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1 / 2)
春天到了
四个月份过去了
之前的主人公慌慌张张的过了个不增肥的新年,马马马在新年间手指头也恢复差不多了。医生随便给他接了个新指头,就是用基因药物注册到他已经损坏的指头根部令其重新生长出新的指头的技术。
马马马过年期间一次也没和红说话,反倒是自己玩的很嗨。认识了两个比自己小很多的小妹妹,感情缠绵了两个多月也不告而吹。没什么原因也没有什么理由,就是不告而吹。如风一样自然。而然马马马依旧喜欢红,作者能看出来,作者能看到任何主人公的心里,能洞察到他们心里想什么。不然我当什么作者写什么这篇故事。马马马对红,那是真的爱。
红在过年期间也浪荡了一把,和比自己大七十岁的男人相恋。年龄不是问题,寿命是问题。两人刚恋了不到一个月,天寒地冻,男朋友死了。去世了就是。红穿了一身《海街日记》里面的黑色礼服。及其一群老年人还有老男朋友的孙子儿子们一起把这个生灵从人间简单合理的打发了。
过年期间也是浑浑噩噩、吃吃喝喝。
红的酒量,白酒两斤起。五十度以下的酒不沾。天底下对温柔的女孩子是谁?是红。天底下最娇柔的女孩子是谁?是红。天底下最爱喝酒酒量有好的女孩子是谁?还是红。匪夷所思的女孩子,匪夷所思的酒量。如果没和红喝酒,众人可要以为她是高中生了。在爱里红的睡衣就是一身红色校服;在庭院里晒太阳红喜欢丝制大号的睡袍,温暖,留光;在外面,要么牛仔休闲一身,简单清秀,要么就是制服正装,有时再穿上最新款流行的各种蕾丝格子丝袜,不是特别细长的腿就是刚刚好的舒服刚刚好的养眼。红外表还可以,主营温柔清秀,却从来不把自己当个美女看,就算是一盆脏水泼她一身她也不会生一点气。
年过完了,三四个月的事情也就上面一笔带过。我们来到湖边,开满柳树的堤河边。
人还没有看到花朵,却闻到一阵阵幽里绵的香味。仿佛就要置身于幻境之中再也不可出来。柔柔细眉,朱唇大口,笑起来大大方方,走起来干净利落,为人洁净廉清、处事光明磊落。她就是我们身高一米七三,爱美丽爱大方爱吃花生,人见人爱款款而来的主角——百风。
百风是这个地区的名人,从小家里条件苛刻,穷不济口,两手空空。父亲的关系在体校找了一位跳水老师,想让自己的女儿在跳水方面出人投地。
也是天赋异禀,也是环境所迫,令她越发积极面对任何不可抗拒的外来因素,训练起来也比普通的跳水队同学更加勤奋吃苦。而且还有神不可揣度的灵性在其身体中闪亮。不但合理完成了老师所有要求的动作,还神乎其神的把大自然界的昆虫——蝴蝶、蜂蜜,老鼠、猫咪,这些稀奇古怪的动物的元素也都加入了进去。令其跳水的花样如鱼得水,如龙遇云如风遇虎。看的人妙口不绝,赞不绝口、痴痴望想、神魂颠倒。
往往我们看跳水是去看体育,而她本身就是音符本身就是频道本身就是自己独立的舞台,看她跳水。那就是求自己晕眩,求自己膜拜,求自己跪倒。多少粉丝流着眼泪哭着鼻涕要求百风能给她签个名;多少学生流着眼泪哭着鼻涕甚至以割腕要挟求百风收其为徒。
百风都一一答应了,她很和谐共处和每一个人,也很善良的把自己的能力教给每一位想学习的人。她不自私,很大方,光明磊落。
于是,就有很多女孩子会爱上她。从小在体校长大,后来也拿了不少金牌的百风,体格矫健,身板平直,短发潇洒,随便穿搭一下就是百万少女梦中情人的眼泪节点。做梦都想着和百风约会。
本开始,百风也是不喜欢女孩子的。可是后来,她喜欢的人都喜欢长头发的女孩子,再加上和几位小女孩子,温柔的小女孩子共处一段时间之后。亲嘴、拉手、抚摸也都做过。觉得和女孩子交往也挺好,而自己的性格正像是一个淋漓小伙的性格。慢慢的!百风就成了男孩子女孩子都喜欢的人。
她也不知道是不是双性恋,是天生的,还是后天发展而成。她也不需要知道,因为她也有她心中动容起火。燃烧狂热的女人!
————她就是!红!
那个女人!就是马马马穷追不舍,追八辈子也追不到,曾亲手砍掉马马马手指头,人见人爱,款款落落,柔情似水,酒量如海的女人! 红。
红爱的人,是百风。
百风心里最喜欢的人,是红。
奇怪的是,百风却从来开不了口她喜欢红这件事。而红也没曾追问。两个人,总是能在一起的时候,欢声笑语,莲花宝灯,你来我往,谈笑风生,就是很合适!
哪里不合适呢?
