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藏匿范围(1 / 2)
虽然说凶手的藏匿范围是锁定了,但是怎么说这也算四分之一个乌市,地毯式搜查是完全没有可行性的。
想故技重施,和731案一样利用媒体舆论来把凶手吓唬出原型?同样不可能,凶手4年的时间里杀了不下4个人,心理素质自然极强,而且是一个十分凶残的暴徒,从四名受害者的身份上就不难看出,凶手是一个很有脑子的人,每次下手之前都会仔细的挑选作案对象,这一点上,他下足了功夫,这不但证明他有脑子,还能证明他是一个准备工作做足了的人。
首先锁定了作案范围。
接下来就要锁定嫌疑人特征了。
根据目前所掌握的情况来看,犯罪嫌疑人是个右撇子,身高不低于170公分。
而且通过回迁工地的坑来看,凶手应该有两个,不然只有一个凶手的话是无法挖那么大一个坑的。
其主要负责杀人的凶手体重在90公斤以上,但是长期缺乏锻炼,应该属于亚健康人群。
为什么这么说?咱们反过来再看看4号死者孙玉柱死亡时的样子。他是一个高龄的老年人,并且长期营养不良,体格跟年轻小伙没法比。但是就这样的身体状况还能够有反抗机会证明什么?证明其一名杀人凶手的身体状况也不是多强,凶手的年龄范围警方暂时无从知晓,但是他在对抗一名拾荒老人的过程竟然也有失手,如果他是一个年轻力壮的人,怎么会给这孙玉柱这个机会呢?
而且通过孙玉柱的手指变性错位的情况也可以看出,凶手的体重不会太轻,因为体重太轻的人不能把他的手给踩成那样。所以他推断,凶手是一个身材虚胖的人,至少在4年前,他的身体是虚胖的。
再通过孙玉柱的牙齿来看,这名身材虚胖的凶手的身上极有可能有牙齿的咬痕,而且很可能是在手上。
慕云这就不解了,虽然说推断出了孙玉柱生前在反抗过程咬到了什么东西,但是这也并不能代表是咬到了凶手吧?而且就算是咬到了凶手,也未必是咬在手上了啊?
张山说,死者在反抗过程会拼尽全力,但凡是能够对凶手造成一点伤害动作,他都会竭尽全力的去做,难道说你见过一个人面对杀人凶手的时候不咬杀人凶手,而是去咬一个枕头或者一条毛巾吗?
至于为什么是咬到了凶手的手,这一点就更好解释了。
根据吴军和冯婷婷的供述,加上法医尸检结果的作证,不难推算出4号死者孙玉柱是在四年前的年底遇害的,而且孙玉柱身上的衣物纤维也映衬了这一点,死亡时他穿的衣服有大量的棉絮物,证明死亡的时候是冬天。乌市是一个四季分明的城市,夏天贼热,雨贼多,冬天也冻人刺骨。凶手在作案的时候肯定不会穿着裤衩背心出去,一样是穿着棉服、羽绒服一类的东西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的,甚至还有可能带上围脖和帽子。
在这种情况下,孙玉柱咬他任何一个地方都不会对他造成什么伤害,牙齿的咬合力还没有作用到皮肤上就会被他身上厚厚的冬装给阻隔掉,在当时的情境下,凶手只有手是暴露在外的,也就是说孙玉柱生前咬的只有可能是凶手的手掌。
慕云思考着,最后觉得张山推断的虽然很大胆,但是逻辑上并没有什么问题,便点头同意了。
“这也正是为什么死者的手会被他活生生踩断的原因。”张山开口道。
“难道不是死者倒在地上想要去拿武器做最后抵抗时被踩断的吗?”慕云表示十分奇怪,因为先前他们做过分析了,并且一致认为四年前的案发过程,死者的手是在拿武器的过程被凶手踩断的。
张山对此解释道,我一开始也是这么以为,后来我觉得这样不太现实。因为孙鹏他们找到了死者的家,通过家里的各种痕迹来看,那里并不是案发现场,桌面上还摆着半罐没有盖盖子的咸菜,证明死者当时正在吃饭,是被人骗走到其他地方的。如果案发现场是在死者家的话,死者是有机会拿起一些武器的,地上的砖头,桌子上的水果刀……可是这并不是死者的家,他能够拿到武器的概率极低,所以凶手活生生踩断他的手是出于纯粹的报复行为——因为死者咬伤了他的手。
慕云迅速把这个细节记录下来,身材偏胖、缺乏锻炼、报复心极强、心理阴暗。
张山提议,先从本市有过案底的人开始排查,重点从在过去的五年内因为涉嫌打击报复而被拘留过、乃至判刑过的劳改人员当入手,排查体形偏胖、惯用手为右手、身高170公分以上的山西人。
“为什么要把排查范围锁定在山西人身上?”
张山道:“因为作案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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