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章 下手(一)(1 / 2)
鹰眼从屏风后面出来,撑着懒腰,打着哈欠,懒洋洋的说:“哎哟,景弟,我明明都收拾好了,这你都发现了……”
景未央面沉如水,并没有开玩笑的心情,他肃然道:“我问你,谁来过?”
鹰眼一只眼睛翻了个白眼,然后径直走到软榻上,捻起桌上的点心,张口咬了上去,漫不经心说:“还不是那孙大小姐。”
孙可菲?
景未央的眼底闪过一抹黯然和凌厉,淡淡的瞥了一眼鹰眼,不明白一个大男人,为什么都甜食情有独钟。
“只有她一个人?”
鹰眼吃得满嘴都是点心屑,含糊说:“还带了个婢女!”
景未央深沉的眯起眼,什么时候,他的书房居然沦落到让陌生人随便进了?
鹰眼觉察到不对劲,跳下软榻,手里拿着一块儿核桃酥:“景弟?”伸出手晃了晃:“要来一块儿吗?”
景未央回过神,面色又恢复了平静,坐下,铺好雪笺,手握细笔,刷刷刷的写了一封信,洋洋洒洒的字潇洒随意,笔走游龙。
鹰眼好奇,跳上景未央的桌子,一边吃点心,一边偏头偷看。
景未央也不回避他,写完以后,站起来,朝屋外走去。
“看好我的书房,别再让闲杂人等闯进来。”
轻飘飘的一句话,却让鹰眼毛骨悚然,熟悉景未央的他,知道,景未央是生气了,刚才,那只是短短的警告,要是下次还发生这样的事情,他的小命大概要保不住了。
鹰眼心中简直想撕逼:他好歹也是情报首领,居然成了一个看门的?
景未央站在屋檐下,晨辉正好射下第一缕金光,打在他的身上,清冷又雅贵。
引来信鸽,把信装进筒子里,鸽子飞旋几圈,直刺长空,飞往冥城。
要做的事太多了,人,也得救,仇,也要报。
当然,我们伟大的景少爷,爱,也要谈。他的女人,绝对不容易别的男人,再靠近一丝一毫。
昨晚他当然看出花无的心思了,他爱柳初颜,这是男人的直觉,而且花无本身就是一个毫无防备的直性子,眼神丝毫也不遮掩对柳初颜的爱,或许他的初颜才是一个粗筋脉的人,根本就没有对花无有那种想法,所以也感受不到花无的心。
景未央手指抚摸上一片绿叶,她的初颜,得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叶子去存托,除了自己,谁也没有这个资格,他会把那些潜在的对手一一扼杀掉,把他们的想法全部截断,哪怕是萌芽。
爱情本身就没有对错,只有自私!所以,在尽量不惹初颜伤心的情况下,他景未央可以做任何事情。
一个丫鬟气喘吁吁的跑来,一边四处张望,一边大声喊道:“大少爷!大少爷!看到大少爷了吗?”
景未央从花树后面走出来:“什么事!”
丫鬟提起裙裾,恭敬的行了个礼:“大少爷,老爷请你请去大厅用膳。”
景未央到的时候,父亲景宗则已经在上首坐了,大厅中没有一个人,满桌的菜,只有他和父亲吃。
景未央先是行礼问好,然后才落座。丫鬟们站在门外,随时听候。
自从景宗则的小儿子死后,他就越发的对景未央器重,就连每天的膳食,都要和儿子单独吃。
景宗则手里拿着筷子,先给景未央夹了半个鸡蛋,放倒景未央身前的瓷碟里。
景未央垂眼道谢,知道父亲一定有话说,所以也不吭声。
果然,景宗则顺口提到:“央儿,近日来在忙些什么?老往外跑,可菲那丫头找你好几次了。”
景未央没有任何表情,默默的答道:“是,爹。”
景宗则满意的点点头,望着门外的朝阳,金光灿灿,充满生命力,正像他的儿子,振兴景家的重担以后就要交给他了。
他慨然道:“央儿已经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爹也不好说什么,爹知道你不喜欢可菲那丫头,但这门亲事,是两家从小就定下的,央儿,你可明白其中利弊?”
景未央淡淡的点头,对于景宗则,景未央从小就是这样,淡漠中透着疏离,总是恭恭敬敬,也不热络,这样反而让景宗则越发的喜欢。
景未央默默的吃着饭,孙可菲,记得第一次见到她是,还是一个九岁的小丫头。
那年夏天,孙尚书还是一个刚刚中举的言官,为了让父亲给他举荐,带着孙可菲上景府来活动。
天下着雨,小女孩进屋的时候,裙子都滴着水,小脸也冷得青白,父亲让奶娘带她来后院沐浴更衣。
谁知道?
那是他第一次射箭,大将军亲自教授他,于是景未央每日练习。
当时的景未央控制不了力道,也失了准头,箭一射出去的时候,正巧穿过窗户,钉在了屋里的屏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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