往下看。
——————
两人手拉着手在一个十字街头等红绿灯,忽然天上乌云密布电闪雷鸣,呼呼下起了狂风暴雨。令人手握的更紧。等等忘说是谁了,是红和百风,往常约会的一天。这一天我们可不能告诉马马马,不然不知道他会来搞出什么花样。
手握的更紧两人一个拉一个小跑了起来,大风吹翻几个高空广告牌,眼前正是一家火锅店。两个人刚跨进火锅店一步,哗!雨水淋湿了百风的背,并非湿透。
雨甚大,两人选了靠窗的位置边吃火锅边看外面妖艳的雨水和雨中狂奔的各色各样的人。
麻辣锅。开吃。
手指刚拿起筷子夹入一个豆腐,红感觉自己眼前好像有一个很熟悉的人。眉眼望去,
辣椒哥!
辣椒哥正背着自己那把极品镶嵌有蓝色钻石的日本“奈何日“家手工精致打造的吉他在雨中唱歌!
红放下筷子正是要冲出去把辣椒哥拉进来避雨。百风的手轻轻按落在红的手上,“没事,他经常在大雨天唱歌,地点就在这。”
红有些觉得不可思议,
“啊!为什么?”
百风说:“太多人都不知道他在干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在干什么,他自己也许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也许也不知道。管他呢,自己喜欢的事一定有他的原因。”
红不再追问,两个人吃了豆腐吃羊肉,吃了羊肉吃海苔,吃了海苔吃了一些山楂,吃完山楂吃魔芋,麻辣锅,吃的热火朝天,红两斤白酒下肚,醉眼惺忪,搂着百风在她怀里像一只娇柔的小兔子。雌兔眼迷离,此刻的红就像是被人徒手提耳的兔子。她是醉了吗?以红的酒量,两斤只是刚刚开始。
只不过和心爱的人在一起就更加容易“醉”!。
辣椒哥在窗外唱的是魂不守舍,越唱越离谱越唱越难听。或者说是人不爱听。
辣椒哥不会弹吉他,他只是拿着吉他瞎伴奏。辣椒哥不喜欢唱别人的歌,永远是原唱现场创作现场发挥。演奏的歌声随心情而改变,时而鬼哭狼嚎,时而如花似玉,时而迷离陌生,时而悠远绵长。
辣椒哥看到红躺在百风怀里的时候。其内心的醋意再也无法自拔。狠狠的乱唱一通。
百风看着狂风暴雨中的辣椒哥,眼睛里流露出一丝得意,又有一些同情。同情这个傻瓜。
百风知道辣椒哥喜欢她喜欢很久了,不过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百风已经认定自己是喜欢女孩子的了。而且红正是她的真爱和最爱的那个人。就是正躺在自己怀里惬意的哼着歌又有些微熏的极品美貌可爱迷人又不过分张扬的少女,红。一个心爱的人在自己怀里躺着,两人柔情似水,活蹦乱跳,如火如荼的恋爱中。怎么能容忍辣椒哥的插入?
这个时候辣椒哥应该退一步,等一等或者另寻它爱。守着百风,这个本来已经万人迷的少女。还是双性恋,自己喜欢的恋人还在自己怀里,那么辣椒哥的爱情不忐忑才更奇怪。
暴雨天又挂来一阵风,把辣椒哥的裤子吹掉了一半。
又下了一阵大暴雨,把辣椒哥的头浇到了泳池里一般。
越唱越来劲,越唱越澎湃,越澎湃就越快乐“我等你来,我等你来,我等你回来!沧海变苦水,柳树迎桑田....”
辣椒哥在追求中又令自己性格更加完善了一步,于人生又多了份历练,头顶又多了顶灿烂的金黄色的光环。
暴雨逐渐转晴,大家该散都散伙了。
红和百风卿卿我我的走在一个步行街,看到有人在转爆米花。红说她很想看一下,两人停下脚步等待着爆米花的爆破,等待那一声的到来,是童年美好记忆。
红暗扣指甲,沉默不语看着。
忽然一声巨响,吓坏了在场的所有行人。爆米花里没有飞出一颗爆米花,反而是一天粉色的猪,一天带翅膀的猪从一堆烟雾中飞奔而出,不久就侵袭了整个城市上空。城市被猪队包围了,百无聊赖之际,大伙还不忘拍张照。
一只猪说“跟我来!”
红立马拉着百风的手,追逐这只猪、穿越过一些老去的小巷,走过几个山坡,这只猪停留在了一个人的头上。
马马马!
正是马马马。
“哈哈!这是我的新魔术! 喜欢吗?”
说着百风就往后退了几步,百风喜欢的人是马马马,百风爱的人是红。但是唯一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是,当初马马马从来没有给百风过机会。纵然有一次百风在跳水比赛得了金奖那次。百风给了马马马一张免费的前排的票。百风在空中跳水旋转的一瞬间看到了马马马的眼睛根本盯着红一放也不放,于是乎心灰意冷。就连拿到金奖也不是那么开心。
这一刻是十分尴尬的一刻。
红一直不知道也看不多来百风喜欢马马马,这漫天的飞猪变的有点意思,只是瞪了马马马一眼,娇喘娇柔作声
“哼!就你这头猪快把我跑到缺氧了!气死我了!”
说完就转身拉着百风的手走了。
马马马望着红远去的身,开心的跳了起来“耶!红猪魔术成功!红太可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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