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玄妙潜修 神异眼眸(1 / 2)
玄妙谷,鸟语如仙佛低吟,花香似有仙灵酒樽打落凡间。
鹿鸣悠悠,狮虎共存。很难想象百兽竟然如此和谐,甚至抛弃了植于血骨的丛林法则。
草木丛生,如同神圣的毛发散发着点点荧光。飞瀑直流三千尺而下,就像是来自九天的仙河。
殷歌盘坐在飞瀑脚下的一块石头上,上面有青苔斑斑点点。整个石头被瀑布冲刷的圆润而又充满光泽。
指鹿为马之后,殷歌以神通之术救下了胡亥,并将其送到了帝陵入口。随后的日子里,他行走世间,亲眼看到了秦帝国哄然崩塌。
他也见证了楚虽三户,亡秦必楚这句箴言的诞生。但是,这世间本就无事,他殷歌也不过是个有些力量的芸芸众生之一。
秦亡也好,战起也罢。王朝更替,龙蛇并起,也不过是一个个尘世轮回罢了。
哪里有什么不灭的王朝,也没有永恒的统治。芸芸众生的命运由他们自己掌握,生死也好,富贵潦倒也好,这些本就是世间人该经历的。
因为是生命,所以要活着,而活着是不容易的,喜怒哀乐痛也正是他们活着的象征。毕竟,快乐欢愉只是一时的,转瞬即逝,而痛苦与折磨则是耐得住时光的。
即便很多人会怕,但是,因为它,众生才觉得他们是在活着的,而不是浑浑噩噩,因为那是痛彻心扉。
倘若不是超脱世间的力量干扰,又何必去强行干扰呢?各有各的缘法,各有各的路要走,何必强行把别人的小路换成金光大道呢。
殷歌行走了数十年,目睹了一个小混混如何斩蛇吞噬蛇蛟异象;目睹了两个农民是如何起义,封王封侯的。
唯一让他心中还有波澜与惊诧的便是,天地封绝的时代还有人能够唤醒血藏。要知道,修士隐遁世间无道无法,血藏一词早已堙灭在滚滚历史潮水中。
但是,最终殷歌还是看着他上演了霸王别姬的绝唱与乌江自刎的结局。
“王有王的尊严,当我选择这一条霸王之路时,我就已经为自己写好了结局。死在剑下,才是我的归宿!”
乌江滚滚,船家渡乌骓而去。独留这最后的鬼雄之语响彻在十万大军与殷歌心中。
一个痞子战胜了一个贵族,一个枭雄屠杀了一个鬼雄。
从此痞子化成了龙开创新的王朝,霸王化作了鬼魂回荡在乌江遥望楚地,神伤虞姬。
一个选择了江山与权利,权与色兼收。一个选择了爱情,失了性命。
这世界就是这么奇妙,但这就是人性,也是所谓凡人的追求与生活。
活着就是要追逐,活着就是要抉择,活着就是要失去一些东西来换取另一些东西。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秦帝国崩塌了,在这废墟上再建了大汉王庭。然而这些都和殷歌没有关系了,想通了就放下了。汉王朝的繁盛与没落,众生的安宁与流离,都只是为了生存与生活啊。
此后的数百年,殷歌没有回到殷墟,相反的他来到了这处谷涧潜修。玄妙谷,当年布下阵纹的地方。
这是一处奇异之地,本该随着天地道艰绝法而枯竭,却依旧生机盎然。当年在此修行时曾为一些禽与兽讲道,如今也有个别来了灵智成为了妖。
隐居深山不知时日,潜修成为了枯燥中的享受。
百兽相聚,彩蝶纷飞。一株仙树此时已然三十丈而高,仙叶流转神曦霞光,祥和柔润的欲要滴落仙液。
血藏池浮动在殷歌背后,飞瀑旁边。血潮涌动,冲出一个又一个仙禽神兽之灵奔走虚空。
万灵共舞!盘旋在仙树周围,低吟长啸嘶吼着。狰狞而神威浩荡的神禽自天宇俯冲,莽荒威猛的仙兽自大地搏击九天!
这太过神异!
此时殷歌感到体内有一股庞大的能量在涌动,如同一座座炽热的火山岩浆在翻腾!
他周身体表散发着霞光,各种色泽的雷霆闪耀着嘶鸣。灵气如雾一般回旋在他十丈之内,一滴滴灵液滴落滋润着他的肉体。
偶尔的有几滴灵液滴落在一些飞禽走兽身上,顿时令它们神色慵懒的吸允着,眷恋而依赖。
蓦然,殷歌头顶玲珑星空乍现!璀璨夺目的星光照耀着玄妙谷,百兽痴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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