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一石三鸟(2 / 2)
秦浩想了想:“若是将土豆磨成粉,倒是可以保存一两年不腐不坏。”
李世民与一众文臣交换了一下眼神后,轻叹一声:“是朕太贪心了,天地万物哪有十全十美的,此物亩产如此惊人,存储周期短一些,倒也符合天地造化,大唐能得此物,已经算是侥天之幸了。”
一众文臣闻言纳头便拜:“陛下圣明。”
“我看天色也不早了,诸位爱卿不如就在朕这里用膳吧,咱们也尝尝这土豆的滋味,如何?”
“谢陛下。”
一众文臣自然是喜出望外,这土豆可是个稀罕物,他们只是听说见过,吃?这玩意都是要留下来当种子的,一般人谁有资格吃?
就连李世民也只是想要实验一下,土豆好不好吃,能不能当做粮食,才忍痛吃上几个。
云烨一听要吃土豆,立马来精神了,他可是想那道土豆炖牛腩想了很久了,立马就爆出一堆菜名来。
李世民听得有趣,一旁的太监可就傻眼了,这些菜,他可一个都没听说过,万一御厨不会做可怎么办?
果然,御厨还真就不会做,最后还是云烨口述将做菜的步骤、方法一一让太监写成菜谱,御厨才知道怎么动手。
李世民忍不住调侃道:“看来云爱卿倒是个好嘴的。”
云烨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师尊在世时就说我嘴馋,这么多年了,也改不了了。”
“哈哈~~~”众人见他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不由哈哈大笑。
没多久,按照云烨报的菜谱,一桌子土豆宴就端上桌了。
先是酸辣土豆丝,可惜没有辣椒,只能放点茱萸,味道有点怪,云烨似乎是第一次见茱萸,还特地看了好一会儿,估计是想起了那首名句: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
“嗯,此物居然如此脆爽,真是难得。”
“是极是极,先前听闻此物亦饭亦菜,还觉夸耀,不成想做成菜居然如此美味。”
说实话,这道土豆丝炒的很一般,茱萸跟辣椒的味道还是有些区别,辣中还透着一股酸味,给秦浩的感觉就是酸比辣重,这道土豆丝要是放在饭馆,估计顾客吃了就要退菜。
可是此刻唐朝皇宫里,李世民跟一众文臣却吃得十分起劲。
另外还有炸薯条、土豆泥、土豆饼当然还有云烨心心念念了很久的土豆炖牛腩。
这一顿饭里,云烨就主攻土豆炖牛腩了,等到李世民他们发现这道菜竟然如此美味,云烨已经吃了一小半了。
面对李世民等人杀人般的目光,云烨缩了缩脖子。
一桌子饭菜全都被一扫而空,众人还都是一副意犹未尽的模样,不过当云烨提出,再炖一锅的时候,却被李世民无情拒绝。
“此物如此金贵,早一日存够种子,让老百姓都种上,就能让他们少挨一天饿,朕身为天子,如何能为些许口腹之欲,而置天下百姓于不顾!”
“陛下圣明!”
能够成为大人物,自制力是第一先决条件,一个连自己欲望都控制不住的人,很容易被人抓住把柄。
至少云烨就很有自知之明,他肯定成不了什么大人物,当然,他也没想当什么大人物,他现在就想回到家,美美的洗个澡,然后再睡上一觉。
李世民似乎也看出了二人的想法,还专门安排了马车送二人前往封地,毕竟,他们这俩光杆爵爷,要是没人指引,连封地在哪都找不到。
秦浩跟云烨走后,一众文臣也都去忙各自的公务了,他们可没有秦浩那么闲。
李世民则是直接回了后宫。
长孙皇后给李世民见礼后,含笑问道:“二郎今日如此高兴,可是因为土豆之事?”
“不止是土豆,还有今日朕新得了两位贤臣!”李世民说着就把朝堂上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
长孙皇后微微点头:“如此看来,此二人倒也是至纯至孝之人。”
在古代,对于一个人的德行是十分看重的,德行不好,哪怕你再有才华,也很难融入主流社会,甚至会连累整个家族的名声,所以很多家族都会制定一些比法律更严格的规矩,来约束族人的行为,因为律法只是底线,一个人要想有所成就,一个家族想要发扬光大,做人的标准就要定得更高一些,哪怕是装也要装得高一些。
“嗯,朕早听程知节说过,那秦浩不仅文武全才,而且习得其师尊五六成异术,稍加培养,必然是大唐栋梁之材。”
“哦?二郎居然对此子评价如此之高?那云烨呢?”
一提到云烨,李世民脑海里就浮现出云烨贱兮兮提议再来一锅土豆炖牛腩时的情形,嘴角不由抽了抽。
“此子........生性倒是不好评价,或许是因为年龄小,又从小在师父、师兄的溺爱下长大,生性有些跳脱,但也还算是个孝顺孩子,刚刚在殿上也放弃了高官厚禄,求我将云家散落的妇孺收拢起来。”
长孙皇后掩嘴轻笑:“云县男怕是不知道,早在程知节的第一封奏报抵达长安,他那些亲人就都被陛下给找到了,只怕这会儿云县男他们已经一家团聚了。”
正如长孙皇后所言,云烨的确是见到了一院子的“亲人”,除了抱着他嗷嗷大哭的老奶奶,身上还被一群女娃娃给挂满了,根据老奶奶介绍,这些都是他的妹妹。
至于秦浩这边,就比较清净了,府邸倒是不小,据说只前朝一个子爵的家,后来参加谋反被抄了家,前些日子刚刚进行了翻新修缮。
府上就只有十几名下人,都是在官府登记在册的官奴,卖身契也都交给了秦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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