然大悟般立刻哄笑议论,有人还笑解释成语。
“休庭,择日再审!”一只耳小吏这时进来,走近县令并在耳旁说句啥话,县令冲堂下高声宣布。孙嫔等人不仅很疑惑且不无奈何了。县令审案有问题,死人尸腐烂,能查出死亡原因?
大家一起回到了天赐大酒店,邝野抓司中劫匪案犯人,就是在这店的门口。孙嫔和周小妞单独住一间。周忱是先来的住单人间。骆红、谭娟、尧梅住一间。陈三和三名保镖住一间,在孙嫔的隔壁。单约正和李离妹回疙瘩村家住,孙嫔怕在路上不安全,让李离妹与骆红等人一起住,单约正就是不同意,是怕李离妹被拐跑。
大家都进自己的房间。周小妞一出门在走廊里,发现一名小吏,敲响了周忱的房门。!-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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